大家在写作文时一定要逻辑思维清晰才行,如果不能围绕题目来进行写作,那我们写出的作文就毫无意义,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云竹作文300字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想大家喜欢的东西一定有很多,比如说洋娃娃、遥控小汽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一只别人瞧不起的一只小流浪狗。
记得我第一 次看见它是在我6岁那年。那次我在外婆家,正和小鸡“二黄”玩时,突然,一只全身湿透了的流浪狗走过来(因为那时刚下过雨不久),用它那种可怜的眼神看着 我,好像在说:“我现在好饿呀,给些吃的吧!”我看它挺可怜的,便把它抱进了屋里,给了它一块鸡肉,它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我摸了摸它的头说:“吃吧,吃饱 点儿,吃饱了就离开这儿。”小狗望了望我,好像在说:“你……你不要我……我了?”我说:“不是我不要你,而是妈妈不准我养,就这么定了,你叫做“聪聪” 吧,我想以后我们还会见面的。”聪聪吃完鸡向屋外跑去,我依依不舍地朝它大喊:“聪聪,再见了!”
然而,在今年的夏天,我正和爸爸妈妈散步,突然一只狗向我跑来,我看见了当初给它戴在脖子上的福字绳。我呆住了,聪聪,真的是聪聪,我激动地抱住聪聪,从口袋里掏出饼干,一块一块地喂它……
怎么样,我喜欢一只普普通通的小狗,竟然能发生一件如此感人的事情。我喜欢聪聪比喜欢所有玩具、所有零食好几千倍、几万倍。我喜欢小狗——聪聪。
我喜欢的动物是外婆家可爱的小猫。
每一次去外婆家,小猫总会热情地来迎接我们。它胖乎乎的,浑身雪白,一双宝石般的眼睛萌萌的,我和姐姐给它取名泡芙。
泡芙性格古怪。有时候很乖,喜欢躺在我的怀里睡觉。有时候又会假装什么也听不见,我说∶泡芙,过来抱抱",它却一直在发呆,但当我打开鱼条的时候,它就像长了飞毛腿似的跑过来。果然还是个小贪吃鬼。
泡芙虽然性格古怪,但是非常勇敢。一次我和姐姐遇到一只大狗,汪汪汪地对我们直叫,我和姐姐吓得瑟瑟发抖。只见泡芙奋勇向前,瞪大了眼睛、露出锋利的牙齿,做出攻击的姿势,果然是大老虎!大狗惊呆了,飞快地跑走了。当时泡芙也很怕,尾巴都炸毛了,都是为了保护我。我心疼地抱起泡芙,喂它吃了猫罐头。
泡芙还有暖心的一面。有一次我不小心烫到了,它好心的用小舌头来为我揉一揉,很冷的时候也会让我的手指放到它的肚子那儿取暖。
我要回义乌了,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我真舍不得它啊!
在我家附近,有一片肥沃的土地,那里正是蚯蚓的家,成千上万只蚯蚓在那翻土,可热闹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喜欢在那找蚯蚓。有一次,我和我的小伙伴们不约而同地来到“宝地”,俯下身子,开始了“蚯蚓大搜索”。咦,那里有一条很长的蚯蚓,我赶紧戴上手套,抓了个正着,这只蚯蚓不停地扭动着身子,像在跳舞,我乐得捧腹大笑,一不小心,蚯蚓掉了,它扭着身子,“哧溜”一声爬走了,我垂头丧气地继续找。
“哈!又一条!”一条可怜虫被我捉到了,这次,我赶紧将蚯蚓装进一个小瓶子里,我看着蚯蚓可怜地蠕动着,觉得它有可能在思念自己的亲人,我便发动所有伙伴,将所有捕到的蚯蚓送回它们的家。
以后,我们虽然喜欢玩找蚯蚓游戏,但是,都得将蚯蚓重新送回“家”,因为,我们明白,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要给它们自由。
我爱玩这个游戏,它让我们明白了要保护动物。
莫莫其实是一条狗,在我三舅家里,你一定不知道它的来历吧,现在我就讲给你听。
莫莫是别人送给三舅的,它是一只非常可爱的狗,刚送来时,它才出生几天,我一看见它,就非常害怕,那位送莫莫的人说:别害怕,它刚出生,不会叫也不会咬。我这才放松了警惕,又问那送狗人“它吃什么?”那人笑了笑说:“我不知道,估计它吃被人搅碎的馒头”我听了这话,连忙去厨房拿了块馒头,搅碎,扔到莫莫前面,莫莫见了,慢慢吞吞的把脖子伸到馒头旁边,用舌头一舔,然后就吃了,它边吃边看我,好像在问“还有吗?有了就再给我吃一点。”看着它这么想吃,我又给它拿了一块,它吃完,又望了望我,好像在说“谢谢你,我吃饱了,我要去休息了。”然后,它便跑到院子的一个角落里,安心的睡着了。我看了看它,再看了看三舅,忍不住哈哈大笑。
现在莫莫已经七个月了,发生在它身上的事情太多了,比如:“掉到厕所里、吃鱼片、吃蝈蝈……太多了,下次见面再聊吧。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是我妈妈爱心泛滥捡到的。它全身长满黑色的毛,胖嘟嘟像一团黑色的毛线;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也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因为它很小,刚开始我喂给它吃鸡蛋糕,我把鸡蛋糕掰一小块一小块,它慢悠悠的,津津有味地吃着。长大些就喂它小骨头,它啃完骨头后,就会紧紧围绕在我腿边,眼睛一直在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它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每天都有小狗的陪伴,感觉时间过的特别快,也希望朋友们都有个忠实陪伴的小动物。
星期日,妈妈带我去华联商厦买了一只“小狗”闹钟回家。“小狗”闹钟真可爱!一只耳朵竖起,一只耳朵搭在它的头上,样子特调皮。一双又圆又小的黑眼睛长在一个椭圆形的鼻子上。“小狗”穿着一身蓝色的短袖t恤,双手拿着篮球,做着灌篮动作。圆圆的肚子上刻着1至12的`数字,时针、分针、秒针正绕着它们“嘀嗒嘀嗒”地转动着。它的两只小脚圆溜溜的,穿着一双蓝白相间的球鞋,还是阿迪达斯牌的呢!妈妈对我说:“小狗这么可爱,你可要好好照顾它呀!”我连连点头。我找来一块毛巾,将它擦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我把闹铃的时间调整到6点20分,再把时间调好。这样,这个“小狗”闹钟就设置好了。最后,我把它放在床前,对它说:“明天你可要叫我早起呀!”小 荷 第二天一早,6点20分到了,小闹钟准时开始工作了:它“嘟嘟嘟”地叫了起来。可我还想睡,便把闹钟关了,但小闹钟不肯罢休,又叫了起来,好像在说:“快起来呀!快起来呀!”我只得坐了起来,小闹钟这才停下了叫声。我拍着它的脑袋说:“你真是个尽职的家伙!有了你,我一定不会迟到了。”“小狗”的脸上似乎露出了笑意,“嘀嗒嘀嗒”的声音仿佛在回答我“是的,是的”。啊!我真喜欢我的小闹钟啊!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有大家一定有最喜欢的人吧!有的喜欢爷爷、的喜欢爸爸、有的喜欢妈妈、有的喜欢奶奶还有的喜欢外公、外婆、伯伯、叔叔。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
她,长得美丽动人;她,长得面似桃花;她,就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她还有一对柳叶眉,弯弯的眉毛下面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明亮的大眼睛,远远望去,好像两颗大大的黑珍珠,非常美丽。她还有一个又高又挺的鼻子和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她的耳朵也不大不小。有一次,我生病了,妈妈对我形影不离。晚上,因为我发高烧,妈妈为了我能快一点退烧,给我换了好几十次冷毛巾,还每到要喝水的时候,温柔地把我叫醒喂我水喝。清晨,我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我发现妈妈眼里全是血丝,露出的黑眼圈。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她为我付出了太多,我想对妈妈说;“妈妈,谢谢您!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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