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职场人在今后的工作能正常进行,我们可以写一写有关的工作总结,优质的工作总结是可以让我们的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的,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民庭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确定的政法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八个一”的爱民便民工作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我院坚持每天由审判监督庭安排专人在办公楼大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工作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5多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5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近2万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上半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院还对一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下乡巡回开庭24件,送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埭头法庭选择了南日镇一非法基金会遗留下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岛进村进行现场开庭,通过案件的审判,以案释法,教育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我院还经常利用审判工作优势深入乡镇指导调解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上半年共为辖区乡镇、学校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如今年初民一庭庭长柯黎鸣为区里举办的妇女主任培训班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今年3月6日、5月22日,忠门法庭分别组织了审判人员到湄洲岛、忠门镇为镇、村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举办了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4月12日,忠门法庭又组织干警到东埔镇,与该镇司法所干部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我院黄院长、姚副院长应邀为莆田市干部进修学校开办的公务员wto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和制度,提高公务员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上半年我们已完成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现在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将于7月中旬结束。通过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
(二)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我院就组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当事人不清楚,审判人员掌握不透,导致审判过程中出现程序掌控不精,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我院于4月24日召集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召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在庭审的调查、辩论、调解三个阶段依法公开开展庭审活动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把民事诉讼工作分为诉前、庭审、裁判文书三个课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研,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三个课题均已初步形成了论文材料。
(三)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部门提供简便、快速的监督手段。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与市法院、省高院间计算机三级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2、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上诉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登记,有改判、发回重审的,审判监督庭要查找原因,以确定审判人员的审判责任。二是坚持案件月评查和季度抽查制度,上半年我院结合“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对成立以来的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并向审委会作了汇报。
3、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2月26日我院首次聘请了3名妇联、共青团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实行陪审员制度,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三)积极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上半年我院根据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积极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和完善,增设了民二庭,同时对刑庭、办公室、行政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干警进行调整。通过调整,审判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另外,3月25日我院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隶属民一庭,专门负责审理有关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
1、上半年为了保证办公电脑化进程,我院继续为尚未配置电脑的干警购买了电脑,基本实现了干警审判、办公的电脑需要。同时随着夏季的来临,为了干警能有一个凉爽舒适的审判、办公环境,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院党组优先为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购置安装了空调。
2、我院利用电脑和局域网的优势,上半年设立了电子图书资料库,并由专人负责收集法律、文学、经济、科技等各类图书资料,干警只要点击鼠标即可查阅自己在办案和学习中所需要的资料。目前我院电子图书资料库已收集各类图书20__多册,为创造学习型法院,提高法官业务和文化知识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3、今年开始,我院党组规定为每个干警的生日送去蛋糕和鲜花,上半年已为33名干警的生日送去祝福;同时规定凡干警或其近亲属生病,院领导要一律登门探望,上半年党组成员已先后多次探望了四位生病的干警或其近亲属,拉近了干群关系,有效地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下半年,我院决心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下大力气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力争把法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年来,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精神、xx届三中全会、四中会以及系列讲话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我院争创两个一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一是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了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新形势下我党关于经济、政治、依法治国等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同时我始终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网上办案系统。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网上办案系统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业务知识。
三、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努力提高自己。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始终坚持勤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踏实做好自身工作,热情服务。在生活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以诚待人。从转变自身工作作风入手,时刻做到在工作上不断求新,在业务上不断求精,在落实上不断求实,在完成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上下功夫,全心全意为工作。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司法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所拥有的数据资源,突出开展司法统计分析这个重点,总结出带共性或规律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注重资源的整合和多途径利用,利用司法统计数据进行的专题分析,进一步进行理论深化转化成调研文章。
(二)认真做好网上办案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时处理各部门工作人员反应的软件运行问题,并把所有问题收集起来,和迈维公司合作,对系统软件进行了20余次修改,修正了系统错误和缺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改系统适应本院实际工作。处理解决网上办案问题800余次,到庭室讲解审判管理和网上办案技巧30余次,促进了网上办案系统的使用。
(三)认真做好机房的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监控机房的温度、湿度、漏水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两起机房空调不工作和一次机房漏水事故,由于发现和处理及时,没有影响服务器和相关设备的正常工作,保证了机房运行安全。
(四)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积极实践裁判文书格式、审批流程、上传网站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平稳开展,同时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零差错,帮助各业务庭、室学习相关规定、各项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五)丰富完善了本院内网网站内容。及时收集我院的法院信息,并上传到本院内网网站。做好网站的运行维护,让内网网站成为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了解我院的门户。
(六)加强了本院网络的安全。一年来对全院所有微机进行了两次检查,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实行内、外网的物理隔离,实行专机专用,保证审判秘密不外泄。及时下载升级了杀毒软件,做好了系统的工作日志和备份工作,对服务器进行了维护。
(七)认真做好审判管理的相关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审判质效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分析研究我院的弱项指标,对于弱项指标进行的提升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院的审判质效数据进一步的提高。
(八)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向领导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对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一年来,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任务均按时完成。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网络管理的理论知识更新快,有些新知识欠缺,现代网络管理技能还不强等;学习的积极性不够,系统性还欠缺;对工作的钻研不够深入;政治理论素质和公文写作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今后我将努力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克服浮躁心态,正确对待得失,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继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务员。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监督、上级法院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2183件,办结206024件,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4.6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142件,办结35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0.43%和11.33%。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2455件,判处刑事被告人28852人,同比分别增长38.81%和41.77%。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5280人,判处走私、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罪犯1008人,审结李三成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顺亨公司走私案等一批大要案,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深入抓好三打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判处一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罪犯581人,其中罪犯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67人。依法惩治醉酒驾车犯罪行为,判处罪犯1286人。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732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690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2人。依法保障人权,刑事案件全部做到审限内结案,实现零超期羁押。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举措,促成67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10997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44.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0%和45.18%。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7362件,调解撤诉率为42.67%。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168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844件、劳动争议案件16670件、房地产纠纷案件21106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19456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812件,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928件,促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744件,同比增长13.49%。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一审审结的2221件行政案件中,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以及促使行政机关与原告达成和解而撤诉的共736件,占33.14%。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870件,裁定不予执行的994件,占20.41%。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6件,决定赔偿金额566万元,维护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5120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和24.20%。完善主动执行机制,强化主动调查和查控财产工作。强化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税务、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强化释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为16.90%。加强执行和解,促成326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开展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惩治规避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271人,向19129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维护审判程序公正。增强程序公正意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规范案件庭审程序,深入开展庭审活动评查,提高庭审水平。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每个案件在立案、开庭、评议、宣判、执行等各阶段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各个审判环节高效运行。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压力,调配办案力量,组织加班办案,完善绩效考核,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1.11件,同比增长13.70%。
维护裁判处理公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强化二审、再审监督作用,市中院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9287件,有1820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全市共评查案件14124件、裁判文书2109份,通过评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4066件,促进量刑公正。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找准法院工作在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定位和切入点,市中院出台了《为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从加强专项审判、依法促进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把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手段,审结破产案件33件,化解企业债务4.05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340件,同比增长73.53%。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打击恶意性、源头性侵权行为,制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天河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服务城乡建设。依法审理环保案件,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7139件次,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14.87%,一批信访案件得到了化解。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982份,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市中院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工作百场评查、司法创新百场座谈活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观摩合议庭评议,参与法官选任工作。市中院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48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572名,参审案件34624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1.55%。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8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件,维持或以调解等方式结案57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市中院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做到法院天天有直播,法官人人有直播,直播茶水费、克隆银行卡盗刷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网络点击量200多万次,人民日报等媒体给予高度评价。
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推行执行日志网上公开,当事人上网可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开通执行电子邮箱,完善执行短信互动平台,及时接收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和意见建议等信息,告知当事人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实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应当听证的执行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市中院制定全市法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三年规划,做好整体布局。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增设了金融审判庭和涉台民商事案件、城中村案件等专业合议庭。优化少年审判机制,开展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及前科封存制度试点,市中院设立全国法院系统首家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市中院和越秀、天河、黄埔法院被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自去年6月20日起,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统一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成交率为83.80%、增值率为15.72%,均位于全国法院前列。
抓好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番禺法院小额案件速裁模式,对争议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采用速裁程序办理,平均结案时间为15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促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
抓好诉讼调解。将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先手段,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市中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天河法院审结的一起行政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深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确定黄埔、花都、南沙、增城为诉前联调工作示范区,促进全市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办理诉前联调案件24531件,调解结案21602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6.88%。
抓好司法救助。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全市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49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72万元,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推动司法救助及时雨项目,向由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245名刑事被害人和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为1590名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抓好法制宣传服务。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法庭开放日活动。与媒体合办维权大讲堂、法观天下、法案真相等专栏,开展聚焦司法公正、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宣传活动。建立法院官方微博,拓展司法与民众的沟通渠道。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司法理论宣传先进单位。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按照建设廉洁广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全市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抓好廉政纪律教育和廉政制度专项检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中院推行廉政监察员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制度,部分基层法院试行合议庭评议案件录音存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带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为法律的实施做好相应准备。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进行传帮带。加强调查研究,市中院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完成13项重点调研,形成相应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完成全省及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数、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数,均居全省各市首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336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法院荣立一等功,增城法院梁仕保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建立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基层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抓好业务培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市中院提出的加强法庭工作的意见,市委政法委予以转发。建立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庭工作规范化。推进信息化建设,试行网上立案;部分刑事案件通过在看守所设立视频提讯室,实现不用被告人到法院即可开庭审理。积极推进市中院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努力改善执法物质条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通过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惩处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未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自身建设需要加强。有些审判人员未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审判辅助人员明显不足。由于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事务性工作耗费法官大量精力,影响办案质效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围绕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广州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诉前联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理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审判,服务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审理涉及城乡环境建设案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环保案件审判,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和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实效。
二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推进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救助水平。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继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庭审网络直播水平,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审判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抓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审判执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措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xx年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xx年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xx—20xx)》(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xx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squo;牛鼻子squo;。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xx年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xx年。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11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xx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xx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xx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一)需要破解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管理,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呈现初访结案高、接待质量高、群众满意率高和重复信访率低、越级上访率低、集体上访率低的三高、三低良好局面。
xx市人民法院新建综合审判大楼落成投入使用后,就如何创新工作方法,合理利用良好的办公条件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楚雄市人民法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反复推敲、统一规划,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四项措施:
1、健全和落实首问接待责任制、日常接访和节假日接待制度,全天候接待涉诉信访。
在新建综合审判大楼的值班室设立信访接待处,节假日不休、二十四小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当事人、对每一件信访件进行认真登记、回复、转办、督办。
2、改革完善院长接待制度,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
实行从周一至周五,由院长和四位副院长轮流接待来访当事人,形成天天都有院长接访、天天都是院长接待日的接访工作机制。
3、在大厅设立值班点,建起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隔离带。
案件当事人、律师来访,由值班法警直接通知法官助理到办公楼一楼大厅接待。案件审理前,法官不得与当事人和律师见面,建立起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隔离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产生。
4、以优质的服务取信于民。
要求接访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坚持热心接待、耐心倾听、诚心解答、真心办理的四心方针,规定凡因工作态度不好、工作不负责任、解决信访案件不力而引发上访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有访不接、久拖不复、敷衍应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现象,运用说服教育、耐心引导和热情服务的方法,及时、合理地依法处理和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
**市法院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建立起了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隔离带,有效防止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更加充分地关注诉讼群体的司法需求,满足诉讼群众的合理愿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这一举措得到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形成了以立案庭为中心,各庭室、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出现了人人关心信访、人人参与信访、大事小事有人管、矛盾不上交、问题解决在本院的良好信访工作局面,形成了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
20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不服政府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件,不服公安事实行为1件,不服上饶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1件,不服政府行政强制措施1件。在这8件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1件;撤诉2件。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20xx年,我院共审查各行政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252件,已执结229件。结案率为90.8。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74件,技术监督局申请执行的18件,县计生委申请执行的70件,县畜牧兽医站申请的4件县房管局申请执行的
8件,县公路分局申请执行的7件,县防疫站申请执行的6件,县土管局申请执行的38件,其它单位申请执行的27件。执行总标的达200余万元。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警参加调研的积极性。一年来,全庭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2.5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想园满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鄱阳人民服务,首先就要求干警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此,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周固定挤出二、五下午两个半天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全年的政治业务学习达
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一年来,我们通过快办案、办好案,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探索了以行政审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新途径。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如今年二月份我院受理的`丰家彬诉县公安局行政事实行为一案,该案系县水上公安分局接到江西省鄱阳湖渔政管理局鄱阳渔政分局移送处理的丰家彬违法销售禁用渔网一案,该案本不属公安受案范围,水上分局却越权办案。原告丰家彬起诉后,我们在审理中发现这一情况不护短,明确指出了水上分局的违法之处,水上分局当即改正错误并将违规收缴的当事人的财物返还给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撤回起诉。
(三)重视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如果说开展行政审判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那么进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则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由于行政诉讼案源不足,我们加大了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力度,特别是对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长期以来虽然我县及各乡镇的计生干部为我县的计生工作做了不少努力,但违法违规超生第二胎第三胎的情形时有发生。对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国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是征收社会抚养费。但计生部门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阻力很大,对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也导致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为此我庭配合县计生委加大了对钉子户的征收力度,以点带面,打开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局面。
如今年10月,我庭受县计生委和莲湖乡政府的要求到莲湖乡配合他们对违规超生教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刚开始这些教师们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违反计划生育法私自超生的违法之处反而集中到县委静坐,我庭在进行说服教育工作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对钉子户张胜先进行了拘留。通过这一强制措施使这些教师们收到很大震动,纷纷主动到计生委交纳社会抚养费,为县计生委打开了该地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工作局面。我们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张有弛,对执行时确实有困难的也给当事人一定的时间筹集执行款项。如我们在执行县工商局申请执行的一批对无证经营不交工商管理费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被执行对象是一批个体砖瓦窖主,一次执行全部罚款确有困难,我们就预先给他们留足筹措资金的时间然后执行。
最后在二、三天的时间内执行一批案件,执行标的达2万余元。除此之外,由于我县是个农业大县,我们在进行非诉行政执行的工作中还着重加强了对坑农害农案件的执行。如在我县田坂街镇有五个仔猪贩子,为了赚钱从外地贩来一批有病仔猪卖给当地农民,当地三、四十户农民买回家饲养没几天就全部死亡。该案经县畜牧兽医站处理后一直没能得到执行,在当地影响很坏,该案经县畜牧兽医站申请我院立案执行后,我庭当天就派出得力干警赴当地执行,经过一天一夜的工作使该案得到全部执行,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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