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们在平时学习中一定经常写作文吧,多写作文可以锻炼同学们的阅读能力和分析能力,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写故乡作文400字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一望无际的星空,天空一望无际的明星点缀着,纵使无数漂泊在外的游子不禁生出思乡之情。远望天际孤独的明月,想起故乡外婆亲切的微笑。
在我的故乡,那一望无际的麦田发出稻麦的清香,那清澈见底的小河,还有那在农田上艰辛工作的农民。如今,也已成为了我纪念童年时那难忘的回忆,童年时的无知让我没有学会去珍惜。留给我的只是曾经的记忆碎片。
在那故乡的清晨,一滴雨露落在地上发出动人的回声。清风拂过,好似母亲的手抚摸着你,走在田间小路上一股稻田的芳香,远处冉冉升起的太阳,远去,那早在农田上耕作的农民,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落在黄黑色的土地上,那陆陆续续的动作,脸上不住的劳累的神情,也时不时出现在那满已皱纹的脸上,那沧桑的皱纹意味着他所经历的风风雨雨。
在那故乡的炎午,火辣辣的太阳,无情的照射着大地,农民陆陆续续的回家了,打算下午再去努力耕作。在这火辣辣的正午,人们都在家里出午饭,吃完饭后,全都寂静了,人们在这炎热的天气下懒得说话,远处近处没有一点声音,中午在寂静中结束了。
在那故乡的夜晚,那远处的光火正是人们欢聚一堂,跳着那动人的舞蹈。时不时传来隆隆的打鼓声。夜慢慢的深了,人们都休息了,偶尔听见街道上狗的犬吠声。
此时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但是我也已是知足。那难忘的回忆,已是留下美好最好的东西。
我的故乡在河源的一个小镇。二十年后我回到了家乡,看见家乡发生了翻覆地的变化。以前浑浊的水池变得很清澈;农作物就温室栽培,种出来的蔬果又香又甜……
以前,家乡有一片长满野草的荒地。二十年后,人们就把杂草全部拔走,种上了草皮。在草坪上铺着一条石板路。这条石板路直通空地上。每当早上,那儿有的人在散步,有的人在唱歌、跳舞,还有的小朋友在那儿玩游戏。在空地附近,有几棵似真的仿真椰树。每当夜晚,“椰树”就发出五颜六色的光,把那空地点缀成一个“灯塔”,美丽宜人。
在草地附近,有一个水池。以前,水池里的水很污浊。经过人们的爱护,现在水池里的水清流风底,明亮得像一面明亮的大镜子。池里的鱼儿高兴地在水里生活。两岸的树木郁郁葱葱,像一把撑开的大伞。池里的水可以灌溉农田、清洗衣服。为了一水多用,村民们凑钱买了两个大水泵。它能把人们洗完衣服和菜的水通过污水处理的水泵把脏水转化为饮用的净水。喝一口已处理的水,你会感觉到非常清甜,一直甜到你的心里。而生活垃圾,它会通过垃圾处理器转化成有机化肥。这样,既环保又省回村民的钱,真是一举两得啊!
二十年后的家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引起了我对未来家乡的向往。
转眼间,岁月流逝得真快。二十年过去了,漂泊他乡的我,心中不禁想回家乡看看。当我真正地踏上故土,心中不禁感叹起来,西安,我的故乡,二十年了,你竟变得如此美丽。
我正坐车前往爷爷家,爷爷已有九十高龄了,一路上,我看到路边已经不再有那一座座土砖房,人们住的都是高楼大厦。路边种着垂柳,鲜花。来到爷爷家,我兴奋及了,虽然已经是大人了,但也少不了一些小女孩的调皮劲儿,来到一个叫“牛头坡”的小山上爬山,我惊住了,用手揉了揉眼睛,简直就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可回头来一想,毕竟二十年过去了,这也是正常的,那儿现在变的绿树成阴,坡上有一条小溪,以前很是混浊。可现在却是清澈见底,溪中还有不少的小鱼、小虾、小螃蟹呢。满坡大树把这遮的严严实实的,走进去十分阴凉,有时还可以听到鸟儿在唱歌。知了在一个劲的叫热,终于到山顶了,哇,号多李子树啊!我不由自主的摘了以个下来吃,哇,好甜啊!
下山了,我有菜市场买菜,我不敢相信,菜市场居然变得一尘不染十分干净,我再也不用担心来菜市场鞋子会变的很脏了,买菜的人也不再大声吆喝了,人们也不会因讨价还价而说不文明的语言,个个变得文明有礼,突然,我觉得这像一场梦,二十年不回去,家乡变化太大了。
二十年后回故乡,我发现故乡变了许多许多,也变得很美很美,人们变的文明有礼,我爱你,故乡,是你哺育我长大的,你就像我妈妈一样。
时间过得真快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眨眼间,我已经在这个城市工作20年了了。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到了故乡……我醒来望着窗外,不仅思念家乡。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穿好了衣服,来到车站买了一张回到故乡的车票,上了车,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看见自己的家乡变化太大了,以前那只有有一两棵树的地方,都快变成森林了,像五十多个人一样 ;远处还有好几座高楼……
我回到了家里推开门,有一些沙子落到了我的头上,好像这里很久都没人住了,推开屋门,里面没有一个人。我出去了,走着走着,突然,碰到了王老爷爷,我迎面走过去,问:“王老爷爷。”王老爷爷抬头一看,没有认出我是谁,你是谁呀,我是郑泉森呀!我妈妈在那里。哦,你看见那几座高楼吗?看见了,你妈妈就在里面,在二楼203的屋子里面,我一溜烟跑到了2楼才停了下来敲了门,妈妈出来开了门,我藏了起来妈妈刚想关门,我猛地一下跳了出来,妈妈一下就认出了我是谁,把我领到了屋里。我问妈妈:“妈妈您怎么会搬到这里呢?”你走以后,家乡的变化很大,妈妈给我讲了很多话。有:“国家给我们的家乡很多的钱,把路都修好了,又建了几座楼,资助我们。村里把钱分给了村里人一些,其他的钱建了高楼、娱乐活动,建了几座学校……”这时我心里实在是太高兴了。
啊!20年的变化太大了。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勇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比赛中得了金奖杯。
有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地老丹有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比利在搬家的那天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告别,他惊喜的发现坟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气实现梦想。还告诉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 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人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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