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认真对待作文的写作,我们的语文成绩才能有所进步,学生们对作文写作方式一定格外熟悉了,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我的我伙伴作文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她——个子不高,头发短短的,眼睛不大,却炯炯有神。她那脸蛋儿白里透红,一张樱桃小嘴善于言辞,鼻子稍稍隆起。她嘛,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晶。
追溯往日,有一天,我们在下课的时候玩“跨步”,正当我快要成为最终霸主时,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说:“好疼!我的眼睛看不见了!这还得了,我要看不见了,你怎么还让我呆在这儿?快扶我回座位上去。她把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左手装着摸索的样子,一边走一边说:“我这一生可不能没有光明呀,我好害怕呀!”当然知道我被她耍了,这回我一定要把她的微动作逮个正着!这时,徐嘉颖走了过来,我故意大张声势地说:“徐嘉颖,这儿有个‘患者’,能让一让吗?”我知道王晶私底下怕徐嘉颖,这会肯定会露出马脚。只见王晶悄悄地睁开一只眼睛,想打探情况。哈!这一动作被我逮了个正着,该乖乖束手就擒了吧:“你不是眼睛看不见吗,怎么会——?”谁知她马上辩解道:“我看不见啊,我真的什么都看不见,一片漆黑的滋味真不好受!”并且又装出瞎了的动作,我忍不住扑哧一笑,放开她的手,跑到一张桌子后面蹲下来。
见我半天没有动静,她又说:“张艺缘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我无依无靠啊!”我继续等待时机的出现。终于,她睁开眼睛,向四周望了望,向走廊跑去。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她身后,猛地拍了她的肩,她转过身来,说:“原来你在这里呀,我找了你好长时间呢!”我说:“你不是瞎了吗?怎么知道我就是张艺缘呢?怎么能躲过这么多桌子椅子,跑到外面呢?”这回,她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只好尴尬地笑了笑。
她就像是一根棒棒糖,让我品尝到朋友之间甜味;她就像是一壶仙水,让我尽情享受开心和温暖的浇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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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我的读书史,还真不短!有近十年了。听妈妈说从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开始看书了。最初是看图画书,然后是拼音读物,等我能识字的时候就开始看全文字书了。因为我太喜欢看书,所以熟识我的人都叫我“书虫”。
我爱看书,一有时间就看。
从睁开眼睛起床到闭上眼睛睡觉,我的一天都是与书为伴的。早上从床上爬起来,不管什么时间拿起一本书就看;上课时,我冒着被老师发现的危险“不顾死活”的看。甚至有一次考试,考着考着我的手就不自觉地伸向课桌拿起一本课外书;下课了,我能把上厕所的时间都用在看书上。我甚至在吃午饭的时候也照看不误。晚上做好作业之后是我一天之中最美好的看书时光了。总而言之,我只要一有空闲就看书。
我爱看书,什么地方我都能看。
上学路上的早餐店是我看书的地方,我会看得经常忘记上学的时间;在家里卫生间也是我读书的好场所。我会在上厕所的时候顺手“拎”起一本书来看,直到被老妈从厕所把我“拎”出来。在四点钟学校,别的同学都在写作业,打闹嬉笑,而这里却成了我看书的天堂。和爸爸妈妈外出旅游等飞机时,候机厅就是我读书的好地方。我会拿出事先带好的一本杂志或小说翻看。看书会把等飞机的时间缩短!
我爱看书,什么书我都看。
无论是古典文学名著,还是现代奇幻小说;无论是童话故事,还是历史名人传记;无论是科普知识读物,还是轻松幽默治愈系列的小说,甚至连报刊杂志都在我涉猎的范围之内。当然,不适合我看的书我会在老师、爸妈的建议下坚决抵制。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确实在书中学到了很多。
读书,让我的写作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老师经常表扬我的作文立意新颖,词汇丰富,句子优美。所以,我的作文经常会成为班级的范文,也总是光荣的登在后黑板上。
读书,让我变得更聪明。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教室里学不到的知识,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有时,我都会成为爸爸妈妈的老师。
读书,还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夏洛的网》让我懂得了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友谊;《女巫》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勇敢,要有勇气;《鲁宾逊漂流记》则让我知道了一个人即使身陷绝境,也不能丧失活下去的信心……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莎士比亚的名言一直鼓舞着我,激励着我。读书吧!让我们在书的海洋、智慧的殿堂中自由的翱翔!
我最喜欢大姨家养的那只小兔子了。它的名字叫“小七”。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它十分胆小,好像一个未满十四岁的羞涩丫头,因此,我叫它“七丫头”。
从远处看七丫头的时候,它就像一个足球。当你走进仔细看它时,你会发现它就像一个黑白相间的绒球。七丫头的耳朵很奇怪,不像其它兔子的耳朵那么长,它的耳朵比较短,每当七丫头看到其它小兔子的长耳朵时,总会跑到我的跟前蹭我,仿佛在告诉我它很乖巧,那样子可爱极了!七丫头的眼睛也不像其它兔子的眼睛一般鲜红,它的眼睛呈暗红色,犹如一朵枯萎的红玫瑰。七丫头的四肢在它密密的绒毛下显得很短,但它十分灵活,而且奔跑的速度非常快,记得有一次,它一秒钟就跑了好几米呢!
七丫头非常贪吃。有一次,大姨和妈妈做了“萝卜大宴”,有煎萝卜、萝卜饼、凉拌萝卜……可香了!我把萝卜饼和凉拌萝卜夹到了我的碗中,然后去洗手了。七丫头瞧见我不在客厅,便使用它那矫健的双腿跳上了桌子,津津有味地吃着我碗中的美食。当我洗完手出来时,我看见七丫头正在偷吃我的碗中餐,我没能忍住怒火吼了它几句,甚至还拍了一下它的头,七丫头见我那么凶,就伤心欲绝地跑回了自己的窝,我很后悔这样子对七丫头。
午饭过后,我坐在沙发上看书,七丫头跑到我的面前,它看着我,我看着它,它的眼神好像在对我说“朋友,对不起!是我一时贪吃,我不知道那是你的碗,请你原谅我吧!”我看见七丫头诚恳认错的样子,我更加喜欢它了。
自从那件事发生后,我和七丫头的感情更加深厚了。由于我要离开大姨家回故乡,我便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七丫头。我期盼着明年再与七丫头相见!
是她让我懂得生命的价值;是她鼓舞我慢慢地前进;是她和一起我走出了阴影;是她让我忘记了仇恨。没错,她就是改变了我的人生的我的朋友,她就是那关心他人、积极向上、平易近人的人— —许好雪。 ——题记
“朋友一生一起,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我一听到《朋友》这首歌,我就回想起她。好雪今年12岁,长得很可爱,圆圆的脸上常常挂着一丝微笑。月牙似的眉毛下长着一双黑宝石般的小眼睛,一小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线。你见了她,一定回被她富有儿童气息,活泼可爱的形象所打动。
她的爱好很广泛,喜欢音乐,喜欢跳舞,喜欢美术,也喜欢英语,她的英语成绩每次都是名列前茅的。而她其他学科也很棒。她关心同学甚过关心自己。就说前几天吧!数学试卷发下来之后,只有分数好的同学沾沾自喜,分数差的就垂头丧气。同学们都神态各异,面部表情就如同一张成绩单。在老师评卷的时候,讲了一些严厉的话,使我那本已经悲伤的心上又加多了几分罪孽。下课了,我愁眉苦恋地坐在座位上,看着老师在卷上所写的大大的分数,想着老师刚才说的话,鼻子一酸,想哭了。正在我处于痛苦的这段时间,好雪走了过来,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说道:“萌,别不开心拉!人总会做错事的,你还记得《桃花心木》这一文章吗?你得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该把这次小小的过失当作人生中的考验,在下次的考验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别向着困难低头!”就这几句简短有力的话语,我深深地了解到了好雪的为人。是呀!我要继续努力,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许好雪我为有你这样的朋友而自豪!
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独而不孤,使生活变得更加温暖、更加自在。
我的小伙伴有许多,但是其中与我的友谊最深的便是我的同学“王军涛”了。他是我的小学同学,自从二年级以来,他便是我的朋友了。虽然他转到别的小学,但我却忘不了我俩之间的友谊。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是因为互相帮助、玩耍而成为朋友的。我在没有笔的时候便去问他借笔,他也常常借我的东西。他帮助我,在体育课上也一同玩“抓人”的游戏。渐渐地,你一言,我一语,变熟了,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他也十分地实事求是,从不马虎,也很讲信用。记得有一次,在我做算术题的时候,他走到我的椅子旁,对我说:“咱们一起研究一道题吧!”我们俩坐在一起,一起研究。我算了出来,他发现不对,便纠正道:“不对吧!你把'9'写成了'2'了,所以才错了呢!”我发现不对后便改正了过来。他就是这样一个实事求是的人。
他不光有这些特点,他还是乐于助人的。记得有一次,在我做题的时候,忽然发现我忘带铅笔盒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正慌慌张张的朝前后张望,王军涛似乎看透了我没带笔的事情。他叫了我一声,递给了我一支钢笔,我激动万分,笔我写完作业后,便还给了他。我向他说了声:“谢谢你!”。他却说:“没事,朋友间互帮互助,很正常嘛!”我也感激地向他点点头。
他常常到我家玩,我常常也去他家玩。在我过生日的时候,我只会叫他一个人;他在过生日的时候,我也去他的生日派对,这也是我们俩的友谊形成的原因。我们常常发生一些不必要口角,但是不一会儿,我们就又变得和谐了。我们的友谊,也因此而“蒸蒸日上”。虽然他去了别的学校,但是我们之间仍然可以用“电话手表”交流。我们依旧是好朋友。
他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很有特点的人,我们之间的友情是最深厚的。
我三年级的时候,每天放学都和同学留下来一起打球。考试的那天,也就是我和它邂逅的日子。
那天下午,我当然还是跟同学们一起打球,在互相告别后,就和大家分开了。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只狗。它的眼睛颜色像湛蓝海水,身上的短毛是黄褐色的,看起来像是被别人遗弃的狗。那时它一直用那蓝色的眼珠看着我,好像要告诉我什么似的,我蹲下来摸摸它的头,又顺了顺它头上鹅黄的短毛,它的表情看起来很享受。我又想到,我早餐吃剩的面包不如分给它好了,于是从书包中拿起我的草莓面包,再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丢到它的面前,它就尝了起来。它越吃越高兴,越吃越大口,最后我甚至把剩下的一大块面包丢给它,它也不客气的大口大口嚼起来。它一定很饿了吧!那时我是这么想的。
“嗯!你吃饱了吧?那我先走啰!”我跟它这么说,便继续我回家的路。走了几步,发现它跟在我的后方,我想,它总不能跟我回家吧!我就想尽各种方式来摆脱它,用跑的不行,它跑得更快;躲起来不行,它照样找到我。无可奈何之下,它就跟我回家啦!跟它走在路上时,我想,它也蛮讨喜的,说不定跟妈妈撒娇一下,妈妈就会答应留下它吧。不出我所料,妈妈挡不住我的苦苦哀求,答应要养它了。
之后,我总是会和它一起玩,带它去散步。虽然它现在还在我家,不过时常生病,可能是年老了吧!看它病恹恹的样子,我还蛮难过的。希望它能快快好起来,再和我一起去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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