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应当对所采用的调查方法和工具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说明,调查报告可以用于解决问题、支持决策或者提供对特定情况的了解,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审计调查报告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省审计局:
根据局第××次会议决定,我们于××年7月1~15日对我省××外贸公司与香港××公司合营办厂引进设备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外贸公司是我省具有进出口业务权的地方工贸企业。该公司现有职工436人,设八个科室,一个直属五金加工厂。该公司1983年被批准自营出口业务,主要出口小五金产品。几年来,经过广大职工的努力,出口业务有了一定的发展,1985年出口销售额达736万元,出口创汇145万美元,均比1983年翻了两番。但是,由于该公司主要出口货源基地直属五金加工厂的设备陈旧,因而继续扩大出口业务,增加创汇的能力受到了限制。
××年初,经有关人员提供线索,该公司决定与香港××公司组成合营企业,合作生产经营机丝螺钉。××年3月,双方签订合营合同,其基本条款规定:合作期四年,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机丝螺钉生产工艺,由我方以租赁方式提供厂房1300平方米,负责招聘生产技术人员和工人。香港××公司提供国际上80年代出产的螺钉流水线全套设备共78台,并负责提供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外销。双方总投资115万美元,其中机器设备总金额94.96万美元。按投资比例,我方承担六成,产品外销60%,内销40%,注册资本64万美元,年提折旧25%。四年后设备归我方。
(二)存在的问题
经审计上述合作项目,从洽谈到成交,反映出的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
1.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陈述的情况不真实。
第一,申请理由缺乏事实根据。建议书说,国产生产机丝螺钉的设备工艺差、效率低,不能适应市场对机丝螺钉的需求。经查明,我国制造的生产机丝螺钉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均已达到世界标准,且有供应,完全不需要引进。
第二,轻信对方谎言,香港××公司实际上是一家五金商店,规模不大,注册资本仅10万元港币,且从未搞过机丝螺钉的生产经营,其对我方投资的设备,是从一家行将倒闭的螺钉工厂低价买来的二手货。××外贸公司对其未作任何调查研究,仅凭对方自叙,就在建议书中轻率肯定对方生产经营机丝螺钉的经验丰富,销售网点、资金来源可靠及设备先进,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渎职行为。
第三,可行性报告的资料来源不可靠,分析粗糙。“报告”的资料来源不是建立在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是借用其他单位的可行性报告为蓝本依样画葫芦杜撰的“报告”,未对香港合营方的资产信誉情况加以说明,对经济效益的分析也是建立在假定引进设备是国际80年代先进产品,年产量能达到4亿只的基础上测标的,缺乏真实性。
2.引进设备与合同条款及所附设备清单不符。
3.赴港考查设备小组不负责任,留下隐患。
为了掌握和了解香港××公司投资设备的情况,经有关部门建议,××外贸公司于××年5月,派出3人考查组,赴港对引进设备进行检查,在港期间考查未按预定要求,对所有引进的设备逐步逐台全面检查,仅对其中的8台设备做了表面观察,占全部引进的10%。在抽查中,既未核对出厂年号,也未进行单机鉴定,就断定该批设备有七八成新,大部分为××产品,特别是在不了解同类设备国内外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就轻信对方报价合理,并向国内写了调查报告,以致报告反映的设备性能、新旧程度、制造年份和价格水平与实际鉴定的情况差距较大。
4.各经办部门把关不严,官僚主义严重。
当××外贸公司上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其主管部门对“建议书”和“报告”内容未作任何调查核实,就批转同意立项,并呈文合营办厂批准机构,建议纳入1986年本省技术改造和引进设备的项目内,其他有关部门亦采取文转文的审批形式,逐级批转,为××外贸公司盲目与香港××公司合资经营机丝螺钉引进设备开了方便之门。
(三)处理意见
1.鉴于引进设备正处安装阶段,尚未运转生产,建议抓紧安装工作,安装完毕,立即组织试车生产,掌握设备的实际完好率和生产效率,重新测标经营效益,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与香港××公司进行交涉。
2.香港合作方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其行为违反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的规定责成××外贸公司立即向香港××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要其赔偿我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鉴于合同主要条款与事实不符,建议合营主管部门立即通知××外贸公司,暂停执行合同,待清查完毕后,再予考虑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条款。
4.建议中国银行××分析,暂停执行信用证项下承付贷款的契约,以减少国家利润受到进一步损害。
5.建议合营主管部门组成一个专门小组,对合营事项进行一次全部清查,对责任者根据事实后果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和经济制裁,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项目主要包括: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学策略,幼儿的教学课程结构内容。幼儿的教学目标与评价几个方面。其中观察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的转变程度为首要之重,因为教师的教育观念决定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调查的对象范围是我镇 5所学校的学前班,召夸朵朵幼儿园及召夸稚爱幼儿园两所幼儿园。开学以来共听了 10节幼儿教师的课,同时为作好幼小衔接工作,加强学科间的交流,提高整合课程的技能,我听了小学语文、数学、音乐、美术 8节。由于这次是先听小学课,接着听幼儿园课,后来由于时间原因,有部分学校没有走到,这将作为我今后的工作延续。作为学前教育教师,从事这项工作十多年,谈不上调研报告,只是自己在学前教育方面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了解我镇幼儿教育教学情况,为更好地实施幼教而服务。
幼教教学状况:
1、教学内容分为生活、学习、游戏、环境、运动,贯穿在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四个幼儿教育阶段。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和个性幼儿探究的特点和规律在共性当中也有其个性。
2、教学结构:活动课程,研究性课程
3、目标:转变观念,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力度,探索在新型师幼关系中,如何创设幼儿主动学习的良好教育环境与适于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制度。
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观察,我镇幼儿教师积极性比较高,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吸取精华,掌握新的教育教学技能,教师与幼儿之间是一种对话与分享的关系,在活动中让幼儿尝试在先,教师指导在后,理解幼儿的探索愿望和探索行为,推动幼儿按他们的逻辑与方式进行适当的探索。如在朵朵幼儿园李芳教师“能干的小手”这节活动课中,教师不拘泥于教材内容的限制,充分考虑到幼儿的生活学习经验,使幼儿对自己的小手有更具体、更深刻的认识,并培养了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自豪感,围绕小手这一知识点,通过儿歌、游戏、讨论等方式进行教学,锻炼了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使孩子在有趣的活动中认识到小手的作用,通过让幼儿动手制作,教师适时鼓励、评价、增强了孩子爱劳动的意识,从而使幼儿更加爱护小手,通过让幼儿欣赏手印画,感受手印画的美丽,激发起动手印画的兴趣,展示作品时,让幼儿进行简单的自我评价,由此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和大胆发言的习惯,整个教学活动里,得到的是快乐和成功。随着幼儿园“探索型”主题活动在我镇学前班得到实施的同时,教师与幼儿之间的新型关系较为突出,在这种关系中,教师所承载的文化、经验不是居高临下的倾斜,而是平等的对话,不是灌输,而是分享,活动成为师生共同探索新知和互相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满自然与和谐,充满了创造和快乐。如在稚爱幼儿园赵关美教师“我爱洗澡”这节活动课中,教师与幼儿是一种对话与平等的关系,教师引导幼儿熟悉身体的不同部位,并能用身体的不同部位随音乐舞蹈,让幼儿充分享受自由舞蹈的乐趣,同时鼓励幼儿大胆想象,探索用双手有节奏地搓身体各部位的动作,并使动作具有美感,从中培养幼儿爱洗澡,爱清洁的好习惯,以及与人交流合作的能力。证实了探索性学习确实是幼儿教育中的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活动。
随着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推进迅速,征地拆迁评估审核工作已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项目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带来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凸显。为了畅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促进科学决策,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线的认识和看法。
(一)抢装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数量的刻意增加(防盗网、防盗门、马桶等)和装饰装修不符合规范(地板砖、复合板铺设于水泥地面上,衣柜无柜门等)。相关征收实施单位报审的评估报告未对该部分进行价格调减,且数量与被征迁户事先进行了确认,造成复核审计时确认矛盾突出。
(二)随意变更评估结论的问题。少数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公司,在审计部门已出审计结论后,根据与被征迁户谈判的情况,采取变通的方式随意调整原已上报审计部门的评估报告,要求重新审计复核。主要表现方式为:一是调整提高房屋等级、成新率;二是对补偿方案中未列示补偿单价的项目,调整提高单价;三是虚列漏项提高补偿金额;四是有的在审核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重新更改评估报告,要求审计部门再次审核。
(三)分户及还建人口认定的问题。由于补偿政策的限制,货币补偿中存在分户并根据分户进行奖励的情况,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涉及还建人口的政策性认定标准,也可能产生人为扩大还建人口的现象。受政策规定的影响,审计部门无法对分户及还建人口进行有效的审核、确认。审计部门只能对征收补偿项目的数量及价格确认。
(一)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造成工程建设风险的增加。一些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认承建商;有的建设单位存在分割工程采取邀标、议标方式发包的情况;有的单位招标时对建设项目关键数据不锁定,暂定价项目较多。
(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采取高套定额、虚列项目和工作量、虚报隐蔽工程等各种手段,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在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造成工程结算报价虚高。
(一)鉴于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建议切实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对特殊事项政府部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处理。
(二)对征收项目中存在的分户、还建人口、市场价格的认定及及其他征迁审核过程中需确认等事项,建议按照责任分工,由相关单位分级负责,据实审核认定,出具明确意见,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各项目指挥部所委托的中介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评估资质允许范围进行评估,如超越资质范围进行评估,或者出现虚列项目、模糊偷换概念、调整补偿单价、采取变更、对已审减项目及金额调整后进行重复上报等现象的,由审计部门视情节及误差金额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准在我区从事相关业务。若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违规聘用中介评估机构,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区政府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严禁工程建设单位人为将项目化整为零,如因需要确需分标段,必须由建设单位书面说明分标段的原因及理由,报经分管区领导批准。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2.简述项目情况。
三.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
2.项目投资总额。
3.创新基金用途。
4.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四.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支出情况
3.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按年度分列)
2)项目成本情况
3)项目缴纳税金情况
4)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5)项目实现利润
五.报告附注
1、会计政策注释。
2、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
审计调查报告篇5
审计署于今年3月份下发了《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规范了10种主要审计文书及其参考格式,并制定了3种审计文本参考格式。《审计取证单》是3种审计文本参考格式之一。
《审计取证单》参考格式清晰明了,所包含要素清楚准确,但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实践运用时,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探析。
一是“审计(调查)事项摘要”所包含内容问题。一种观点是,对审计证据进行罗列、汇总,将有关存在问题隐匿其中,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再予以反映;另一种观点是,对审计证据进行归类、计算、分析,并阐述存在问题事实、数据及违反的法律法规、定性结论。
二是审计取证单所包含事项问题。一种观点是,审计取证单要一事一稿;另一种观点是,审计取证单虽然对审计证据进行了汇总分析,但可以包括多个问题、多个事项。
三是审计取证单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字问题。一种观点是,由证据提供者签字;另一种观点是,由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是审计取证单的运用问题。一种观点是,并不是所有审计事项都要用审计取证单进行取证;另一种观点是,所有审计事项都要用审计取证单进行取证,每份审计工作底稿都要附审计取证单。
笔者认为,判断某个观点的正确科学与否,一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定;二看在遵循第一条的基础上,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更有利于开展工作;三看审计实践的检验程度。
一、关于“审计(调查)事项摘要”所包含内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审计取证单,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这就是说,“审计(调查)事项摘要”所包含内容主要是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笔者认为,汇总、分析这两个词汇,既可以作为平行关系,也可以作为递进关系,可根据审计实际情况,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或者进行汇总分析。至于是否要阐述存在问题事实、数据及违反的法律法规、定性结论,笔者认为,有些审计取证单可以阐述有关事实及数据,因为那是对审计证据进行归类、计算、分析的结果,有必要让被审计单位知晓,充分听取他们的解释和说明,并根据新补充证据情况,确定是否对审计取证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违反的法律法规、定性结论,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要素之一,国家审计准则并未要求在审计取证单中予以阐明,笔者认为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笔者认为,一份审计取证单包含一个事项还是多个事项,要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而定。对于证据齐全、问题明确、思路清晰的审计(调查)事项,要尽量做到一事一份取证单,这样便于问题的定性处理,便于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而对于一些疑点问题,由于被审计(调查)单位的行业、专业非常宽泛,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受限,而查询、学习等都需要一个过程,单凭被审计(调查)单位有关人员的解释说明,不足以让审计人员准确界定自己的专业判断是否科学、合规、准确,加上时间有限,也不能等问题弄明白了再来取证。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打破常规,尽可能对所有发现的疑点问题及相关证据进行取证,然后再利用足够时间进行汇总、分析、计算、提炼,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事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定性处理。
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审计取证单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而审计署下发文件制定的《审计取证单》参考格式中,是由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基层审计机关在规范审计取证单时,有的使用前者,有的使用后者。笔者认为,证据提供者的'范围较大,包括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之所以在《审计取证单》参考格式中规定由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其中一个原因应该是基于以下考虑:审计取证单是在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时,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的,这些证据提供者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对于审计人员汇总分析的情况,某个证据提供者可能知其一不知其二,而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则对全面情况比较了解,其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能够对审计取证单有关内容提出自己的见解或说明。这样,一方面充分听取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加深了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也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质量。有些基层审计人员认为,由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比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审计取证难度,这种情况在审计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至于执行哪种签字或盖章格式的审计取证单,基层审计机关已根据审计署要求进行了规范。
有的基层审计机关在复核、审理审计项目时,要求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对所涉及的所有事项都要编制审计取证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些欠妥。首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审计取证单。”也就是说,并不是要求所有事项都编制审计取证单。其次,审计取证单是审计署根据审计发展需要新补充的一种审计文本,并不是代替审计日记,并未要求每个事项都要记载。再次,要正确界定审计取证单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二条规定,审计证据可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外部证据、内部证据,原始证据、复件证据等,且获取证据的方法有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审计取证单是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后编制的,应属于间接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一种。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审计证据材料应当作为调查了解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也就是说,每一份审计工作底稿都要附审计证据材料,这个审计证据材料包括审计取证单,也包括其他审计证据材料。
以上是笔者对审计取证单填写及应用的一点粗浅看法,需要在审计实践中逐步增强认识、加强规范,确保编制高质量的审计取证单,以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传统意义的财务报表审计已经不能满足所有者和社会公众的需要,审计服务也出现了收入难以增长甚至下滑的现象。于是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向其他认证服务进军,从而导致其他认证服务迅速崛起,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宠”,比如风险咨询认证、绩效评估认证、系统可靠性认证、健康护理认证、养老服务认证、网站可靠性认证等。那么什么是审计认证服务呢,概括的说,认证服务是指审计师向决策者提供独立的专业服务,该服务能够提高信息质量或者改善决策背景,旨在增进关于某一对象信息的可靠性。
认证服务已经成为审计未来发展的方向,以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新兴审计认证出现,为审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但是,审计认证的拓展不是盲目的、无限制的,而是要受制于一定的约束条件。如果审计师不考虑自身的专业任胜能力、不保持应有关注和正当怀疑的态度,不坚持独立性原则的话,那么这种审计认证的拓展不但不利于现代审计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审计师的职业形象,影响审计师行业的发展,甚至会出现第二次“安然事件”、“世通丑闻”。所以,我们认为审计认证的拓展要以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为前提,这些约束条件可以用独立性、专业能力、应有关注和正当怀疑态度等来加以概述。
一、独立性和专业能力是审计认证能否拓展的判断标准
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取决于两种概率:一是审计师发现问题的概率,这个取决于审计师的专业能力;二是审计师披露问题的概率,这个取决于审计师的独立性。因此,审计认证拓展后出现的新服务是否适合审计师的执业范围,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将是最主要的标准。如果具体认证拓展带来的新服务,大大影响了审计师的独立性,或是超出了其专业能力,这种服务就是不可拓展的,进而与该服务相关的具体审计认证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一)独立性理念对审计认证拓展约束的具体运用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审计职业赖以存在并得发展的基石,它不仅是对审计师重要的品行要求,也是审计的特有竞争优势。一但审计师丧失了独立性,那么其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怀疑,同时,也就丧失了其占领审计认证市场的最有竞争力的优势。随着新的审计认证在审计师承接的业务中扮演角色的日益重要,独立性会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决定是否开展或提供一项新的审计认证时,审计机构应该考虑潜在利益冲突,要向社会公众表明:新的审计认证并没有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以保持社会公众对其的信心和信赖。独立性理念可以具体化为两条标准来判断一项审计认证能否被提供:一是该项审计认证是否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开展该项审计认证是否降低了审计师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形象,即形式上的独立标准;二是该项审计认证的开展是否会在实质上影响审计师独立性,进而影响审计师的判断,即实质上的独立标准。随着现代审计具体认证的拓展,审计师的服务范围日益扩大,审计面临着恪守独立性的挑战,独立性不再是对外部限制的一种机械反映,而成为审计师自发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而这种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最终是以审计师是否能公正、客观、无偏地进行职业判断来体现的。
(二)专业胜任能力理念对审计认证拓展约束的具体运用。
专业胜任能力是对审计师专业素质的要求。一个胜任的审计师必须学习和掌握完成审计认证工作所必需的执业知识,具备不断拓展和提高的执业能力,保持以所有者为核心相关利益者要求和认可的职业态度,通过执业实践的经验积累、认证技术方法的运用和创新来达到保证审计认证质量的目的。
未来审计认证形成的主要因素包括: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但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审计师不可能总是达到新兴审计认证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如何具体运用专业胜任能力理念来判断审计认证是否可以被提供,又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来判断:一是审计师是否已经学习和掌握了开展审计认证的执业知识;二是审计师是否已经具备了开展审计认证的执业能力;三是审计师是否保持了公众对其提供审计认证所要求和认可的职业态度。在此基础上,再确定该项审计认证对审计师执业知识、能力和品质的特定专业胜任要求,如果审计师已经达到了上述专业胜任理念的三条总体标准,并且符合开展该项审计认证的特定专业胜任要求,那么就可以认为审计师提供该项具体审计认证是胜任的。
二、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是审计认证能否拓展的合理保证
正当怀疑是对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或反映这种履行状况的经济信息,没有理由给予百分之百的信任,除非有明确的绝对的证据。应有关注则是要求审计师执业过程中应谨慎细心、遵守职业准则和规范,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以圆满完成执业任务。如果审计认证拓展后,审计师在提供具体审计认证的执业过程中连最基本的应有关注和正当怀疑态度都不能保持的话,那么审计的本质也就失去了其控制的意义,具体审计认证的发挥更无从说起。
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在具体审计认证拓展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审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由始至终对这两种理念的保持上。根据审计认证的特点,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到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理念的保持:一是慎重考虑审计认证开展的可行性,审慎选服务提供的客户;二是签定合理、有效的审计认证合约;三是审慎制定详尽的审计认证工作方案;四是始终坚持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理念进行执业;五是审慎表达执业结论;六是完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
综合来看,如果说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是具体审计认证能否拓展的第一层判断标准的话,那么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则是对具体审计认证拓展后的再次检验。只有在提供审计认证时始终审慎遵循上述理念,才能使审计认证向更深更广的层次拓展,才能使审计认证健康有序的发展。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一种自律机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维护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必要保证。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目前,企业中的内部审计,从内容上已围绕信息的可靠性与完整性,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规定的遵循,保护资本的安全,资源的节约和有效使用,经营目标的完成等方面来展开工作。但内部审计从目前的普遍成效来说还未发挥出应有的支持内部管理的作用,更无法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要求。
保意建材城位于港城建材主战场核心板块,经营面积达8000平方米 ,品类齐全、品牌林立。商城内的品牌建材全部为保意自营,这一经营模式自成体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业界当中属于最先进的经营模式。保意建材城超大规模、超强品牌、超群理念、超级服务,领军港城、领跑业界。保意企业十四年来以诚信为本,在港城业界有口皆碑。对于大型零售企业来说企业的内部审计与管理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一)该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足。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领导人片面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检查内部经济问题,会影响企业职工的团结和稳定,有的.认为内部审计限制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自己的权威,有的将内审机构形同虚设,使内审人员无职无权。
(二)审计处于低级阶段且专业知识不足。目前内部审计的职能应是查错防弊型与管理服务型紧密结合。但现状是由于基础管理的缺陷,一般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还要每月度将大量精力用于复核纠正会计科目及经营管理数据的正确性上,然后才能将部分精力投入到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及生产经营的监督,加上目前内审人员普遍是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匮乏,审计理论与方法钻研不精,因此更难对企业经营管理作出有效的审计分析、评价和管理整改建议,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其相关资料,工作都集中在财务领域的浅表层次, 1
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资本运作、投资、成本管理、产品定价方案评审与选择等重要领域,一般都无能力和条件开展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缺乏充分的独立性,削弱了内部审计决策的质量。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是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和他们所审计的活动保持独立,这样才能做出公正、无偏见的判断。所以,内部审计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是否具备充分独立性有关。然而,经验证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严重不足,主要源于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组织形式以及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缺乏专业素质。
众所周知,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内部设置的机构,在本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内部审计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企业的利益限制。于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评价。特别是当面对企业领导者参与或法人违纪时,内部审计往往是无能为力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如若服从于管理层意志,不能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有效监控,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就会埋下巨大的隐患,导致审计风险。此外,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和公司、单位其他部门人员同属一个机构,潜在的或实际出现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内部审计人员也要承担企业的经营责任,从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极易受损害,多数单位没有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而是由其他业务人员兼任,也没有赋予他们一定的职权,受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限制,也很难开展内审工作。
(四)领导授权不明确、充分。一个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与企业文化的建设有很大关系,但客观上受利益驱动的影响更大,而企业决策层基本上没有授予内审对查证违纪违规问题的直接考核处分权,对被审计者缺乏直接的利益约束力,不能对违纪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依靠揭示、审计建议等审计职权很难实现审计纠错的期望目标,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与改进意见有相当部分被审计者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五)审计人员的考核激励不科学。审计固有的监督性与批判性很少带来他人善意的理解,相反,经常会遭受冷遇、对抗、行政干涉等方方面面的压力,甚至受到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缺乏安全感的审计人员思想趋向消沉,工作缺乏责 2
江 苏 大 学 毕 业 论 文 调 查 报 告
任心,工作中显得“顾虑重重”,严重影响审计行为的有效性。而绝大部分企业对内审人员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忽视了这种特定现象,多采用惩罚激励而少采用奖励激励,往往使得内审人员辛辛苦苦工作,换来“里外不是人”的感觉。
(一)内部审计机构要合理定位。在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及及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组织框架中,内审机构应是一个独立部门,它应直接对监事会负责,如有必要,遇有重大的内部审计事项或企业内部发生重大的违规、违法事件时,还可直接向股东大会极其常设机构董事会报告。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中,内审部门应有不可置疑的权威性,并具备股东大会或其常设机构董事会明确授予适度的审计事项直接处置权,以保证内部审计报告能引起企业管理当局的足够重视。针对内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处置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予以研究并给予反馈,这样才能保证在科学、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下,最大力度地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选拔制度。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实行公开竞聘、多级考试等选拔制度,采用“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机制全方位地开发事业性强、业务素质高、能主动尽职的优秀审计人才资源,从而培养造就一批符合现代审计发展需要的各类型人才,并把他们配置到适合的管理或主管岗位上,不断提高审计人才的使用效果,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审计人员的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三)以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为出发点,改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明确内部审计责任。经验表明,内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实现其职能,发挥其作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使其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在领导关系选择上要提高内审机构的直属领导层次(直属领导层次越高,其独立性越强);必须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使其不参与或负责其他职能部门的管理活动和其他业务活动,在其领导体制的选择上也要考虑审计活动与业务经营活动的关系,避免一人既负责财会工作,又参与审计工作、既负责某项业务,又指挥对这项业务活动的审计等职责不相容现象发生。此外,保证审计机构和人员在开展业务中的实质性独立自主地选择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完成审计报告。 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也是提高审计独立性 。
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调查报告新形势下内部审计质量评估较之于农村信用社意义重大。众所周知,农村信用社稳定发展的根本是内部控制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就需要不断进行内部控制评估,使内部控制能够得到持续改进和优化,以防范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现状
1、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基本情况。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入,审计工作呈现蓬勃发展,总体以真实性、合规性、风险性为审计主要目标。近年来更加注重审计项目与业务发展的关系、审计体系与内部控制体系的关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审计范围、人员配备和审计独立性等方面受制于体制建设,其职能作用尚待进一步开发。总之,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对于深化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确保农村信用社经营稳健发展,意义十分巨大。
2、制约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职能发挥的因素。
(1)体制建设落后。绝大多数基层单位设立了独立的审计部门,但是审计部门以及人员的考核仍然与本单位经营业绩和业务发展息息相关,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虽然在很多基层单位正在努力探索给予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单独的考核办法,甚至给予审计部门一定的“特权”,但是仍然无法摆脱其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均是由从事本单位其他岗位的人员转化而来,其人员关系往来、人情脉络熟络,即便在工作上独立,情理上也难以保持其独立性。
(2)审计方法落后。随着科技化、信息化首都不断的渗透到农村信用社的各个领域,农村信用社已逐步入全面的信息化。但是内部审计工作仍然采取现场审计为主,审计多采取内从纸介质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中获取数据和信息的方式。审计抽样过于片面,概括性不清,得出数据不够严谨。
(3)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部门审计人员基层锻炼时间短,对业务知识的了解不够全面,而且缺乏必要的计算机、法律知识。二是培训跟不上业务发展,从上到下采取分任务的方式开展审计项目,而不是采取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特别是项目任务重时就会忽略了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一些审计人员盲目上岗,审计效果差。三是业务部门重管理轻指导。基层单位业务部室因日常工作量较大,较少深入基层信用社调研、只是简单的定制度、发文件,事后落实情况较少问津。
(二)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开展情况
1、尚未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
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该工作仍然处于探索和试水阶段。虽然从上级决策者来看,农村信用社内部对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开展工作十分重视,并且组织了部分审计骨干从事该工作的研究,并针对农村信用社内部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实验,包括不断规范审计工作流程并实施内部审计报告审核制度,虽然与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存在本质差距,但并没有组织建设者们的热情。
2、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难统一。
农村信用社是一个极其附在的金融体系,从省联社到县(市)级联社都存在独立的法人,并且发展状况不尽相同,如果采取统一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不尽合理。尽管省级联社内部审计部门对县(市)级联社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尽可能的统一标准,但如果地区发展不平衡或者省级联社本身制定的标准存在内容不全面、评估不科学的漏洞,那么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仍旧有很长的路要走。
3、软件设施见识尚不够完善。
一方面缺乏人才,农村信用社的定位是面向县域经济和农村市场,这就决定了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人才战略是适应农村市场的相对“低端”的人才类型,而这一类人虽然能够在农村市场风声水起,但对于具有国际范儿偏“洋火”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接受起来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另一方面是信息化建设落后,农村信用社经历了长期的复杂的改革和发展才取得今天的成就,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很多方面仍然非常落后,其中信息化建设就是其中一个方面,直接表现就是,绝大多数客户经理甚至是中层管理人员计算机水平非常有限,这就导致了许多好的软件不能推广、推广了的项目不能好好利用,直接导致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被动性。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存在的难点
1、内部意识方面。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难以保持独立性,农村信用社较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未转变,不能将审计部门作为独立行使职责的部门,而是视作本单位设置的附属部门,单位的管理人员长期的重经营轻管理,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在业务增长和效益推进上,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丝毫不在意。而被审计单位更是得过且过,采取一切应对手段甚至动用人情关系公关,丝毫认识不到审计质量评估的重要意义,暮光短浅,只顾当时利益。
2、外部环境方面。
一方面缺乏长期开展的动力,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目前在我国没有强制性要求开展,企业只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性开展,多数企业开展项目前首先论证成本,而作为业务发展并不是很超前且创新性不够强大的农村信用社来说更加缺乏推动力。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做为金融企业,不仅对股东和职工负责,更重要的是要为地方经济发展负责,为整个社会的金融认知和金融进步承担社会责任,各基层单位一边绞尽脑汁制定对策在激烈金融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又一边制定这沉重的任务指标使全体员工在压力中艰难跋涉,所有的经历全部用在发展业务和收益上,很难拿出十足的经历发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项目。
(二)解决内部审计质量评估问题的对策
对农村信用社基层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估,建议采用内部自我评估方式,即由省级联社内部审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辖属范围内所有基层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1、大力宣传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作用及优点。
农村信用社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监督审计职能,使审计工作能够更好的防范业务风险。二是更好的整合审计资源,加强审计成果的合理运用。基于以上两点,由省级联社集中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一方面省级联社在开展外部质量评估中会积累丰富的经验,有能力对各基层单位开展强有效果的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另一方面目前各基层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采用外部评估方式的条件并不成熟,盲目使用外部评估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运用省级联社开展的相对“外部”的评估方式,给予适当的缓冲时间,更有利于其向外部评估方式顺利过渡。
2、优化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段。
一是优化财务评估指标。财务指标是衡量农村信用社业务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内部审计工作的服务质量更多体现为一种长期效应或隐性效性,无法直接衡量和准确度量。因此,财务评估指标应主要考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是否紧紧围绕整体工作重心、是否服务于战略目标的实现、是否为防范风险和改善运营等发挥了源头控制作用。二是完善客户反馈。客户评估指标主要反映客户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价。决策方可通过问卷调查、采访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无记名方式考核。考核包含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期望、认可以及对风险的关注程度、内部审计建议和意见被采纳的比例等。指标值越高,单位内部审计质量越高;指标值越低,其内部审计质量越低。三是跟进业务流程评估指标。审计业务流程反映了内部审计业务开展及项目管理的规范程度。业务流程评估指标具体涵盖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流程是否进行再造、流程改进的次数、实际工作是否按审计流程执行、从审计工作结束到出具审计报告的天数等。四是注重学习与成长评估指标。内部审计人员的学习和成长能力最终决定内部审计部门的可持续发展。基层单位应该注重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程度、职称人数比例、持内部审计证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人数比例、培训费用增长率等。通过设置学习与成长指标,督促各单位配置政治素养高、专业胜任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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