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最新6篇

 2025-01-15 14:19:18

摘要: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不断挑战和超越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认知,写心得体会是自我认知和成长的重要途径之一,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最新6篇,感谢您的参阅。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第一条原则:父母以身作则。这是老生常谈,但是还要谈。子女身上反映出来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不断挑战和超越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认知,写心得体会是自我认知和成长的重要途径之一,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最新6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

第一条原则:父母以身作则。这是老生常谈,但是还要谈。子女身上反映出来的问题,往往都是父母教育方式的问题。家庭是子女的第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老师,如果父母亲自己平常言行起坐,不能起到正面的示范作用,自然无法要求子女,父母亲的话也就没有。中国父母对子女最普通的要求是,好好学习,认真读书。

如果你在城市家庭做调查,绝大部分好学上进学生,都出在家庭的父母本身热爱学习。这不是说父母一定要天天读书。学习可以是各种不同的文化爱好,热爱戏剧、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历史、热爱科技等等,父母和父母的朋友圈子都有爱好、有文化品位和追求,子女就比较能够发展起上进心。

当然,许多父母本身教育程度不高,但子女也同样好学上进,这类家庭往往父母言传身教、为人正直、勤奋,有良好的道德,使子女明白好好学习是自己的准则。好学上进,本身是一种追求。有调查显示,子女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四大类家庭,第一类是父母文化教育程度太低,而家庭又非常富有,那些农民暴发户;第二类是高官的子女;第三是父母冲突不断或离异家庭;第四大类家庭,父母本人都不错,可是工作太忙,只忙工作,没有抽时间关心子女教育。

西方人有句谚语,造就一个暴发户只需要一天,造就一个贵族至少需要三代。中国人的谚语,富不过三代。现在全中国人的理想都是“暴富”。经济富裕本身是好事,但缺失了文化追求与道德准绳的富裕环境,很容易使青少年迷失,失去上进的动力。

第二个原则是:家长要学会保护子女。在处理子女教育问题上,有两个错误的倾向,或者是完全偏袒子女,不信任学校和教师;另一个是完全信任学校,信任老师,不信任自己的子女。现在的孩子即是小皇帝,也是小奴隶。在学校里压力很大,学业压力、考试焦虑、人际关系压力、包括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的压力,不可能个个同学都是学习优秀的学生,实际上大部分同学是学习一般的学生。到初中以后,少男少女还有体相烦恼压力,体相烦恼,对自己的长相很在乎,对同学的评价很敏感,还有生理和身体迅速发育带来的种种困惑与烦恼,等等。

当子女与学校与老师发生冲突矛盾的时候,父母既不能无原则地偏袒子女,也决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就站在学校老师的立场上批评子女。要替子女设身处地着想,要学会倾听子女倾诉,实事求是地了解情况,如果确实是子女的错,也要心平气和地帮助子女分析,如果不完全是子女的错,更应该心平气和地与子女交流,找出解决的方法。如果确实不是子女的错,而是学校方面的问题,老师方面的问题,家长就应该积极想办法解决,分担子女的压力,而不是与老师一起对子女施加压力。儿童少年是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不成熟不健全是正常的,尤其需要家长的呵护。

家庭和家长是子女健康成长的最后堡垒。简单地说,家长要学习在学校的压力下保护子女,学会维护子女的权利,不能够事事都与学校站在同一个立场。许多反面的悲剧例子,导致学生走向极端行为的,许多都是因为家长不问青红皂白跟着老师训子女。

第三个原则是:切忌唠叨,学会倾听,学习与子女平等交流。父母和子女之间总会有所谓代沟的。在初中到高中阶段,是子女容易产生叛逆的一个阶段、逆反的一个阶段。子女生理发育迅速,长成半个大人,个头与父母差不多,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从各种媒体接受了很多信息,有自己的主见,但也常常过分地自以为是。父母的那些说教也听了10多年了,听烦了。加上学业压力大,这个阶段的子女,一般都会非常讨厌唠叨的家长。

要学会倾听子女,学习与子女平等交流。如果子女到了中学阶段还愿意有什么事都与家长交流,那家长就成功了一大半了。只要子女愿意与家长交流,有什么问题都能够得到比较妥善地解决。

许多家长忙于工作,忙于赚钱,不想听子女的倾吐,认为那是毛孩子鸡毛蒜皮的事。这样就丧失了了解子女、引导子女最重要的一个渠道。

第四个原则是:对子女多鼓励,少批评,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多一点宽容。少年儿童只有在鼓励的环境中才能健康成长。

第五个原则是:随着子女的成长,给子女越来越大的自主空间,父母和子女双方都要学会这一点。有些家长总是想控制子女、管制子女、设计子女。适当的控制是必要的。但随着年龄增长,更多地是靠子女的自觉和自律,而且要给子女以自主的空间,要尊重子女自主的空间。孩子到了青春期以后,不仅孩子要解决青春期的困惑,父母也要解决好自己与子女关系上的困惑。父母亲过分管制已经长大的子女,是许多子女自己生活不幸福的主要原因之一。

过分的恋子情结恋女情结,是子女不幸福的重要原因。家长应该明白,子女的快乐和幸福,就是家长的幸福,如果子女对家长非常服从,但他/她自己不快乐,那么家长还是失败的。

子女来到这个世界是家长的选择而非子女自己的选择。而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恰如金庸小说里所说:“怜我世人,忧患实多”,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太多了,学生少年又有那么大的压力。所以,家长有责任创造条件使子女健康成长,而不是使子女完全成为实现家长愿望和要求的机器。

第六个原则是:对子女的学业要求,要实事求是,只要子女尽了努力,就决不能再苛求,还要学会为子女减压。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够适应目前这种学校教育的。有些孩子尽了努力,可是成绩还不理想,家长要学会为孩子化解烦恼、分担压力。西方人说,压跨骆驼的是最后一根稻草,总是给孩子施加压力,好了还要再好,一次考试就要达到什么名次,这些都是没有道理的,而且可能把孩子逼上危险的方向。

家长应该懂得并记住,子女的身心健康、个性开朗豁达,比学业成绩重要得多。播种性格,收获命运。只有在父母慈爱而不宠爱、多帮助少施压、多引导少管制、多鼓励少批评、多宽容不苛责的家庭环境中,子女才能逐步发展健康的个性。

第七个原则:要逐渐培养子女吃苦耐劳的精神。这是富裕地区、富裕家庭的一个问题,对子女成长和教育的重视绝对必要,对具体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和训练方案可以也应该精心设计。但千万不要把孩子本身当作一个可以设计的对象。孩子是人,是生命,而不是工程师手中的一块材料。在父母的引导和学校的教学之外之上,要给孩子自主的空间,要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空间,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感受、想法、爱好,不要把孩子当作为学校制造分数的机器、为老师制造教学业绩的努力,也不要把孩子当作为父母争光的工具。没有人能够设计出爱迪生,没有人能够设计出爱因斯坦。人最重要的素质:好奇心、兴趣与爱好、欣赏与追求美与和谐的能力、创造发明的能力、求智爱真的渴望,这些都不是他人能够设计出来的。这些素质只能在一个平等、宽松、自由而又富于文化传统的环境中自发生长。

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篇2

今年9月1日新颁布的新义务教育法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通过学习我看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我最关注的就是重点班的问题。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校长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但这可能会使学校流失一批优秀生源。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因为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如何让孩子在差不多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得到比较好的发展是我们当前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

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篇3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篇4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特别是班主任的工作不仅是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培养学生的能力与品行习惯养成。法律、礼仪等众多的工作。一个“无心”的班主任会传授给学生什么呢?一个“无心”的班主任又能把工作做得如何呢?只有“用心”,才会干好班主任;只有“用心”,才会有好的学生;只有“用心”,才会有师生之间绚丽的“心灵之花”;只有“用心”,才会有丰硕的“成绩之果”人的品格是人自我社会层次定位。一个人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首先不应看他的出身门第,更不看他的财富多少,最终看这个人的品格。教师作为人类知识的传承者,作为人类美好生活的塑造者,必须具有高尚的品格——大公无私、公正、善良、忠诚等人类的美好品格必须成为教师的永不丢失的精神财富。一位优秀的班主任从他选择这一岗位起就应该把修炼自己的品格作为自己的终身的必修课。我们认为,有些班主任工作没有得到学生的认可,没有得到学生家长的认可,在教育教育工作中失败了。这种失败是多方面的,首先,他们的失败往往不是失败在方法上,也不是失败学识上,而是失败在品格上。一个人品格低下,他的行为不可能高大,一个人品格卑鄙,他的行为不可能磊落。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班主任”孔子,他的“班主任”工作成绩无比辉煌,他的工作成功了,当然成功在他教育思想与学问上,但更重要的是成功在他的品格上。如果我们仔细考查一下历史上成功教育家的业绩,我们不难发现,每一位教育家都是一位品格高尚的人 。

班主任工作是繁杂的、亲苦的,同时也是幸福的。这次意义深远的学习,使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的更积极的认识:任重道远,同时需要不懈努力,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

因此,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篇5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2024年教育法心得体会篇6

《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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