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7篇

 2024-11-18 02:28:05

摘要:要想让自己的工作得到更多人的肯定,我们需要及时写好工作总结,在工作总结中,我们会提及项目过程中的关键里程碑,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篇1xxx

要想让自己的工作得到更多人的肯定,我们需要及时写好工作总结,在工作总结中,我们会提及项目过程中的关键里程碑,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篇1

xxx乡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为领导,深刻贯彻落实“三个代表”主要思维,始终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县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划定,不求数量,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一是始终遵守“保持尺度、保障品质、改良构造、稳重发展”的准则,切实增强新局势下党员步队建设与治理。

二是年度党员发展打算目表明确,请求各党总支(支部)要适度发展,处置好党员数量与质量的关联,并联合“三培养”工作,把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到党组织内来,工作总结《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凸起质量,不求数目,全年共发展党员16名,定期转正25名;新发展的16名党员中,35岁以下党员11名,占68.8%;妇女党员3名,占18.6%;少数民族党员4名,占25%;大专以上文明水平6名,占37.5%;中专2名,占领12.5%;初中文化8名,占50%。

三是树立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义务查究制,要求各党总支(支部)在发展党员前,将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家庭历史、社会关系、入党先容人基础情形报镇党委预审,经公示无不良反应跟预审后,支部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票决发展,并明白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支部把关不严,新发展的党员不合乎党员条件和发展程序不到位的,要履行责任追究。因为轨制明确,责任落实,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无违返党员发展程序。

四是对具备发展前提的优良分子进行造就教育,踊跃领导他们向组织聚拢。通过各种培育、教导,全镇全年共有48人提交入党申请书。

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篇2

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国_程》和《中国_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入口票决制,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__年我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镇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把“三关”,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建章立制,严把入口关。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工作,推进党员发展工作的机制创新,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确保从发展党员的根源上保证发展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入口票决制,增强了发展党员的针对性,避免出现“关系户、人情票”等情况,改进和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提高了发展党员质量,增强了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使新发展党员的素质结构有了明显改善,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任务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狠抓培养,保证质量关。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一是抓好日常管理,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坚持把党员日常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及时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二是抓好结对联系,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建立了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责任制,支部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交流思想,传播党的知识,宣传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三)坚持标准,严把程序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突击发展。一是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具体办法是严把“四关”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发展的决议;把好党委审批关。在党委审批之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然后上报党委会审议和表决;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严格考察制度,全面衡量,慎重对待;把好发展党员公示关,对于每一名新发展党员我们都做到了公示在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发展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员队伍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十八大以来,全镇新发展党员_人,35岁以下_人,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_人。新发展党员队伍平均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党员队伍发展总体不平衡,结构不合理。

(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动态调整不及时。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入党积极分子受到社会上各种思想的影响和_没能经受住考验,忘记了初心,不具备发展党员条件,对这部分人没有及时的发现和调整。还有一些有文化、有思想、人品好,渴望入党的同志没有及时纳入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

三、下一步解决措施

总结上年发展党员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和纳入新成员。同时,要抓住源头,着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是“掘源”,进一步拓宽选人育人渠道。注意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看人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的观点,紧扣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需要。二是“培源”,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在培养教育上,做到培养对象、联系人员、工作制度落实;在培训学习上,做到组织形式、内容、时间落实;在考察上,做到考察材料、内容、跟踪谈话落实;在动态调整上,做到进出有序、动态管理。

(二)要在突出重点、改善结构上下功夫。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镇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三个重点的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即: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在具体工作中,还坚持了三个倾向于的工作方针,即:倾向于从村干部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知识分子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

(三)要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实行谈话回复、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扩大透明度。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篇3

根据溪头镇20xx年度党员发展工作安排,结合我村实际和年度村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我村从不断优化党组织结构,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出发,积极做党员发展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村发展党员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思想入党为根本标准,严把“入口关”,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为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执政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确定工作目标

20xx年发展新党员2名;确定建党培养对象3名,其中女性1名;吸收入党积极分子6人,其中女性2人。新发展党员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能带头并带领群众共同发展致富,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三、落实工作措施

1、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支部采取有效措施,在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引导各行各业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通过支部培养、联系人帮教、实践锻炼等方式,促进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加快成熟。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使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党员数的比例保持在3:1以上。二强化责任意识。各党支部从本地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本地各阶层群众、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和质量状况,深入分析近几年来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状况,深入分析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而把握工作规律,明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措施,使制定的工作计划切实符合实际,真正对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起到宏观指导的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适度规模。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三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确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对各支部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把握工作重点,改善党员结构。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加强教育和培养,保持充足和充满活力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从源头上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意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重点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青年农民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要重视在退役军人、知识青年中发展党员。要突出在35岁以下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妇女青年中培养发展党员,努力改善党员队伍构成,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3、规范工作制度,保证党员质量。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求出发,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从制度上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篇4

酷猫写作范文网最近发表了名为《社区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2024年社区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六道湾社区

六道湾社区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社区党总支工作实际,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今年以来,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2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二、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级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党总支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

发展党员计划。党总支对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后再上报街道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

三、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思想汇报专题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对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在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造成“带病入党”的,要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截止2024年12月发展党员情况:2024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2024年计划党员转正2人,发展预备党员1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4人。

六道湾社区党总支

2024年11月20日

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篇5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更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源头工程。“十五”期间,我系党总支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始终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十五”期间我系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予以总结。

一、明确职责,高度重视。能按照学院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健全和落实发展党员工作领导职责,由党总支书记王尔迁负责,副书记杜全忠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结合我系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制定计划,认真落实。每年年初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年度计划,并且认真落实,完成计划。

三、突出重点,优化结构。非常重视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尤其是对高学历、高职称的青年教师重点考虑,重点培养,现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占教工党员的40%。在发展学生党员中,重视在本科学生中发展,现本科生党员占学生党员的71%,学生党员占全系学生6.8%。

四、严格制度,规范程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系党总支始终做到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运城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新党员的入党材料齐全规范,保证了新党员的质量。

五、扩大队伍,保证质量。我系学生和教工中申请入党人员队伍逐年壮大。建立了申请入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正在建立之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能够落到实处。教工中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正在年轻化、高学历化。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正在向本科生倾斜。

六、扎实工作,永葆先进。今年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们更加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的质量。20_年全年共发展党员47人,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对新党员加强了思想教育,使他们不仅在行动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入党,保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七、查找问题,改进加强。由于我系学生人数多,工作繁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些资料保留不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没有及时建立,这些问题正在改进,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

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篇6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xx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xx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xx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21年底前率先完成xx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22年1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四是认定处理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要注意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社会敏感度很高,总体上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排查、认定处理和“回头看”等4个环节推进。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认定、边处理,调查核实清楚一个、及时认定处理一个。

(一)动员部署环节。(2021年9月初至2021年9月中旬)通过系统研究谋划、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和分级谈心谈话等完成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制定方案(9月初完成)。区委组织部已经研究制定了xx区全面排查整顿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给大家,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推进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成立机构(9月初完成)。区委已经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综治、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三是启动实施(9月中旬完成)。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本乡镇参与排查整顿工作的全部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四要思想发动(9月中旬完成)。建立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即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大家要通过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既要讲清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边界和方法程序,也要讲清楚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顿工作的决心,打消基层干部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集中排查环节。(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1月中旬)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主要采取“三查一核”(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区委组织部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方法,逐步进行排查。排查期间,区、乡两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自查(10月中旬完成)。由各乡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的党员逐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其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近亲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形成党员信息底册,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要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每名排查对象确定一名党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排查责任人,逐一调阅排查所属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台账记录等,有针对性地走访当事人、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了解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并如实记录。各乡镇党委要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每月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乡镇党委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二是执纪执法部门筛查(10月底前完成)。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要求,组织部会及时将全区党员信息底册移交纪委监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由相关机关和部门对照党员信息底册,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全面了解核实党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各单位筛查情况我们也会及时反馈给大家。三是区委组织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于9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封存保管,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问题线索,并对基层自查、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形成需要调查核实问题清单,转交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出现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现象。四是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11月中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区、乡两级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村组(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区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将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深入村(社区)组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入党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三)认定处理环节。(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认定处理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组织部具体落实,最终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一是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2021年11月中旬完成)。乡镇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利用在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对党员作出评价,并经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我们将根据乡镇党委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初步意见,经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等,在认真分析甄别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再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整顿处理工作自区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处理结果各乡镇要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所属乡镇党委要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四是持续跟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对拟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细做实思想工作,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平稳有序。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做出答复。

(四)开展“回头看”环节。(2022年1月初至2022年6月底)各乡镇通过全面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重点对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一是全面开展自查(2022年3月底前完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向各乡镇派出指导员并组成专门力量对前期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党员信息底册,逐人逐项对照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看集中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情形认定是否客观、准确,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规。下派指导员与各包村(社区)领导要逐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农村党员、乡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评价。二是深入分析研判(2022年4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排查不彻底的乡镇、村(社区),将及时督促返工“补课”;对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综合分析、会商解决;对处理不到位的人员,将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对政策难以界定的,将及时汇总梳理,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三是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2022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专门建立党员档案,指定专人、设立专柜进行保存,定期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对党员档案开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全区党员总数的3%,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健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通过这次排查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流程。针对问题发生率较高、工作存在“盲点”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优化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标准执行严格、程序把控严密、纪律要求严明的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抓好这次排查整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组织关注、党员期盼。我们要以排查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xx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

党员及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篇7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管理,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以落实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自查和专项清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分局支部对全体党员进行排查,具体采取由党员承诺,由支部成立专题小组进行自查自纠。下面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分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成立了分局违纪违法排查小组,分局每名党员都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重点对分局党员的自然情况、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资格证件挂靠关系、违反xxx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不按照xx规范程序执法等有关的内容进行了排查,通过登记人员信息、查阅档案资料、分类梳理汇总,系统开展排查工作,保证了数据真实有效,做法有理有据,有章可循。

二是结合组织关系集中查。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为契机,通过明察暗访、约谈等方式,在全分局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排查清理的重点问题,将可能存在未处理问题党员的基本信息登记在册。

三是积极联系相关单位一起查。联系xx办、xx办等监督部门全方位开展排查清理工作,设立了举报箱(xxxxxxxxxx@qq.com),公布了举报电话(xxxx--xxxxxxx),尽可能做到有反映就有记录,有记录就要统计,确保数据不重不漏。

经排查,未发现分局支部党员有违纪违法现象。

标签:总结党员

发表评论:

Copyright © 2024 聚查文案 文章均为网友分享和网络收集整理,如侵权请告知删除 675289112@qq.com

页面耗时0.0595秒, 内存占用1.84 MB, 访问数据库20次

皖ICP备2023006074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