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的段落和内容需要严谨的逻辑,作文的次数不在于多,需要有着优美的词汇,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养宠物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
爷爷是我的好朋友,他和蔼可亲,从来没有打骂过我,他的脸上总是带着慈样的微笑。自从我上幼儿园,每天都是爷爷来接送我。阴雨天,路上有泥,爷爷背着我过马路,他还和我一起做游戏,唱儿歌。但是,这些都不是我和他成为朋友的原因。
我的爷爷爱好书法,我们家餐厅的墙上就挂着他临写的《兰享序》,我每次吃饭都能看见。受他的影响,我六岁就会背《兰亭序》了,幼儿园里过“六一”节,我还上台背过呢!我很想跟爷爷学写毛笔字,爷爷高兴极了,他给我买了笔、墨、纸和毡布,还给我准备了一一张小桌子。从此以后,我和爷爷经常坐在桌前,共同“切磋”,度过了许多难忘的时光。
爷爷写的字总是比我好,我问爷爷:“您是跟谁学的?”爷爷说是跟他爸爸学的。我又问:“您和您爸爸比,谁写得好?”爷爷说:“当然是你老爷爷写得好。”我又问:“那么一辈不如一辈吗?”爷爷鼓励我说:“你将来肯定比我写得好,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不会拿毛笔呢!”于是我有了写好毛笔字的信心。
我和爷爷像朋友一样聊天、交流。我们的友情越来越深。我渐渐了解了爷爷的往事,他初中毕业就失学了,一生坚持自学,30岁时取得了大学文凭,60岁以后获得了书法专业硕士资格证书,我要向我的这位朋友学习!
这就是我的爷爷,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的点点滴滴就像我爷爷笔下的汉字,排列在一一起,成了我生命里最珍贵的篇章。
我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宠物,它是一只小型的加菲猫,它的名字叫做——“小布丁”。
小布丁到我家来的第一天,我激动的一整晚都睡不着觉,一直张罗着给它布置温馨的小窝,爸爸妈妈也来帮我一起布置。第二天一早就去宠物店购买它最吃的猫粮,因为它还是只有几个月大的小猫咪,只能搭配营养的猫粮,通过注射的方式来喂养它。吃美美的大餐的时候小布丁都是最开心的时候,它非常乖的等待着我把猫粮搅拌的细腻均匀,一点点注射到它的小嘴中,它开始美滋滋的咀嚼起来,慢慢的吞进肚子里。当然,它最不开心的事情就是洗澡,一到洗澡的时候,就开始反抗不配合我了。也许是发现自己每次洗完澡之后,湿嗒嗒的毛发和瘦弱的身材都暴露了出来,内心非常羞涩和不满。每次给小布丁洗澡时,我都会温柔的告诉它,要做一个讲卫生爱清洁的乖孩子,才会有更多的小伙子愿意跟你一起玩哟。于是耐心的帮它把毛发吹干,清洁它的耳道和爪子,修剪指甲。一切清理工作做完之后,给小布丁享用丰盛的晚餐,此刻的它又会开始兴奋起来,乖乖的等待我喂食。
晴天我会带小布丁去外面玩耍,把它放在草地上让它自由的嬉戏,和蝴蝶追逐打闹,看见它蹦蹦跳跳、活泼好动的样子,我的心里开心极了。
前不久,我买了四条活泼可爱的金鱼,并分别给它们取名为贝贝、点点、黑头和银尾。“四鱼大战”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去拿鱼食,可它们顽皮地一甩尾巴,把水溅到了我的脸上。我生气了,只见它们躲到角落里,望着我,仿佛在说:“小主人,对不起,我们下次再也不敢了。”算了,大人不计小鱼之过,我拿起鱼食,给它们喂了起来。这下可好了,四条鱼在鱼缸里“大闹天宫”起来。只见黑头抢了鱼食正要往嘴里塞,被银尾眼疾手快挡住了。银尾那得意劲甭提了。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银尾怎么也没想到,当它得意之时,点点已用尾巴将鱼食扫落。贝贝也不是吃素的,只见它一个饿虎扑食,鱼食被吞了下去。它得意扬扬地走在三条鱼前面,仿佛在说:“怎么样,甘拜下风了吧!”
“分帮结派变朋友”俗话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自从上次大战后,黑头便死心踏地跟随了贝贝,只是银尾和点点不服,于是它们便商量起计谋来。点点假装服从于贝贝,其实是做卧底。也许是天助它也,不久终于有了一个机会,它们造起反来。那次,黑头得到了一个大鱼食,正要献给贝贝,可被“从天而降”的点点抢走了。贝贝自然大怒,向点点发起了进攻,银尾和点点也不甘示弱,就这样,它们又打了起来,最终,双方都挂彩了。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打了这一仗之后,它们却成了好朋友。这小小的金鱼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我爱这小小的金鱼。
有人喜欢高贵的贵宾犬,有人喜欢一身金黄的金毛,而我,只喜欢我家的小狗——嘟嘟。
那是我七岁那年一个夏天的夜晚,我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坐在菩提树下轮流讲故事。突然,一只脖子上戴着警察佩照的小狗向我们院子里走来,脸上充满了痛苦的表情,似乎在说:“我和主人走散了,求求你们行行好,收留我吧!”我立刻端来了才烧好的黑鱼给它享用。
小狗一身黑黑的毛发,像一个大毛毯盖着,它耳朵尖尖的,眼睛炯炯有神,四肢特别粗,尾巴一摇一摇的,像根火腿肠,别提有多萌了!因为它很萌,所以我给它取名“嘟嘟”。
嘟嘟开始变得乐观了,对别人也有礼貌了。记得有一次,我给嘟嘟穿上了西装。哈,为什么呀?因为我的好朋友朱雨萱要来我家做客了,怎能不把嘟嘟打扮的漂亮点呢!朱雨萱终于到了,嘟嘟立刻跑上前去,双腿站了起来,摘掉小帽子,公公正正地行了个礼。我都快气晕了,心想:你这只外星狗凭什么见到人家就行礼,对我呢!每次我放学回来,你不是躺在地上看书,要么就是拿着遥控器看爱情故事,太不正常了!
在我七岁到十岁的那些年,嘟嘟和我一起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可在我十岁的一个晚上,公安局的人来了,说是要带走嘟嘟,因为它是一只警犬,本身应该为国家服务。我一看嘟嘟,她的眼角上挂着眼泪,好似舍不得,我依依不舍地把它交给了警察。
感谢你,嘟嘟,陪我一起生活了这三年,我衷心地谢谢你!
宠物是人类比较喜欢的小动物,加以喂养。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有人养一只狗,有人养一只猫……我却喜欢养电子宠物。它和真的宠物不一样,它不用像真的动物那样喂养,它是靠电子来喂养的。不过,喂养电子宠物也是非常好玩的。
我的电子宠物外形像一只小狗。打开盖子以后,就会出现一个小小的电子屏幕,还有四个按键。四个按键是一个复位,一个确定,一个取消,一个是选择。
我拿到电子宠物以后,就打开选择,看到里面有五十四种动物可以喂养,有鸭子、狗、猫……还有幽灵。它们的功能有吃饭、睡觉、运动……每过半个小时就会吃一次饭,吃好两次饭就会拉一次便,拉好六次便以后会增加体重20斤。到100斤时就长一岁。长到五岁时会进化一次,变成另一种宠物,十分有趣。
我就挑选了一种宠物来养。我选了一只狗。十天以后,我把它养到了五岁,它便进化成了一条小龙,可爱极了。我立刻拿去给妈妈看了。妈妈也说非常可爱,还夸我真聪明。
可是,好日子不长,在它七岁的时候,我忘了喂它吃饭。等到我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我打开盖子,揿出画面,看到小龙变成天使飞走了。我想阻止它,不让它飞走,想给它打一针。我立刻按键。可惜得很,它没有变回来,却化成了一座坟墓。哎,好不容易养到这么大,真是……
电子宠物,我现在还留着,只是不大养了。虽然,我想要养它,一般可以养到四岁左右,只是,我没有那么多的空闲时间,所以,我不大愿意再去养它了。现在,我只能够作为回忆想想它,因为它曾经陪伴我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
when i was a child, i raised a pet, named lucky. actually he is a cat. his fur is soft with yellow and white color. lucky is a good boy. he always behaves well. i remember when my uncle took him back to my home at first, i was afraid of him. but soon i found him is very interesting. i started to play with him. as time goes, we like each other very much. and then my uncle gave him to me. i was so happy.
now he always lies beside me quietly, when i’m doing my homework. as winter comes, he will sleep with me. sometimes he will dance for me, which is very funny and sometimes his hands are wet would leave many “plum flower” on the ground. he is so lovely.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养了一只叫做幸运的宠物。其实他是一只猫。他的毛很柔软,是黄色和白色。幸运的是一个好男孩。他总是很听话。 我记得当我叔叔带他来到我家的时候,我很怕他。但不久后,我发现他很有趣。我开始和他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都互相非常喜欢对方。之后我叔叔就把他送给了我。我是如此的高兴。
现在他总是在我做家庭作业的时候悄悄地躺在我的身边。冬天来了,他会跟我一起睡。有时他会为我跳舞,那是非常有趣的,有时他的爪子湿了就会在地面上留下许多“梅花”。 他很可爱。
我们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它有一身雪一般洁白的皮毛,一条又细又短的尾巴不停地晃动着,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流露出柔和的目光,像晶莹透亮的珍珠在闪闪发光,一对漂亮的耳朵像给它带上了一个漂亮的装饰发卡。把它打扮得格外乖巧漂亮。
小狗的名字叫米花,它住在我给它布置的窝里。我用一个软绵绵的抱枕放在地上,下面铺了一层又大又软的地毯,旁边还放了一个装满土的盆子,小狗就在这儿上厕所呢!
我家的米花从来不挑食。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看见小狗饥肠辘辘地趴在地上,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耳朵。可离饭点还有一段时间。我来到餐桌前,发现还有几块发硬的面包,就拿了起来,正准备扔进垃圾箱。小狗看见了,立刻用它那矫健的身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进来,使尽浑身力气,鲤鱼跃龙门似地跳起来,叼走我手中的面包,轻轻地落地,冲出门口,在四周无人的地方狼吞虎咽起来,真是个贪吃鬼。
小狗不仅可爱,而且还很尽职。
一天半夜,我们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小狗也闭上了那双疲倦的眼睛,美美地睡了。突然,窗外响起石头滚动的声音。小狗竖起耳朵,睁开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站起来,对着窗外大叫:“汪、汪……”它那洪亮的叫声像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把我们从梦乡里拉起来,我拉开窗帘,原来是一只流浪猫在觅食。
真是可笑又可气,它真是一位忠心耿耿的卫兵。
去年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礼物,还包装地十分精美。我打开一看,原来这件礼物是一只白白胖胖又可爱的小兔子啊!
不一会儿,我就喜欢上这只兔子。便起名为“雪球”,它圆滚滚的身体,真的好像一个大雪球。它的头好似一个兵乓球,两只红彤彤的眼睛镶在一圈黑毛上,就像两颗红宝石放在黑布上。而这显眼的黑毛,我猜是它一晚上没睡好觉才形成的。在它的头上还插着两只又长又细的耳朵,时而向一边倾斜,时而像中间闭合,时而侧向一边,好像在听什么。让我看了觉得它的耳朵就像天线一样。而且它的鼻子是红色的,好像小丘的鼻子上的小红球。
最有趣的是它那皮球似的身躯,四只小短腿藏在白色的毛下。让人误以为它没有腿,而且让人总以为它跑不快,行动迟缓。但是,它不仅不行动迟缓,而是健步如飞!有一次,我刚一打开笼门为它加水,可它就像一阵风一样逃了出来。而且它还躲在沙发下,久久不出来。这让我十分无语。而它的尾巴是一枚铃铛,镶在它洁白的身子上。
在它吃东西时,决不让人靠近半步!有一次在它吃饭时无意冒犯的它,结果差点被它抓伤,当时,只见它将一只小爪伸出猛地向我一挥,我便向后一闪,才躲过去。可见它还是一名武林高手!因为它不仅“爪法”了得,它还跑得快,速度堪比闪电。
这就是我的宠物“雪球”。它“七分”可爱,“三分”危险,真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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