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情感起伏和人物成长的思考和感悟,优秀的读后感能够引发我们对人生意义和目标的思考,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100字的读后感通用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仅体会到主人公和母亲之间的亲情,更体会到了母爱的无私和伟大。每当我们还站不稳时,是母亲扶着我们,一步一步地练习走路,教我们说话。
等我们长大了一些,母亲便握住我们的小手,拿起笔,练习写字。现在,母亲教我们懂得道理,懂得与别人交流,懂得做人的真谛。母亲的一生都尽职尽责地站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地奉献,不求多大的回报。我们应该带着感恩的心,来回报无私的母爱!
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
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海水不只可以提供食物,还可以提供电力。
海水含有多种化学元素,在这些化学元素中,氯化钠所占的比例较多,而尼德从海水里提取的氯化钠,用它提炼自己所需要的元素。供自己船上的光和热,是船的整个生命所在。
我觉得大海太神奇了!引领我去探索、去发现。
神秘的莫测的大海里有一艘神奇的潜艇,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惊心动魄的故事,《海底两万里》就是介绍了这些神奇故事的一本书。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这本书开头就是我充满好奇,迫不及待地想读下去。1866年,有人在海上见到一个怪物,以为是独角鲸,于是进行捕杀。谁料这个怪物活动灵活,即使是炮弹对它也根本不起作用。当人们不知怎么办时,这个怪物喷出两只水柱,把阿龙纳斯教授冲了下来,后来他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及一个捕鲸手发现这是一艘名为诺第留斯号的潜艇,多么让人惊奇的事情,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和冒险小说家凡尔纳写的。他每天都在幻想,虽然他不能亲身体验,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停止对大海的向往。他没有到过海底,但是他把海底的景色写得非常的生动。凡尔纳写他在海底,让我想到了妈妈带我去海南,看见一片海,海是碧蓝碧蓝的,就像一面镜子。 我也坐过潜水艇去过海底,海底有五颜六色的小鱼,也有白色的贝壳,还有红色的珊瑚……
我长大以后也要像凡尔纳书中的主人公一样,去海底冒险,去看看我不知道的海怪,骑在鲸鱼背上等等。小时候我很怕海,可去了海底,我就不怕海了。因为海底很漂亮,所以我很喜欢海。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有施了魔法,和外面天空一模一样的天花板,还有不停变换的楼梯等等。不过,那里有你现实生活中熟悉的同学、老师。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的好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酷似你们班刻板的大队长同志的珀西,严厉又慈善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校长,你最讨厌的马尔福,总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当然也有你生活中的伏地魔。现在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和我得到的启示分享。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书中这样描写。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己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玩天龙八部,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爪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此曲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在初读《红楼梦》时,我就对这首曲子情有独钟,此曲声韵凄惋,销魂醉魄。有哪一种情,比这旋律更感人,有哪一首曲子比这更引得众宾泪沾襟?
读罢《红楼梦》,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心酸,或许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兴荣到衰败而感伤,或许是为红粉佳人的香消玉殒而遗憾!
在《红楼梦》中,应该歌颁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纯洁爱情。从小时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的心生爱念,这是多么自然、纯洁、美好。然而,因为生不逢时,因为当时林黛玉的“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他的。”所以外开孤立无援,无权无势的地位。又因为贾母与王夫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把薛宝钗嫁给宝玉,使得这段爱情被无情地扼杀,最后他们的结局自然可想而知,落得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悲惨局面。
从名着中可以看出作者曹雪芹的绝世才华,尤其是在“黛玉葬花”里更能体现出来。“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浊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无能为力的绝望与哀愁。
读完《红楼梦》,这使我对封建制度的痛恨加深了一步,尽管《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东西——尊重女性,但它既是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悲剧。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制度的黑暗和封建家庭的没落。为什么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难道门当户对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难道权利和利益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连自己最疼爱的亲人也要出卖?
在辽阔的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大白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五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最终抱憾离开了世界。大家都肯定认为的母狼紫岚都是神经病,可是我认为母狼紫岚是一个母爱无私,爱老公的人,为什么,因为母狼紫岚,把老公的转移给孩子,只是爱太重了,把喜剧变成杯具。我经过这本书,母爱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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