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需要我们整理好自己的思绪,帮助我们记录美好的生活,我们动笔写作文之前一定要认真构思好自己的写作思路,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写我的朋友的作文推荐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动物长得美,两只耳朵三瓣嘴,前腿短来后腿长,赛起跑来最擅长。”你知道它是谁吗?答对了,它就是兔子,我也有这样的一个兔子朋友——雪球。
雪球长着一身白雪一般的皮毛,两只长长的耳朵和一双犹如两颗红宝石一样水汪汪的大眼睛,谁会不喜欢呢?
在我眼里,雪球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它在跑步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凭着它发达的四肢和“飞毛腿”的称号,我就已经愿赌服输了,就算让我先跑50米,它也能赶上我,你说是不是疾如闪电呢?
雪球吃东西的时候,它的样子就像一个小宝宝,用它的门牙啃着萝卜,吃得津津有味。这样既可以填饱肚子,又可以把长得老长的门牙磨短。
雪球开心又感到满足的时候,会发出轻轻的磨牙声;它愤怒的时候,会用跺脚来告诉你,它生气了,如果你这时去碰它,它有时还会咬人呢!当它害怕的时候,会失声尖叫,只要有一点动静,它就会吓得半死。
它的耳朵可灵敏了,只要听到一点风吹草动,它的耳朵就会立刻竖起来,看看有没有危险,如果有危险,它又无法抵挡的话,就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了。
可是它的生命可短了,她最多只能活到12岁,它们那儿的老人,就相当于我们这里的小朋友呢!
没有一颗心生来就喜欢孤独,所以我们需要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是一个看上去十分文静的女孩。我们从一年级起便开始熟识,直至小学毕业,我们可以说算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我们平时总爱“粘”在一起。谁有什么开心的事,都会马上跟另一个分享。要是带了什么好吃的,也总是你一半,我一半。遇上什么节假日,总会跟对方一起出去玩儿。甚至连下课上厕所,我们也都一起去。久而久之,其他同学见了我们都打趣:“你们也太胆小了吧!上个厕所都要结伴同行!”
三四年级的我们混沌未开,但常常喜欢聚在一起,探讨一下自己的未来。有一次我心血来潮,便问她:“小李,你说现在大学毕业工作这么难找。那我们以后工作找不到怎么办呀?”她认真地想了想,说:“那没关系。那我们就再往上读呗!”“读到什么程度,博士后吗?”“行啊!到时候我陪你读,我们一起读到40岁都不结婚!”“好啊,一言为定!”像这样的谈话不知道有过多少次,我们都从中收获了快乐。
当她遇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我会跟她聊天,努力地安慰她、鼓励她。外国语考试回来,我忙打电话问她考得怎么样。她竟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原来她根本做不出那些稀奇古怪的题目。我连忙安慰她:“别伤心了。失败一次并不代表什么。你要争取在明天的毕业考试中考个好成绩呀!”她也最终稳定了情绪,不再伤心了。
如今我们已经离开了母校,以后见面的机会也大大减少了。但是在我心里,她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
朋友就像是一盏明灯,它能够点亮你人生的道路,如果没有朋友,你的一生也将不会丰富多彩。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他叫吴立洲,他长着乌黑的头发,一双迷人的小眼睛,虽说他也是个男子汉,胆却太小,可是他的学习成绩异常出色。我俩可是一对十分团结的好朋友、好兄弟。虽然他胆小,但他可是我的偶像哦!因为他好多地方都比我好。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当然我俩之间也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那是在学校,有一次我轻轻地打了他一下,他却狠狠地抓了我的脖子,我的脖子都红了,当时我很生气,真想再也不理他了。可不知怎样的,之后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和好了。我想,这也许就是真正的朋友吧!
其实,这个朋友他也有缺点哦,他十分调皮,古灵精怪地。我想也许这也是他爸爸妈妈比较头痛的事吧!
我们在一齐经常玩耍,有一件令我十分难忘的事情。记得上学期,因为我妈妈工作很忙,所以中午不能接我回家,让我朋友的爸爸接我到他家吃饭。吃完饭过后,我们做起了游戏,他用搞笑的动作和言语逗得我不亦乐乎。之后我们痛快的玩起了电脑,我们的手,十指如飞,我们是未来的比尔盖茨。这种没有大人约束的玩耍真是太爽了。在他家这几个小时,让我最开心。
我真期望我们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能够一万年。
每当我走过我的写字台时,都会看见那一个漂亮的水晶球,让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好朋友,她就是安艺元。安艺元是个韩国女孩。她既会说韩语,又可以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她浓密的眉毛下嵌着一对黑葡萄般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粉红色的眼镜,嘴巴红红的,厚厚的,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她是一个好客的韩国女孩。记得那是一个下着毛毛雨的周末,安艺元邀请我到她家做客。一进门,我看见桌子上有很多美味的食物,安艺元跟我说:“这是我为你准备的韩国料理,快点尝尝吧!”看着眼前的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还没来得及说谢谢,我就开始动筷子了。安艺元边看着我,边说:“多吃点,多吃点,最好把这些食物都吃光。”我吃饱了以后,她又拿出了她最心爱的玩具跟我分享。我们一直玩到了晚上,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我觉得她真是个好客的小姑娘。
她不仅好客,而且乐于助人,关爱同学。有一次,我跳长绳的时候,腿不小心磕破了,安艺元看见了,立刻过来扶着我,陪我去医务室包轧。等老师包扎完以后,安艺元依然扶着我到教室,我刚坐下位置,她又拿着我的水杯去接热水给我喝。当然,她还有非常多的优点,比如说:她多才多艺,唱歌、跳舞、画画,无所不能。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我快乐的时候,她也快乐,我伤心的时候,她为我一起分担。我相信,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
我曾感叹这个茫茫世界,当我在迷雾之中一步步摸索着的时候,是你轻轻地牵起了我纤细的手,带着我穿越古今,领略人世间的'千姿百味,寻找那一片崭新的天地。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金英雄,都说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而品三国不得不感慨孟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豪迈气魄;诸葛亮赤壁之战火攻曹操,兵败之时空城退敌的雄才大略;品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气概;品赵子龙单骑救阿斗的忠心为主……读三国,品人物,数那数不尽的英雄事,思来,让我新潮滚动。品三国,我懂得,人生需德豪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唐是诗的故乡,而李白是诗的巅峰。在那“烟花三月”的年代,唐玄宗亲手把大唐从乱世拉向盛世,再从盛世推向乱世。经历了“开元之治”的繁荣的李白,又怎能忍受这腐朽的朝政。于是,桀骜不羁的他成了一抹刺眼而不协调的光芒,他飘逸的才华,如同一束绚烂的光辉,刺痛了小人的眼。在唐玄宗渐渐冷却的目光中,他长笑着,吟唱着“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远离了这座繁华的都市。这不清明的官场,早已不是诗仙的归宿,何妨自作一个对月独酌,且歌且行的游者。又何妨每日与月同饮,与影共舞,吟诵那一句“仰天长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读唐诗,品李白,悟“人不可有傲气,然不可无傲骨”。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袖香断有谁怜,
她是曹雪芹笔下最经典的的人物,她是《红楼梦》中最让人爱怜的女主角。她花容月貌,满腹才华,却不得不寄人篱下。她洁身自傲,锋芒毕露,于是便遭人白眼指责。愈加孤独的她,也只能葬花独吟“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她就是林黛玉,她用她悲惨的人生,折射出一个庞大家族的兴衰。读《红楼》,品黛玉,看大清王朝的衰败。我们懂得,世事更迭,荣华富贵如浮云。
书,我的好朋友,是你拨开重重迷雾,让我看到了一个美妙的天地,我愿意一生一世与你相伴。轰轰烈烈的走完这部不短暂的一生。
朋友,不需要许多物质去铺垫,只有真情,才是朋友间最重要的。
他,很爱开玩笑。常常能听见他装作不在意地对我说:“你是不敢打我的。”然而他空洞的眼神中似乎已经诠释了他的害怕,在我对他笑了笑后,他仿佛感觉到了我“不怀好意”的笑,就会把手伸出来合十说:“对不起,我错了。”这让我哭笑不得。每次和他聊天时,都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一句玩笑话逗得笑到合不拢嘴。
他,很负责。之前坐后排时,他说他看不清想让我把另一副眼镜借他,我答应了。他不是戴着就是收到盒子里,我也没有介意。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就把眼镜放在桌子上,但是却不知道被谁给撞了,整个镜片都歪了,镜框也变形了,看起来也不能再戴了。他很慌,我知道不是他弄坏得,我也很意外他说:“我用的时候坏的,就我赔给你吧。”当时因为生气,没和他说话,他竟然去找了班主任说了情况,我没办法,就让他不用了,因为我也知道这不是他弄坏的。因为这件事,他也听我埋怨了许多,但也不会还口什么的。
他,很认真投入。每次遇到数学难题,都不去问别人,总是一只手在桌子上比划计算,另一只手在嘴巴上扶着。这可能就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吧,坚持着一道题一定要证明出自己的想法,往往他会在那道题上停留很久,然后再想出来后找老师验证。可能大家都只看到了他搞笑的一面,并不知道他的认真与投入是多么珍贵。
他的玩笑,总是不会太过分,只会让我们开怀大笑;他的负责,让我不可置信却又被感动;他的认真,是我学不来的投入。
我真希望,我们能永远是好“哥们儿”!
我爱看书,时刻泡浸在浓浓诗香里,享有着书帮我产生的快乐,在书海中畅游。
我的卧室里有一个书橱,里边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在空余的情况下我便会捧起书,和主角一起体会世间的所有喜怒哀乐。
是书,要我好像看到了五柳先生用一朵朵雪梅装点了若隐若现的深圳南山,强悍的大将用弓弩射虎,想不到箭深深没进了石中,杜甫在春光明媚之时顺着江畔找寻春的足迹。
是书,要我结交了易安――这一家世凄凉的奇女。在一场战事中,他失去家人,又在外面颠沛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痛苦后,她决策重新了解自身。当她轻轻地闭上眼睛,喝下去这杯静语酒时,她才搞清楚“把酒言欢消愁愁更愁”啊!纤纤玉指掷下高脚杯时,传出了“怎一个烦字绝佳”的反问到,用凄婉沧桑的笔风将凄苦悲凄写的酣畅淋漓。又有谁可以不以这名孤独千载的丽人悄悄地流泪呢?
是书,让我的童年越来越绚丽多彩。沉浸在书的全球里,和主角一起去到海角天涯,看那春季的紫禁城,柳绿花红,鸟语花香。一枝梅花外伸墙根,好一幅“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作家那浓浓思念家乡情结触动了成千上万的读书人。大家在爆竹声中迈入了新的一年,家家户户都贴上春节对联,每一个角落里都弥漫着喜气的氛围。
每一次捧起书,我总是会被书里的剧情吸引而忘记了時间。一次,我要去图书店去看书。一到那我也捧起一本书津津乐道地看过起來。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一阵“叮叮叮”的响声吧我在想像中唤起。哦,原来是图书店要打烊了。我不由自主地看了看表,“呀,我竟然看过四个钟头的书!”
在我的童年日常生活里,母亲不知由于书讲了我几回,可我是“知错不改”。列夫托尔斯泰说过:“我扑在书本上,如同挨饿的人扑在吐司面包上。”这一“我”可意味着着成千上万的读书人啊!
书,是无音的教师;书,是灿烂阳光;书,是聪慧的原动力。“欲穷千里目,下笔如有神。”让我们一起去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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