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我们语文考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也是占分较多的一项,我们只有梳理好写作的框架,才可以写出优秀的作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今天真热作文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我要把我的成长经历写下来,少不了书这个字。每当我的心灵已是乌云密布时,帮我排忧解难的却是它。
三岁,我终于得到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唐诗三百首》。兴奋、欣喜若狂这类词语无法形容我的心情,心里像装满了蜜糖。虽然一些字我并不认识,虽然一部分句子我不懂。但我一遍遍的翻那本书时,依然是津津有味的,那些优美舒畅的文字,充实着我稚幼的心灵。直到我把那些诗背得滚瓜烂熟为止。
再长大些,我从老家回到济南。我又开始看些连环画——四大名着。这比唐诗三百首要好,因为看不懂的地方,看一眼图画就明白了,我的心情随着书而变化,在一百零八义士齐聚水泊梁山时我笑了;当读到奸臣陷害宋江等人时,我哭了;。我为北宋末年政治的腐败感到愤愤不平。那些故事把我的心给偷走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对知识大餐如狼似虎的我把四大名着狼吞虎咽下了肚。
上小学,被我吞下的那些知识排上了用场。我的学习在班里遥遥领先,作文写出来更是一鸣惊人。
升入中高年级了,课本上的知识在我的求知欲望下显得寥寥无几。我的阅读兴趣变的更加广泛,校园小说’童话’科普知识’中外名着我都会翻一翻,新华书店里的书至少被我翻了一半。我的求知欲永远没有界限。有烦恼,我去找书帮我消除乌云,有气愤,我用书来缓和气愤。在我的心里,书是活着的。一个和你同甘共苦的朋友。
更多的时候,我走进书海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读完《十万个为什么》,我才领略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的意义。
在那些奇妙的文字里,书告诉你大猩猩的家族有那些趣事,而你却从没进过大猩猩的领地,它告诉你万里长城是怎样建成的,你却从没去过八达岭。它告诉你猪笼草吃虫子的秘密,你却从没见过猪笼草如何捕食。。。。。。。在我的心里,书又活了,一位学识渊博的好导师。
在浩瀚的书海里,我默默的享受着知识的雨露,这美味的精神食粮。
今天真热作文篇2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好的不多。但是有一天,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我就被里面的丁克舅舅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有一个像谜一样的舅舅,是个“新新人类”,他四海为家,头上总是染得五颜六色,手里拿个笔记本电脑,在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但他对待有些事情却很认真: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即使没有人看见,也要去赔偿。他还是个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徒步登山的时候,马小跳看见他捡垃圾袋和塑料瓶,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又多了几分崇敬之情……
“丁克舅舅和黄老鸟被一大堆卡通书包围着。那一大堆卡通书,起码有几百本。《蜡笔小新》、《大力水手》、《花生先生》、《父与子》、《史努比》、《加菲猫》,还有好多好多,都是成套成套的。” 当我读完这段话,我惊讶不已,像丁克舅舅这样的新新人类,竟然,还拥有一颗童心,喜欢看我们小孩子的书!
“马小跳看看他身边的丁克舅舅,他正吃得狼吞虎咽,满头大汗,很难想象,这就是那个把手提电脑带到咖啡馆里办公,午餐就吃一块三明治的丁克舅舅。”这段话在旁人看起来结尾就是一个结尾,有什么好写的,但在我看来,我对这段话感触很深。虽然丁克舅舅是一个新新人类,但是,丁克舅舅也有正常人的一面,肯定也不会每餐都吃得像午餐那么少,他也有非常饿的时候。这一段文字一下子又拉近了我们和丁克舅舅的距离,他其实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在我们身边的普通人。
我觉得像丁克舅舅这样的“新新人类”很值得我们学习。虽然丁克舅舅从穿着打扮到他的职业、生活方式,都非常时尚,但他有做人起码的社会公德心,不像有一些看起来很潮流的年轻人,随地丢垃圾,随地吐痰……经常做一些不文明的事情。其实,不管做什么事情,每一个人都要有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要有社会公德,这样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美好。
大家看了这一个题目一定会觉得有一些奇怪,老天爷怎么会送给我们节日礼物呢?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我所说的老天爷给我们的礼物得“大雪”。
现在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今天,我们这里下了一场很大很大的雪,而且一下起来就下个没完没了。更奇怪的是这场雪一会儿大,一会儿小,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情。我在无意中往远处看,看到了大雪已经笼罩了枯黄的草地,高高的屋顶。大地上面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我伸出手去抓了一片雪花。那雪花落在手上,我仔细观看起来,看到它不像书本上面所说的那样有六个花瓣,有的像三角形,有的像正方形。我想来想去就是想不通,就不想去抓雪花来看了。这时,我看到一年级的小朋友在雪地上面打雪仗。可好玩了!我也想下去玩,可是,我想到老师在晨会课上叫我们不要到雪地里去玩。于是,我只好站在楼上看他们玩雪。这时,我的心已经飞到了操场上,雪地里。
后来,我想到下午我们几个人要下楼去给一年级小朋友做导生,我可以趁那个时候去和一年级的小朋友们一起去玩雪了。对,就这么办!下午,我叫了几个当导生的同学一起下楼去和一年级的学生玩起了雪来。我们只玩了一会儿雪就回到他们的教室里面去了,帮助他们补课。虽然时间短,但是我还是非常开心。我还非常想像外国人那样有圣诞节,有圣诞老人送给我们一些礼物。我多想呀!
新年将至,我照例挑选了一张精致的贺卡给韦华寄去。在小学,我俩就是最好的朋友,可那时,每年新年,我们却从不互赠贺卡:反正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祝福一句,又何必那么“形式主义“呢?然而现在不一样了,天各一方。虽然韦华的中学不那么理想,可我从未介意过什么。我见不着她的面,只好在新年之际,飞雁寄语长相忆,遥问友人冷暖情。她倒好,从不给我回复,她不给我一点点有关她的消息。
然而这次,我却意外地收到了她的贺卡。小小的信笺,装着小小的贺卡,显得有些单薄。我兴奋了,她到底来了信。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张呤呤的笑脸。我并不马上撕开信笺,只觉得此刻的感觉真好。悠悠往事从记忆的长河里奔流出来,激起圈圈涟漪……
终于忍不住取出贺卡,怀着满心的欢喜。然而这一切,却在启开贺卡的那一瞬间全都成了泡影。贺卡里赫然写道:“芳,以后别再给我写贺卡了。你的祝福,我受不起。珍重!“片言只语,浇得我浑身冰凉……依旧是熟悉的小字,内容却完全陌生。我愣了,贺卡从手指间无声地滑落……
这是我熟悉的韦华吗?从学前班至六年级,我们一直是朋友。七年同窗友谊难道就因为校与校之间的差别而结束吗?我不甘心!韦华呀韦华,是什么让你变得如此世故?
难忘往事,七年前的一天,我还坐在学前班教室里的时候,老师领着你走到我身边,告诉我你刚刚转来,人生地不熟,让我多帮助你。我答应了,因为你腼腆的笑容已经让我喜欢上了你。我们一块儿长大,彼此之间也渐渐“放肆“:放学后,你我一起做功课,常常为了一道题更简洁的解题方式争得面红耳赤;我做错了事,你敢当着众人的面指责我,并逼着我当众认错,事后却又偷偷塞给我一块巧克力;你也曾在暴雨天为了送没带雨具的我回家而绕了一圈路,小伞不够两人用,你把大半留给了我,自己却……大家都叫我们姊妹花,因为我们形影不离。然而我们现在却分开了-不是人,是心!这一对姊妹花可以轻易忘掉她们手足般的友谊吗?
不,明年我还要给韦华寄贺卡,并郑重地告诉她-我们永远是朋友-人与人之间原来没有差异。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比如:儿童探险故事《查理九世》、校园故事《淘气包马小跳》、让人捧腹大笑的《笑猫日记》、探险和险境求生的实用宝典《荒野求生》……但是所有书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淘气包马小跳》了!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可多了,有淘气的马小跳、漂亮女孩儿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班主任秦老师、企鹅唐飞、猿猴毛超、河马张达、天真妈妈、贪玩老爸、笨女孩儿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司机小王……各有各的性格特点,但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是马小跳。
首先,马小跳的名字来得就与众不同。马小跳本来叫马小骥,一匹小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他的爷爷几乎都翻烂了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的一个好名字。马小跳还在他妈妈的肚子里的时候就很赖皮,一般是十月怀胎的孩子就出生了,可都过了十一个月,马小跳一点动静都没有,他不想出来,他想永远赖在妈妈的子宫里,但马小跳不可能永远赖皮下去。在征得他爸爸马天笑先生的同意后,他妈妈被推上了手术台,医生划开她的肚皮,把马小跳从他妈妈的子宫里抱了出来。马小跳很愤怒,当护士小姐把他抱到台秤上去称体重时,马小跳老是跳,因为他愤怒。马小跳睡的姿态跟在妈妈的子宫里一样,拱着背,曲着腿,把头埋在胸前,那是胎儿在子宫里的标准姿势。
在马小跳出生一百天的纪念日,他爸爸马天笑先生大宴宾客,隆重庆祝马小跳诞生一百天。庆祝活动里有一个最刺激的节目,便是抓阄。他们在一张大圆桌上摆满了各样的东西:笔、算盘、锤子、尺子……,但马小跳却抱着一张桌子,他感到不安全,还感到愤怒。马小跳愤怒就要跳。
大家很羡慕马小跳,他这么小就会跳。所以他爸爸把马小骥的名字改成了马小跳,大家都说改得好。你们觉得呢?
书中的马小跳虽然是个淘气的孩子,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说:“心地善良”、“善于动脑”、“敢于承认错误”。只不过常常受人冤枉,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才逐渐变成了个淘气包。书中的淘气包不止他一个,还有三个整天跟他形影不离的“铁哥们”。别看他们淘气,这“四大金刚”还做过许多“丰功伟绩”的事呢!比如:抓小偷、放生野生动物等等,几乎每本书上都有这“四大金刚”的“杰作”呢!
我十分羡慕马小跳能有这样自由,美好的生活,虽然他是被老师称为“后进生”、“差生”,但他有快乐的童年。
夏天不像春天那样万紫千红,不像秋天那样硕果累累,也不像冬天那样冰天雪地。夏天----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季节。
夏天可真热啊!你看,一只只知了躲在大树上,依靠树叶来乘凉,还不停地叫着:“知了,知了。”好像在说:“热死了,热死了,太阳怎么这么大啊!”你听,一阵阵粗重的喘气声传近来我们的耳朵,原来是黄狗在叫热。转头一看,一条又粗又长的舌头伸了出来,原来是黄狗也热得直冒汗呢!
夏天,就连平常几乎不动的植物们也显得异常干枯。一片片树叶像烤焦似的打起卷来,而且皱得像是被一个人重重地捏过似的。
夏天,火球似的太阳使平常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大街变得冷冷清清,因为人们害怕炎热,害怕火辣辣的太阳,都躲到舒适的空调间去了。
我也不例外,一整天都躲在房间里,吹着空调,一出房间,一股热流就向我扑来。每一次我不得不出,实在受不了,就冒着热流赶快往楼下跑去。一溜烟,就躲进车里,不一会,就到游泳馆了。我飞快地穿上游泳衣,奔向游泳池。“扑腾”一声,扑到了水里。啊,好凉快啊!和在陆地上真是天差地别。我游了好长时间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游泳池。
夏天--这个让我爱又让我恨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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