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镇党委政府首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镇安党总支分为9个普查大区,帮包党总支领导为第一责任,党总支书记为具体负责人,普查办负责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确保入户率达到100%,不重也不漏,登记表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做到一次性成功。
镇政府为我镇此次经济普查工作提供了全面的物资保障,为镇经普办提供专门的办公地点,并配备电脑3台,扫描打印一体机1台,安装普查专用电话,配备普查专用车一台;为经普工作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
为使所有被普查对象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我镇此次经济普查工作,镇经济普查办公室把宣传工作作为此次经济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详细制定各个阶段的宣传方案。在此次清查过程中,我镇共悬挂经普宣传条幅85条,宣传车辆累计宣传26次,发放《致全镇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达6000份,同时辅以村广播等其它宣传手段,提高全镇范围内对于此次经济普查的知晓率。通过以上多种方式形成社会了解普查、群众支持普查、普查对象积极配合登记的局面。
在组织镇普查办全体人员和村普查指导员参加镇经普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我们认真分析此次核查内容,根据清查过程中存在单位和个体两套清查表的情况,要求各普查区也必须将普查员按照表示分开,在镇普查办组织的全镇范围内业务知识培训过程中,分别对普查员进行所属表示的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效果。
我镇经普办在核查工作伊始便实行了日例会制度。每天所有镇级普查员参加早例会,了解经济普查的新要求、新进展,同时反映和总结前一天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后所有镇级普查员深入到所包普查区检查和指导普查的核查工作,同时将上午例会的要求传达给普查区,并将审核不合格的普查表交给普查区,进行进一步核实和修改,并将当天新填报的清查表收集上来,为第二天审核做准备。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也不定期的深入到普查区了解普查情况,并随普查员一起实际到登记户中了解工作情况。通过这种严格的检查审核方法,保证我镇查找率和填报数据质量。
本次核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然不可忽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调查对象尤其是个体经营户的配合程度不高,顾虑太多,认为有关部门会根据普查掌握的情况来收税或者收取其他费用,虽多次解释仍难以打消顾虑,填报的经济指标偏低,甚至拒绝登记,给普查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部分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财务人员,没有建立财务制度,甚至连起码的流水账也没有,填报清查表难度相当大。
(三)镇域内注册企业较多,大多数无法联系。虽然招商引资办公室和税务部门协调后,又查找到一部分企业,但是注册企业总体查找率偏低。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的要求,严把核查质量,积极工作,力争提前完成核查工作任务。
1、领导重视,广泛宣传。
全市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后,我办事处工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实行领导联系点和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并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政策,统一思想。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传达全市会议精神,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方案;二是召开辖区村干部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规范工作;三是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统一群众思想,为清查盘点做好准备;
四是召开培训会,对村干部和村组会计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2、严格程序,认真清理。清产核资是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最重要的一个基础环节,各居(村)加强对每一个程序的检查指导,重点把住了“三关”:首先是清查登记关。按照统计表要求,对集体的每一项资产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确保不漏不错;其次是群众参与关。在清理过程中,充分吸纳村民代表参加,资产评估和重估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体现了阳光操作,杜绝了闭门造车现象;第三是公示公开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结束后,都在本村醒目的地方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记录,并做好解释和整改工作,做到了让群众满意。
3、政府大力支持,硬件建设到位。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需要相应的硬件设施作保障,我办事处克服困难,挤出资金保证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经费投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的档案室,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施;统一安装了农村财务软件,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图,都制牌上墙。对“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所需资金实行实报实销,充分保障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 “三资”委托
代理服务中心认真收集整理各种档案资料,档案管理规范。做到了村级档案与办事处“三资”管理中心的档案数据一致、标准一致。
4、规范运作,成效显著。办事处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一边进行清产核资,一边根据各村具体情况,依程序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有效杜绝了过去暗箱操作、人情发包、低价发包的不合理现象,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起到了使集体资产和资源保值、增值的作用,深受群众欢迎,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1、严格管理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一定要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2、要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通过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各种方式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使之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
今后我们要依托信息化,规范基础管理,强化各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学籍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对于实施素质教育,稳定教育秩序,建立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要求学籍管理员对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必须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熟悉学籍管理的具体细节和流程,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力求正确、及时、无误。
20xx年3月,我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数据全面录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本次核查,现就核查问题总结如下:
在接受核查任务后,学校随即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读省文件精神和中心校核查工作思路。各位教师也对学籍核查工作献计献策,会上确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的核查队伍和主要负责人,并全力投入到核查工作中。
我校共有学籍数149个,其中在20xx年春学期转转出两人:分别为二年级的张晓东和六年级的张贤锋;有学籍而不在校的学生有16人,详细去向及信息见附表,现实际在校学生131人。
在排查后,学生的错误信息为0。六年级的杨梦琴由于身份证号(342427199910254820)被他人非法使用,而未能成功上报身份证号,根据省文件精神,现更改使用其父亲杨安俊的身份证号(342427197004254811)。
由于学生数多,教师精力有限,再加之学生家长外出和部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不配合,从而很可能会导致学生学籍信息的细小误差;学校教师资源不充足,不能实现专人专管。但我们坚信,经过我们的努力,学生学籍会更加的完善与准确。
低保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如何把低保政策落到实处,把有限的“三农”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村(居)委干部执行低保政策的准确率,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35户(其中低保户主死亡462人,村干部亲属63户,离任村干部46户,孤儿成人5户,企业退休人员128户,生活好转脱贫1131户),取消率7%。将符合条件的1340户及时纳入低保。社会反应良好,群众比较满意。现将核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民政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开3场专题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局机关会议,民政办主任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正股长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员力量。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同时,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府办、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全市低保核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面自查。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个月内(4月份)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自查。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0%;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所有低保对象的现有情况尤其是家庭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五是对重新审核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所存有对象进行分类建册登记。具体分为三类:孤寡户、病残户、有劳动能力户。登记表由户主签名,进户调查人签名。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名并加盖村、镇公章确认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备案。
(三)加强督查,工作到位。为了确保低保核查不走过场,由市政府组成的8个督查组利用一个月(5月份)的.时间分赴20个镇(街道)、17个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督查工作组随机抽取3—5个村(或基层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的方法:一是召开各类型座谈会,听取该村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及本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走访群众,了解对该村低保对象准确率的反馈及有无违规拿低保、办低保以及村干部私拿低保款等行为情况;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实地调查,了解低保款发放情况,了解低保户对低保工作的意见。督查组到镇(街道)、市直单位的督查率达到100%。随机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纪委驻民政局派驻组的全程参与。同时,在各村公示栏上也公布了市、镇、村举报电话,可以说是一次全程阳光操作的过程,在村级基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如大坪镇鸽池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低保户,这样的形式准确率高,群众满意,使原来的问题村转化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益。
(一)低保的核查还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干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畏难,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传有待广泛深入,群众对低保政策领会不够,村干部也不能把好低保准入关。
(三)村委一级在动态管理工作上,不够大胆仔细,造成未能及时取消应该退出的低保对象。
(四)各镇(街道)民政办干部人手不足,入户调查面不够广泛。
根据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扩宽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将对未开展自查的空白村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100%的村通过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1、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有关文件在民政网站公布。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组织媒体宣传、设立固定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及其实施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3、加强对镇、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理论与业务培训班,为基层培训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兴市府[xxxx]47号文件)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有关申请、审核、审批的规定,把好低保对象进出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户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四)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开展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新纳入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完善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追究制。建立举报检查制度,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力度。根据低保对象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定期审核办法。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长期贫困的家庭实行一年复审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群众产生新的异议的对象进行随时复审;对下岗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领取退休金,实行半年审核一次。根据复查掌握的家庭经济状态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及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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