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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我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潜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 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我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完美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我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毁了自我,而且会“连累”到自我的家人。家人把期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 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我的辨别潜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决定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法律如同指南针,告诉我们行为的方向。法律如同尺子,衡量我们行为的对错。法律如同武器,是保护我们的坚强盾牌。人人依法享有权利,人人依法履行义务,在法律的指引和保护下,个人和家庭快乐,幸福,社会与国家公正,和谐。
宪法是国家的权杖,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石,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同时,宪法也规定了行使国家权力的各个国家机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权威,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颁布的。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设立宪法日具有重要意义。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了一个纪念日,更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有助于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树根给枝叶输送营养,枝叶在树根支撑下成长,宪法就如同树根,其他法律就好比茂盛的枝叶,刑法,社会法,民法,商法,交通法,行政法,经济法,还有新颁布的国家反分裂法多个法律都是依据宪法来制定的。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灵活运用法律来帮助自己。宪法除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应当履行基本义务。
在爷爷奶奶的年代时,他们从来没有走出山村看看世界,也没有上过学,读过书。直到我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山村里的人们终于有了可以读书去看看世界的机会!
今天我们是一群羽翼未丰的小鸟,明天我们将雄鹰展翅翱翔空中。让我们以宪法为方向标,努力前进。
通过宪法晨读活动,更加坚定地跟随党的步伐,坚持党的领导。“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我们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所以有责任有义务为国家强大,为民族复兴而奋斗。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目标,而现代青年是最为关键的条件。我们必须把中国宪法放在心中,这是中国青年思想的一部分。通过宪法学习,我们学到了很多。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中国的一切。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不能做有损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的事。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宪法与法律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神圣不可侵犯。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是我们要维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法律效力。能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能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能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可以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强大,民族复兴是我们的责任。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是我们所要做的。学习宪法可以使我们清晰地知道:我们是什么国家?我们的国家基本制度有哪些?为何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和维护宪法,从而坚定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怀。
本次的学习宪法活动,增强了我们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争做一名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知礼的现代公民。为祖国未来的事业打好基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国旗高扬,熠熠生辉;宪法至上,深入人心。宪法是每个中国人应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根本法则。我们生在国旗下,长在春风里,沐浴着宪法的光辉,目光所及之处皆为华夏,我们身上承载着祖国的希望,肩负着振兴中华民族的崇高使命。在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学习宪法,敬畏宪法,成于宪法,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尊严。
成于宪法,需学习宪法。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们的“母法”。我们的日常生活靠以宪法为基础制定的许多部“子法”来维系。我国法律规定了我们公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使我们清楚地知道在平时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一旦违反法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最高要求,那么不违法律法规则是我们的最低要求。在校园中如果没有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任我们肆意妄为,那么我们进入社会以后将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学生要学法、懂法、遵法。
成于宪法,需敬畏宪法。“真正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而是刻在人们的心里。”2007年7月9日,越秀区法院对一个9名少年组成的团伙进行了一审宣判。这9名少年,年龄最大的17岁,作案时才16岁,最小的14岁,在短短的7个多月时间里,结伙抢劫中小学生18次,涉案金额最多的达到16412元,最少的也达到了916元。首犯岑某,年仅1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11年至缓刑3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元至9000元。正因为有宪法为社会建造起一副钢筋铁骨,才让社会的准绳得以形成和维护,才成为青少年的保护伞。同时它也需要我们庄严地认识它、维护它、践行它。
成于宪法,需遵守宪法。思想指导行动,学习在于运用,这就需要我们中学生在学习生活、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如严肃认真地参加升国旗、唱国歌等仪式,刻苦学习,认真完成每次作业,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等。
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世之功形矣,而万物莫不有规矩,议言之士,计会规矩也。不是一句一句地背诵宪法才叫尊重,而是真正地学习它,敬畏它,遵守它。因为宪法是真理的波涛,是永恒的火焰,是属于我们中国独一无二的法宝。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权威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权威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
为深入贯彻20_年度深圳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精神,根据_要求,大鹏新区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这一主题,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切实为职工群众做好维权服务,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
一、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宣传教育活动。
新区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群团工作部部长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鹏新区总工会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方案》,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线上”与“线下”充分结合,细化活动分工,责任到人,实行领导亲自抓,各办事处总工会具体落实,为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利用新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文艺汇演活动契机,在大鹏文化广场发放《工会法》、《女工保护条例》等法制宣传小册子,同时设立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职工群众关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现场总共发放各种法制资料、宣传小礼品1000份,服务来询人员42人次。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如联合新区各级政法部门、妇联和义工团队等群众团体,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派发法律手册、现场咨询服务等方式,以个体为“切入点”、以团队为“侧重点”、以案件为“落脚点”三点结合,针对不同群众工作对象,有效对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在工会干部的日常走访工作中,结合职工关注关切,重点向一线职工宣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积极引导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强化职工利用合法合理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思维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树立依法维权理念。
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在“大鹏友”公众号开设大鹏新区总工会职工法规政策学习及职工诉求反映专栏,畅通职工法制学习和维权渠道;设立新区职工法制咨询诉求服务热线,充分凭借“互联网+”思维和措施为职工群众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
在20_年的法制宣传活动中,新区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秉着认真负责的宣传态度,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职能,扎实推进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工作,在职工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使职工群众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新区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作出有益贡献。
经过紧张的投票表决,我国宪法发展的一座重要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被高票通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与时俱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_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宪法的修改,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的生动体现。还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 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 、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也在于实施。只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
总之,我们要严格依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依法治国方略只有在良好的宪法意识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而宪法也为我们中学生赋予了权力和义务,如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第二十四条: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所以,我们中学生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在社会的贯彻实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制度环境,意义重大。
我们应当确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志向,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学会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准时到课堂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认真做好预习、复习工作,独立思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不帮他人作弊。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必须是讲文明的人。要尊老爱幼,团结友善,明礼诚信,平等待人,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对待荣誉地位有实事求是之心,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把粗鲁当直爽,不把好斗当勇敢;善于用智慧化解矛盾,有容人、纳人的海量,不记旧仇,更不添新恨;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我们提倡学习宪法,走向文明,绝不是鼓励人们是非不分,事故圆滑,八面玲珑,而是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使思想认识达到一种新的境界、新的水平。
法制教育是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必不可少的途径,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肩负着神圣的使命。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已经步入法治社会,目前已公布施行的法律近200部,基本上实现了事事有法可依。其中宪法是母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政党、团体、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规定的特权。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祖国的安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护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是当代中学生的神圣职责。所以,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做高素质的公民,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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