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文是一座桥梁,连接我们与读者,有了作文可以促使我们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词汇和语法知识,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兴趣班的利与弊作文优秀8篇,感谢您的参阅。
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有的人喜欢收集邮票……而我却喜欢打篮球,如果想知道我和篮球的缘分从何而来,那就请听我慢慢道来吧。
我之所以会酷爱打篮球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去年有一天,周彤来喊我一起打篮球,虽然我不会打,但是我带着好奇心还是爽快地和她一起来到了小区的篮球场,我发现她投篮的动作非常潇洒,而且投球的命中率也很高,让我羡慕不已,于是让她教我。不一会儿,在她的帮助下,我终于投进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球,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打篮球。
篮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时光。昨天下午,我和周彤等四人玩了一场篮球赛。比赛开始了,我用最快的速度跑向篮球,可是周彤跑得比我快,抢在我的前面去了,正当他要投篮的时候我的同伴立即拽住了她的右手,这时篮球就掉到了地上,说是时那时快,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去捡起篮球,然后抱着篮球箭一般地冲向篮筐,虽然对方对我是穷追不舍,但我还是把握了投篮时机,我纵身一跃,把球往篮筐一抛,嘿,好运气,球进了!我和我的同伴不约而同地欢呼起来……那个下午我们玩得非常开心。
不仅如此,打篮球还可以锻炼身体,让自己快快长高。
我爱篮球,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对我来说,小提琴是我唯一的兴趣爱好。
小提琴的样子很可爱,头顶上有一个鼓起来的“大包”,两旁都有着四个黑色的“贴身侍卫”,往下有四条长长的线从头都尾直接贯穿。线的底下有一个长长的黑板,它的两旁是面积最大的“面孔”,从上到下,像个葫芦。优美的线条显得那么柔和,那么有魅力。下面就是黑色的东西,这个东西作用可大了,拉小提琴的时候,头都得挨着它,否则姿势不对。跟它搭配的就是弓子,弓子长长的,弓毛是白色的,一定要照顾好它,要不然,它可会断的。
每次上特色班的时候,我都是兴高采烈的,因为,我对小提琴非常感兴趣。在特色班里,我拿着琴,到小班去教,因为老师每次都会在大班找几个人去小班教学生,有时候经常叫我和温孜一去。在小班教他们的时候,我们也不耽误我们的学习。说实话,我拉的不是最好的,因为我也有困难的时候,就是拉《梁祝》,一会高音,一会低音,都分不清,也不会拉。更严重的就是因为这一首曲子我都不想学了。可是,那又能怎样呢,只能使劲的学,但是是我意想不到的是,我学会了。
回到家里,我先写作业,写完作业就拿起小提琴,在屋里拉,关住门和窗,在屋里兴高采烈的拉着。一会儿,我拉小提琴的声音传到了妈妈的耳朵里,妈妈把音乐录了下来,回放给我听,我觉得还行,但是,也有些难听。这说明我还不够好,还需要练。
小提琴就是我的唯一爱好。
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如:唱歌、跳舞、游泳、英语、爬山、写字、打羽毛球等等,可在这之中,最有趣的就得数爬山了。
小时候,爸爸妈妈常常带我去爬山,刚开始,我还嘟着嘴嫌累,但后来我就不这样认为了,我甚至爱上了爬山。我爱它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鸟,我爱它那挺拔的身姿,我爱它那青山绿水。你听,那是知了和小鸟的二重唱,这歌声是多少婉转呀!多么动听呀!嘿,你瞧——小溪也加入到了二重唱的队伍里了呢!它正哗哗哗地向前奔去;你看,那是美丽的喇叭花,那是可爱的油菜花,那是热情的牵牛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将双手打开,享受着大自然给予我的一切,闭上双眼,感觉人都要飘起来了一样。我在岩石的楼梯上迈着步子,在花儿的芬芳里走着,看到前面的美丽风景,我不禁高歌一曲……
当然,爬山还有另一个好处——锻练身体。爬山作为一种户外活动,对身体可有不少的益处呦!如提高睡眠质量,开拓眼界,安神,强筋健骨,促进血液的循环等等。这样一举多得的好事情,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爬山,不仅能欣赏美景,还能锻练身体,陶治人的情操。当然,爬山更需要的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希望大家能多爬山!多运动!
看到这个题目,我不觉讶然一笑,童年那幕幕有趣的情景浮现在了眼前。
小时候,我是一个腼腆的孩子,不喜欢和小伙伴们追逐打闹,也不喜欢做那些无趣的游戏,我也没有其他的特长,唯一的兴趣就是读书,为此,还得到了一个不太好听的“雅号”:书虫。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家看《猫和老鼠》的电视,突然觉得想去厕所,于是顺手抄起了一本《海的女儿》的童话书,急匆匆地走进了厕所。蹲在厕所里,随手翻开《海的女儿》,小人鱼不惜忍受巨大痛苦换来人形的故事立刻把我吸引住了。进入到小人鱼的世界里,我看到了王子危在旦夕时小人鱼奋力相救的场景,我听到了小人鱼看见王子娶别人当新娘时内心的悲伤,我嗅到了巫婆劝小人鱼杀死王子,重回龙宫再享公主风光的恶毒喘息声……
我如痴如醉地看着,突然听到门外传来声声的吼叫声:“书虫,你又忘记时间了吧?你又在厕所看书了吧?都过去两个小时了还没出来,你怎么上个厕所比女人生个孩子还麻烦?”听着妈妈的声声催促,我只好满脸无奈地刹住,合上书本和小人鱼依依作别,尽管内心有千万个不愿意。
不管是茶余饭后,还是做客他家,只要给我一个小小的角落,手上有一本薄薄的书,我就能把日子过出味道来。至于晚上睡觉前,我如果不看一会儿书,是绝对不能入睡的。有一回,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用被子挡住自己小小的身子作掩护,打开手电筒,在被窝里饶有兴致地读起《格列佛游记》来,想象那些在绳子上跳来跳去的官员的丑态,看着格列佛用一泡尿浇灭了一场大火的情形,不觉沉迷其中。
读兴正浓时,爸爸却来了个“突击检查”,把我从被窝里拎了出来。于是夺书关灯,勒令睡觉。唉,父命难为,暂且先别吧。再见了,我的格列佛!再见了,我的小人国!等到父亲放心出门后,内心不自觉地又涌起了对“游记”的念想,于是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两回的。不经意间,脑中的瞌睡虫开始蠢蠢欲动,促使我打起哈欠来,即便是强打精神,也难以应付。就这样怀抱书本,歪靠床沿酣入眠,等到天明醒来时,看见书仍握在手,灯尚亮,不由自我嘲讽:真是书虫!
邓亚萍从小对乒乓球痴迷之极,刘翔从小对跨栏情有独钟,而我,从小独沉醉在书籍甜蜜的牵引中。
我的兴趣爱好是拉小提琴,虽然小提琴还没有完全的成为我的灵魂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但是,我也是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练琴。
“吃饭了!”妈妈再叫我了,但是我的琴声太尖,并没有听见妈妈的召唤,依旧继续练琴,“吃饭了!”妈妈又把声音放高了两倍,但是我还是没有听见,经过妈妈的再三召唤,我还是没有出房间吃饭,最后,妈妈气的破门而入,气的火冒三丈,我看得出来她的头发都着了火,吓得我赶紧把琴放下,飞快的跑到餐厅里吃饭,免了一次妈妈给我讲大道理的时间。
经这件事情以后,我很少练小提琴了,但是还是禁不住的练习小提琴,这次,我又重新架起了小提琴,但是,没有很放开的练习,生怕妈妈再叫我,我就又听不到了,这次,妈妈叫我,我放下琴。跑到了妈妈面前,妈妈说:“你去楼下买一包绿色袋子包装的盐,又不用出小区,这点事儿,能办好吗?”我点了点头。
到了超市里,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小提琴的谱子,只记得妈妈让我买盐,我随随便便的拿了一包盐就回家了,我把盐交给妈妈后,才想起来,我买错盐了,结果又被妈妈训了一顿。
虽然,妈妈没有没收我的小提琴,但是妈妈让我以后少练琴,多看看书,增长增长阅读知识,提高我的水平。
从此以后,我大多数都在看书,很少练琴。
兴趣是最好的伙伴。
——题记
歌德曾说过:“哪里没有兴趣,哪里就没有记忆。”法国的居里夫人也曾说过:“如果能追随理想而生活,本着正直自由的精神,勇往直前的毅力,诚实而不欺的思想而行,则定能臻于至善至美的境地。”
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我爱书。不仅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还因为它所包含的哲理深深地感动了我们。读鲁迅的《孔乙己》,我们随着情节的一波三折而惊叹,同时也为孔乙己凄惨的遭遇而感到难过;读曹文轩的《青铜葵花》,我们能感受到兄妹之间浓浓的亲情,就如一杯温热的心灵鸡汤在心间漫洒;读高尔基的《海燕》,我们仿佛像海燕一样,冲向辽阔无垠的天空,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书好比是我人生道路上第三个启蒙老师。她指引我方向,照亮回家的路。当然,生活不该都是被密密麻麻的铺成的。偶尔,也要来点与众不同的“调味剂“——音乐。
我爱音乐。虽然我听不懂有潮流节奏感的嘻哈,也看不懂在琴谱上跳跃的“do、re、mi”。但我就是如此的痴迷音乐,热爱音乐。
无事的时候,我沉浸于音乐。听到《奔跑》,“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敢爱敢做勇敢闯一闯……”这熟悉的旋律,却不得不令我思索:在我的人生中恐怕没有这闯一闯的自信,也没有奔跑的方向,奔向什么地方,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茫茫的人生路上,我迷失了方向,奔跑的方向,我无从得知。只是,音乐让我陶醉。陶醉于内心萌发的真实情感中。或许有一天,我会奔跑,在人生路上追逐,闯出我自己的个性。
音乐会我经常听,那充满意味的前奏总会让我想起些什么。富有节奏感的音符传到心里,我想起了这样一句话:沉沉的黑夜是白天的前奏。很形象的一句话,音乐的前奏让我充满耐心地去接触音乐的内容。走过黑夜,拉开白天的帷幕。音乐让我想起某次噩梦中的挣扎,听着音乐,音符掀起了我的记忆。现在很安静,我飘荡在记忆的海洋里,曾经的努力,曾经的拼搏,那只属于一种前奏,也都属于前奏。
只有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事业,我们才会有种神圣的责任感在心中激荡,我们才会无怨无悔甚至不顾一切地为之奋斗和拼搏,我们才会实现自己人生最大的价值。
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人生就像一幅图画,每个人都希望画好,使自己得高分,兴趣就是图画的颜料。我的兴趣有跳绳、跳舞跟唱歌,让我的人生更多采多姿。
住在广州市的我,最缺乏的是运动,所以我都利用周末来做一些运动,使我有更健康的身体。
跳绳能让我长高。老师常常跟我们说要多跳绳,才会变高,所以我喜欢跳绳。每次跳绳我都只能到六十下就会勾到脚,而无法跳下去,而且我还会边跑边跳,也会原地跳。
跳舞能让我们有好身材,我的老师最喜欢跳舞了,所以如果上体育课时,天气不好的话,老师就会教我们跳舞,而我跳舞时,老师都说我跳得很好,因此我喜欢跳舞这一科。
唱歌能使我的歌声婉转动人,尤其是吹笛子,我一下子就能学会了,但要练习两三次,音乐老师常常说我的歌声很美妙,而且我喜欢吹笛子,所以我喜欢唱歌。
有了这些兴趣,能使我有健康的身体,也使我天天都满脸笑容,更能使我的生活多采多姿。
我的爱好是读书,我从一年级就开始读书了。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三毛流浪记》。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叫三毛呢?而不是四毛、五毛呢?那天早上,我快速吃完早饭,紧接着,我便拿出新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了,我翻到了第一页,我看完第一页,我才明白三毛是文中的一个人物。
后来,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千字文》。我翻开看了看,原来是一首诗带着一个故事,我看了里面的一个故事,里面写着李白小时候的事。在李白很小的时候,常常逃课,有一次,李白逃课逛街。看见一位老奶奶正在磨铁棍,李白问:“老奶奶您磨铁棍干什么?”老奶奶说:“我在磨针呢。”那么粗的钢怎么能磨出针?李白心里想,老奶奶看见疑惑的李白,告诉他:“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从此李白开始好好学习了。
而我也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只要坚持做一件事情,就会获得成功。
爱好,或许,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从记事起,总是脱离不了一个问题:你的爱好是什么?我想,我回答不了。因为从小的爱好是千变万化的。但是,唯有爱读书,是一直不变的。
儿时,母亲总在我的面前摆上一个个方块字,手把手的教我认字。那些文字是夜空中的繁星,照耀着大地,却又千奇百变,各不相同。从此我对文字产生了莫大的兴趣,由也与读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记忆中,我总是拿着一个个方块字,拼接成诗词,摇头晃脑的读着,好不快活。读书,对于我来说,像是一罐裹了蜜的糖,化在舌尖,口留余香。
母亲说,我初识字的时候,简直对读书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虽然有些许不认的字,但根本不影响我囫囵吞枣的读个大概。按父亲的话来说,我掀起的狂澜读书“热”,简直到了废寝忘食、走火入魔的程度。
为了读书,我和书成了“患难之交”。我常常背着母亲打“游击战”。每次去厕所前,我必须精挑细选一本书,在“艰苦”的环境下,看个把儿小时的书,直到母亲权威地敲敲门,我才把心爱的书藏在衣下,小心翼翼地出门。
可是好景不长,我的如意算盘打不下去了。只好在夏日鸣蝉声中,偷拿出来家中的手电筒,裹在大棉被里,汗流浃背地读着书。这法子都是好使,我听见声响就立刻装睡,梦呓呼噜一起齐往外流,倒也忙瞒过了母亲的“火眼金睛”。
她时常自言自语:“为什么电池刚买就用完了,不对劲啊……”这时,我便憋红了脸,飞奔到房间里,搂着亲爱的手电筒大声狂笑。唉,天才我也!这种偷偷读书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母亲发觉我早上无精打采,哈欠连天,看远方的事物也要缝着眼睛着眼看半天……。她精明的脑瓜里便顺出了一些所以然来。
终于,母亲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了褥子下面的书和手电筒,及从床下扫出来的废电池。她恍然大悟,“游击战”也就不攻自破。我写书,这才是真正的“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啊!
现在我仍然热爱读书。只不过没儿时那份痴狂了。细想是童年的趣事,笑容会在不经意间,爬上了嘴角。
书,是我终身的良师益友。他它教我悲欢离合,教我阴晴多变变,教我古仁人的品格。或许,读书这个爱好,也是我终生难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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