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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食品流通处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强化“四有两责”,以持续提升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按照《20__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许可改革、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社会共治、创新监管模式,部署并推进了一系列重点工作,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总结如下:
1.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根据20__年以来该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结合我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对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对20__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基层对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创建工作的可操作性。
2. 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__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建立预包装食品的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明确提出逐步将全省大型商超、一级批发、连锁经营等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创建为省级示范点,在20__年创建100个省级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的基础上,20__年创建148个省级示范点,20__年底前逐步建设1000家省级示范点,增强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1. 制定《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召开由设区市、县(市、区)局相关人员及省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参会的研讨会,并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局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正式行文下发,要求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发布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告,进一步推动我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工作。
2.举办全省系统食品经营许可视频培训班。5月,对设区市局相关科(处)室监管人员、基层食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审批核查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工作和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操作,提高基层许可人员许可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能力。
3.组织食品经营许可新证印制工作。协调指导省局后勤中心开展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印制发放工作,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如期开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发放新证1736家,其中食品销售975家,餐饮服务722家,单位食堂39家。
1.持续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工作。一是开展20__年试点创建单位的推荐审核。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__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各设区市食安办推荐的基础上,选定了鼓楼区、东山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20__年社会共治试点创建工作。二是统筹规划好20__年创建工作。20__年3月,召开20__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交流了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对20__年第二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全年创建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紧总结验收首批创建工作。编制20__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规范创建经费使用。20__年6月,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通知》,第一批试点创建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评,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于7月份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2.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多方协作的工作实践。一是积极参与理论研讨及交流。参加“环浙”六省市食品安全协作会议;组织部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试点创建县(市、区)有关人员,赴上海参加由人民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组织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讨论坛。二是探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下发《关于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的通知》,继续鼓励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要求各地于20__年5月底提供书面工作总结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三是做好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关切问题的沟通交流。上半年,共答复社会公众网上各类食品安全咨询27件,主动开展民意征集2项;主办及协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份(主办6件、会办12件)。
1.扎实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先后三次派员参与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的专研讨,多次对总局《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建议及意见;《办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督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6月份,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储存服务提供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力度。
2.强化与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落实我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落实省政府1213行动计划,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海洋渔业厅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提出我省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具体意见。
3. 开展全省系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培训。组织全省市县两级及基层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农业厅、海洋渔业厅有关领导及专家现场授课,重点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的法规依据、执法手段、监管要求、准入衔接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1.统筹谋划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3月份,召开全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20__年食品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明确了将校园周边、农村区域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将食用农产品列为重点整治品种,下发了《20__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各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深入开展农村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月,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__年2月至10月为“扫雷”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对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组成了联合督查调研工作组,先后赴3个设区市6个县(市、区),召开了5场省、市、县、所四级联席座谈会,深入14个乡镇,现场检查了26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实地督查了4个基层监管所工作开展成效,并随即下发全省各地《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切实抓好督查落实。
3. 开展全省流通环节茶叶市场专项治理整顿。针对近年来省局对茶叶产品专项安全抽检和监测,发现个别区域、个别绿茶产品违规滥用色素,个别区域红茶问题突出,市场销售散装茶叶产品问题严重的情况,为进一步解决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巩固20__年开展的打击茶叶加工违法行为“春雷”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省局于5月制定并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茶叶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全省茶叶的经营,建立茶叶流通监管长效机制,解决我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茶叶产业健康发展。
1.制定并实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1月,制定了全省流通食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配合20__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整顿工作安排,全年共安排了3950批次省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任务。4月份,按照省局安排,又补充制订20__年流通环节省级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计划,针对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以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和水产制品等重点品种,补充安排了2070批次的抽检任务。
2.督促指导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提升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按要求规范建立自检室,提升食品自检能力。结合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必须建立检测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工作,制定有关工作目标,即20__年建立7个,20__年建立15个,20__年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按要求建立健全自检能力。
总结半年来的监管工作情况,成绩喜人,成效很大,但在以下两个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和困难,有待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着力。
一是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缺失严重。从今年组织开展对全省各地的飞行检查和工作督查情况来看,部分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缺失状况较严重,如在农村区域及城乡结合部区域,食杂店、小超市等对食品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的履行方面不容乐观,更有个别经营单位,仍处于无证经营状态,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对于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而言,如何有效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起食品安全首要责任是个严峻的考验。
二是监管机制建设仍有待加快步伐。当前,我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分级管理模式重新定位了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新的监管领域、新的经营业态不断涌现,相应地,在某些监管环节、业态领域,机制建设的盲区日益显现,在监管工作的法理依据、监管的对象目标、监管的技术手段、监管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部分有待进一步明确的事项,需要我们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夯实基础、风险防控、强化监管、深化共治的原则,20__年下半年的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有如下思路:
1.全面开展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力争在第二季度开始新版许可证启用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环节。
2.做好监管数据分析与应用。指导各地做好许可相关数据的录入、检查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食品经营监管基数,提高监管针对性和科学性。
3.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分层划分责任的原则,严格界定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和责任范围。各级食品经营日常监管人员要力争保证五个“常态”,即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食品经营良好行为规范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作为常态,把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为常态,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范宣传教育作为常态。
4.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注重发挥监督抽检工作的靶向性和科学性,持续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力度。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针对重大节假日、高风险隐患、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如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加大抽检频次。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对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的市场排查和溯源核查。
5.规范经营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依法经营,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要求,强化食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控制、食品销售设施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食品。
6.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针对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着力构建乡村食品安全共治网格。
7.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情况风险排查活动,重点整治区域是水产品经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超市、实体店;重点整治品种是对各级抽检中问题检出率较高的龙胆鱼、鲈鱼、明虾、青斑鱼、鲫鱼、桂鱼、鳗鱼、双壳类水产品等。加大对索证索票、检疫检测证明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摸清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加强与农业、海洋、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者。
8.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市场准入制度。准确把握食用农产品市场、肉类、进口食用农产品和批发市场准入的条件,把握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内容,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自律。
9.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各级监管部门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等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对辖区内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进行日常检查。重点监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过程中的高风险环节,督促各类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完善内部管理责任,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分类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信用信息监管。
10.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指导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开展自检,加强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11.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的统一规划部署,着重抓好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指导督促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任务,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落实有关创建工作,适时开展对创建工作情况的督查;督促指导各地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对第一批创建单位抓紧总结提升,对第二批创建单位强化工作指导,会同省食安办对第一批10个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12.继续推进食品销售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建设。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修订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考核评定及管理规范。全省拟新建100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完善自律管理,实现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主要表现是欺负弱小的人,令受害者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是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根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北京团市委、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历时一年时间进行的调查表明:来自校外人员实施的欺凌最多,占76.8%,而来自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的侵害只占13.9%。实施校园欺凌最多的是校外人员,其次是本校高年级学生,最后是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
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欺凌简单地分为以下5类:
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
2.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
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校殴打其他学生
4.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5.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原因可能是,法律没有被充分认可也导致了校园欺凌的频频发生。侵害弱者是人类的天性,而社会道德的演化和法律的完善会制约、弱化这种以强凌弱的人类天性,使人类得以逐渐创造一个和谐、平等的社会。而这种社会背景就导致弱小的在校学生成为缺乏制约的欺凌行为的受害者。
水是天底下最温柔的物体了,她也非常的听你的话。你把她装进圆的瓶子,她就变成圆的;你把她装进方的瓶子,她就变成方的;你把她装进长的瓶子,她就变成长的;你把她装进扁的瓶子,她就变成扁的了!可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觉得温柔无比的物体,却也隐藏着无限的凶机。
河水是清冷的,让人觉得舒服的,看起来又是那么的温柔平静。会使你觉得投入她的怀抱将是非常美好的事,你也经不住她的,投入了她的怀抱,可有时她会抱着你不放。就像6月26日上午,我县某一学校初一(1)班学生徐某,因天气炎热,想到欧江清冷一会儿,投入其怀抱,结果就再也回不来了。
河水是凉爽的,让人觉得舒适的,玩起来又是那么的富有情趣。你想在她身边多呆一会儿,也许你也只是想和她握握手,或者是踢踢脚,和她亲近亲近,可是她发起火来就不得了。记得20xx年5月30日中午12时许,我县某一小学四年级学生朱某与几位同学在欧江边玩,朱某不慎被发火的水带走了,离开了他的亲戚朋友。
河水是无情的,让人觉得恐怖的,做起来又是那么的难以防范。也许你觉得河水那么可怕,你就不去接触她,那也就安全无事了,可她还是不一定放过你。比如2月29日下午2时许,遂昌县湖山乡一中心小学二年级学生罗某在自家门口步行时,不慎滑倒掉进小溪,就被她抢走了生命。
水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也是人所离不开的。可是由于水所发生的悲剧又是不少的,仅我县中小学生在一年时间里,就发生溺水事件十一例,死亡十二人。但我们也不能因为她存在的危机而就不去接触她,要想不发生类似的悲剧,我想关键在于防范。对水如此,对其他的亦应是如此。
水是生命的源泉,它有时是温柔的,时时刻刻沐浴着人类和万物的成长;它有时又是残酷的,稍有不慎,就会夺走一个个幼小的宝贵生命。每当夏季来临之际,溺水事件就会常常发生,能经常看见一个个儿童在水中玩耍嬉戏,可一下不小心就会造成严重的溺水事件。
据有关资料统计,每年因溺水死亡的儿童不可计数。如:2008年6月25日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日子,一个叫小明的13岁男孩因为溺水而永别了这个美好的世界。那一天,天气特别炎热,他和两个同伴一起去小溪里游泳解暑,起先大家都在浅水区里游,渐渐地,水性很好的小明放松了警惕,他兴奋地往深水区游去。没过几分钟,小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等伙伴们爬上岸来,四处寻找,大声呼唤时,再也听不到小明的回应声,再也找不到小明那宝贵的生命。后来,同伴们报了警,才找到了小明的尸体,小明因溺水而结束了短暂的生命。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每年的五月至九月是溺水事件的高峰期,我们一定要把防溺水时时刻刻牢记在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命的安全。
在每年的五月至九月份的150天的高峰期中,父母、老师时时讲防溺水,可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防溺水了呢?防溺水必须掌握很多的知识:1、必须在父母或监护人的带领下才能到溪里游泳,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或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如: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肝、肾疾病、高血压、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仅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3、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4、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同学们夏季已经到来,我们一定要牢记防水知识。
小明的溺水事件,告诉我们时时刻刻都要敲响防溺水警钟,只有时时刻刻敲响防溺水的警钟,才能做到安全游泳、安全洗澡。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入防溺水的队伍吧。
水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可有时它会用狮子般的大口吞噬着无数儿童的生命……说到这,我又想起了老师的叮咛,父母的嘱咐,不禁发出呼吁:防溺水真的很重要!
灾难总是这样残酷的突如其来。5月12日午间,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此次地震非比寻常:云南、海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西、湖北、北京、甘肃、山西、内蒙古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波及,影响面之广,实为罕见。
地震当前,或许还有惊惶失措,或许还有惊悚无言,但温情、爱心和理性也开始大面积汇聚。从震感中沉静下来的人们,迅速通过手机、网络互致问候、擅自珍重;灾区状况在第一时间以dv、手机摄像等形式遍布网络,激发更多的关切、驻留更多的情义;在网络论坛,向灾区人民表达慰问、向死难者志哀的帖子业已人流如堵;灾难中的求生方式、注意事项早早地挂上站的首页……短短时间内,这样的情怀细织密缝,这样的行动此起彼伏。人们以一种感同身受的心情、守望相助的担当精神,表达着悲悯、传递着温暖、释放着冷静和坚强。
每一次灾难都是对于公民精神的试探,这一次,于长歌当哭之中,我们也更深刻地体会到一个公民社会的孜孜成长,其中所彰显的自组织意识和推己及人的普世情怀令人感念。于慌乱中坚毅、于悲痛中自持、于行动中凛然向前——这场灾难中,因为有了这样有关切、有行动的积极公民,而无惧世事无常。
灾难总是难免的,它与人类如影随形,是我们命运的一部分。其中所见证的既有自然界的乖戾,也有人类的渺小。但人类不屈不挠、繁衍生息的历史,同时也见证了仍然有一种艰难的拯救性力量存在,那就是风雨中的坚持、逆境中的坚韧和守望中的相知相守、不离不弃。正是依靠着这颗或许微弱却又蔚为壮大的精神火种,我们才得以在彼此的眼中看到自己、找到温暖,并积蓄奋发向前的力量。
靠近我,温暖你。“每一个人都是这广袤大陆的一部分,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因为我是包孕在人类之中的。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每一个人敲响。”——约翰·堂恩的诗句历经岁月风尘,至今余音绕梁,理应成为我们对待灾难以及灾区人民的“启示录”。勿庸置疑,这是我们从灾难的巨大阴影中突围而出的唯一道路。
世事无常而人类有常;生死无住而信义有住;地震惯于长夜过春时,而一个有情有义的公民社会却永远敢于怒向刀从觅小诗,以行动兑现爱心,以灾难砥砺精神。每一次灾难的发生,都不应只是痛苦和遗恨的深渊,还应是沉着和坚定的传播之地,更应是营造公民社会高地的一次珍贵的路演。我们置身其间,既是悲切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也当是无可逃遁的行动者和担当者。
7.8级大地震无可挽回的发生了,灾区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作为唇亡齿寒的同胞,我们有太多的道义责任,奉献至诚爱心、纾解灾区凄切、连结救助之网,与灾区人民共经风雨、共同进退。地震中国,对应着情义中国,天变不足惧,训练有素的公民社会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足以抵御任何风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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