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对我们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想更好地展示自我,作文是最直接的方式,对于作文而言,我们需要有一个深刻的立意和主题,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在我们班里,每个人我都很熟悉。大部分女生我也很喜欢她们,但是,我喜欢她们却赛不过我对小琳的喜爱。
她身材矮小,瘦瘦的。乌黑乌黑的头发扎起了一个小辫儿,弯弯的柳叶眉,一双炯炯有神、圆溜溜、水汪汪的黑宝石眼睛。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大家知道我为什么很喜欢小琳吗?我就来告诉你们吧!我之所以喜欢小琳,是因为她特别喜爱小动物。
二年级的时候,小琳和我们上完厕所准备回教室的时候,她突然间大叫起来,然后一边跑向围墙的角落一边大叫着说“大家快来看啊,这里有一只好像受伤的小鸟!”我们听了,连忙跑过去。真的!那里真的有一只受伤的小鸟。它还没有死,它的身体不停地轻轻的抖动着。有许多人也跑来凑热闹。这时,有一个人说:“我们把它带回教室吗?”另一个人说:“算了吧,我们还是不管这只小鸟了,我们还要回去上课呢!”小琳犹豫了一下,便说:“我们还是把它带回去吧,不然他会冻死的。”我们点了点头,答应了。于是,小琳便捧着这只可怜的小鸟回到了教室,交给了老师。
我喜欢小琳,更喜欢小琳爱护小动物的品质。
“我毕生追求的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
——袁隆平
您是神农,在人间留下满仓稻米后,便返回了天国。我们都会想念您,日后您看见每一缕升起的炊烟,都是飘自人间的怀念。
您很可爱又温柔,看见小鸭子会学嘎嘎叫,您喜欢小动物,养了一只小猫咪叫“袁花花”;喜欢吃甜甜香的油炸食品,还爱吃零食。您还在稻田里拉小提琴,叫上家人一起唱歌;熟悉您的人都很喜欢您和你在一起……
您来时,时间饿殍遍野,您走时,世间稻米满仓。您出生在战火连天的年代,挨过饿,死里逃生。而我们从小衣食无忧,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有您,为了人民远离饥饿,在无数日月里研究杂交水稻。本应安心坐在办公室的您,顶着烈日在田间用放大镜研究水稻,几十年如一日。
您走了,低头看着盘中餐,泪水与米饭溶为一体,是我对您的思念。从今以后,我会好好吃饭,珍惜粮食。超级水稻会长大,袁花花会长大,我也会长大。未来,我定会向您一样,为祖国、为世界,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做出贡献!
在神奇的动物世界里,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仓鼠。在我眼里,它可是最可爱的小动物了。
我家就养了一只小仓鼠,他还不到两岁。他有一双黑亮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的珍珠一样。眼睛下面长着一只粉红色的小鼻子,两侧轻轻抖动着几根银亮的胡须。他身上的毛是灰色的,摸起来软软的,滑滑的,还会变色呢,冬天变白,夏天变灰。
它胖极了,身子圆圆的,但走起路来可不慢,因为它有四只粉红色的小爪子,虽然很细,但很有力量。它还有一只小尾巴,像个灰白相间的毛绒小球。走路的时候,小尾巴总是左摇右晃的,可爱极了。由于它个子不大,所以我给它起名叫米粒。
米粒最爱吃的是瓜子。它磕瓜子的技术非常棒:它先用前面的两只小手紧紧握住瓜子,然后飞快地要开一道缝,再用尖尖的小牙齿把果仁取出来,含在嘴里,回到屋后在吐出来,慢慢地品尝美味。
米粒习惯白天睡觉,晚上才出来活动。它喜欢睡在厚厚的锯末里,样子非常可爱。有时我会叫醒他吃东西,它先是伸出小鼻子闻一闻,然后探出小脑袋,发现美味后立即叼住它,然后又慢慢地进屋睡觉去了。
我喜欢这只小仓鼠,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和欢笑!
袁隆平,相信这个人大家都不陌生,他是世界杂交水稻之父,1930年9月7日出生于北京,在他小时候,那个时候经常闹饥荒,整个中国都陷入饥饿当中。
这时,刚刚考上大学的袁隆平,本来可以选择别的科目,可是他在家人的强烈反对中,他选择了农学。
等他毕业后,他跑到一所农业学校,到那里教人们农业知识。
因为那时的袁隆平心中有个梦想——填饱中国人的肚子,于是他决定培育杂交水稻。
经过袁隆平好几年的努力,他终于培育出800多株杂交水稻的苗,结果晚上睡了一觉,第二天,这些苗就都被人连根拔起了。袁隆平很生气,但又找不着是谁。
几天后,他在一个下水道旁边发现了几株没有被破坏的苗,他又努力陪着这些苗,最终,他终于培育出了杂交水稻。
最后,经过他几十年的努力,他把水稻的亩产从300多公斤提升到1500公斤。
因为袁隆平的坚持不懈,他才取得这样的成就,我从中获取了一个道理,只要坚持不懈,就可以把事情做成。
一身金黄发亮的皮毛,一对霸气又可爱的耳朵,加上粗绳子似的尾巴,这就是我活泼机灵的拉布拉多———勇士。
二三月间,微风轻轻的吹着,勇士似乎也闻到了被春姑娘唤醒的小花,激动地又蹦又跳。小草也被春姑娘叫醒,探出了小脑袋,柳树婆婆又长出了一头卷发。勇士拽着我的裤脚网门外走,突然,一只小母狗站在那里,似乎看上了我们勇士,这情形太正常了,我家勇士长得可帅了。勇士看了看我,我点了点头,勇士就去蹭了蹭那女士又回来了,我知道它舍不得我,可我也知道它的年龄大了,就没有为难它。
其实,我和勇士以前很陌生,通过一件事情,我俩亲切起来的。一天,勇士出去玩,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脚掌,凑巧被我发现了,我就把他牵回了家,回到家后,我想起妈妈说过,伤口要先消毒,后清理。我就帮勇士消毒了,不知道是我下手太重还是勇士怕疼,总之勇士疼的汪汪直叫唤,我摸摸勇士的头对它说:“勇士不叫,勇士最勇敢了。”勇士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真的不叫了。最后,在我帮它拔东西时也没有叫唤。从那以后,我和勇士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现如今,勇士已经13岁高龄,但是它还是那么帅,它依然和我一起蹦蹦跳跳。还能保护我。在这7年里,它早以成为我家的一员,
我爱它!我多么想和它再过7年呀!我永远不希望它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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