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工作计划为我们提供了实现职业目标的有效路线图,促进事业快速成长,通过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追踪和监控工作进展,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稽核个工作计划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__年自控股集团开始组建运行后,审计xxx承担了集团建设工程的结算审计、合同评审等工作。我于__年6月份进入集团工作,通过半年来的实践经验切身体会到,作为集团的服务性部门,确实有必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优质、高效、谦虚、积极”的一流工作标准。
作为集团审计xxx的员工,我将继续在集团领导的带领下,按照集团的制定的计划和审计xxx的部门工作目标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为创一流工作制定严格的标准,并认真、严格执行。力争在__年争创一流工作标准,我的具体工作职责与标准如下:
一、继续配合部门领导做好房地产开发、源头工程的造价控制和结算审计管理工作
结算审计过程中的大量纠纷,如何使审计结果有利于集团,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争创一流工作标准的成败。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必须本着“优质、高效、谦虚、积极”的态度来完成自己的工作,使自己的工作能够达到一流工作标准。
合同评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虽然这项工作表面上看起来很琐碎,但是在评审过程中如果稍有疏忽可能会给集团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因此在争创一流工作标准的过程中我必须本着上述原则来完成这项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合同评审工作,不能让集团签订的合同中留有败笔。同样,资金支付审核工作也是审计xxx日常的重要工作之一,如果不能够对集团支付的每一笔资金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那可能会给集团带来潜在的巨大损失,为此,日常工作中我必须以争创一流工作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做到任务到手不推托,做到“优质、高效、谦虚、积极”。
四、继续加强学习,尤其是工程结算审计的专业知识学习并经常要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为达到创一流工作标准,作好自身素质的修养和文化底蕴的积淀。
总之,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以完成本职工作为目标、以创一流工作标准为努力方向,以“优质、高效、谦虚、积极”为创一流工作标准,督促自己、鞭策自己,为集团发展做出自己最大努力。
20xx 年是公司实施“10年”发展战略的第二年,也是公司改革创新和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内部审计工作将以公司战略目标为指引,以适应“偿二代”监管体系要求为导向,按照既定的思路、目标、主线、主题开展工作,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力度,有效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将按照“一·二·三·四·五”即“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两种职能,抓好三大工程、突出四项重点、落实五点举措”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
一个目标——降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系统性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和提质增效。
两种职能——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
三大工程——人才工程、系统工程、质量工程。
四项重点——整改落实、专项审计、成果运用、风险防范。
五点举措——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培训教育、有效整合资源、
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创新。
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第三道防线”作用,强化监督和服务功能,有力降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系统性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和提质增效,为实现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专业化的综合保险金融集团的发展目标而保驾护航。
进一步清晰年度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实施、发现问题梳理、审计建议提炼、审计成果运用等基本工作脉络。有效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和作用,提升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目标和主线,确立以下工作主题:
(一)抓好三大工程
20xx 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将着力和加大“人才、系统、质量”三大工程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审计专业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1.推进人才工程建设
人才是生产力中最有力的要素。当前,人才问题仍是制约审计工作提升的主要因素。针对目前的现状,为适应内审工作的有力开展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从20xx 年起实施“百人计划”和“721人才梯次”建设工程。
一是实施“百人计划”,不断充实人才队伍。随着公司集团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推进,审计范围将不断扩大,审计任务将更加繁重,有必要逐步充实审计人才队伍。拟通过内部选调、社会公开招聘和高校招收等途径,力争经过2-3 年的努力,使公司专职审计人员数量达到100 人左右,并逐步缩小与监管要求的差距。
20xx 年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整体规划,拟新增审计人员12 人,其中审计中心新增10 人,配齐15 人的计划编制;监察审计部增配投资专业和寿险专业各1 人。
二是实施“721 人才梯次”建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培训资源,多渠道、多角度、分层次加强对系统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同时,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资格及职称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方式,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力争通过2-3 年的努力,实现操作型、综合型和专家型人才占比为7:2:1 的人才结构。
2.加快系统工程建设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审计环境、审计对象、审计程序将产生重大影响,迫切需要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20xx 年将加快推进以“aim”为核心的审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步伐。
一是完善非现场审计系统。20xx 年2 季度末,完成非现场审计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并正式上线运行。通过建立审计模型、设定风险阀值、健全监测机制,实现审计系统与公司其他系统的对接,实现提前介入,为数据分析、实时预警、非现场审计、提高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开发现场审计系统。20xx 年2 季度启动系统招投标工作,10 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并上线运行。通过现场审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实现审计过程信息化。
三是建立审计管理系统。20xx 年4 季度启动审计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力争20xx 年底前完成,实现审计管理信息化,提升审计管理水平。
3.加强质量工程建设
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是促进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20xx年将进一步健全以“三维一体四级把关”为主架构的质量控制体系,继续推进精品项目建设。
一是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在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维一体四级把关”即“方案审核——过程管控——质量评估的三维一体”;“主审复核——组长复核——主任复核——监审部复核的四级把关”的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对审计项目全方位、多角度控制。
二是完善审计复核审理制度。适时推行审计“职能分离”模式,支持复核和审理人员严格把好复核审理关。
三是开展审计项目考核评估。对已经完成的审计项目,实施后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考核,确保和提升审计效果。
四是引入外部监督评价机制。适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与评价。
(二)突出四个重点
20xx 年内部审计工作,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着力以下四个重点:
1.督促整改落实
将20xx 年定为“审计整改落实年”,落实“回头看”制度。尤其是对近两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风险隐患进行梳理与分类,形成《审计整改意见书》,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力度。
一是完善后续跟踪。通过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台账,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同时,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较多且对整改不力的机构开展后续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归因分析。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流程上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和预防的建议,并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流反馈,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成效。
三是推行结果披露。适时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在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简等途径,适时披露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舆论监督压力,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
2.加强专项审计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中国保监会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全系统“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对各级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公司内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xx 年,将继续坚持“有离必审”的原则,对财险公司所属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20xx 年离任的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审计覆盖率100%。同时,重点选择审计时间超过2 年,且业务发展不力、经营指标波动异常、管理薄弱、监管评价较低、易出现重大风险机构的部分分支机构,对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
三是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在确保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和常规审计任务的基础上,将紧密结合经营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重选择影响效益与发展的突出问题、管理薄弱环节以及监管重点,确立十大专项审计。
(1)内部控制评估审计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有关规定,对控股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估。编制和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督促内控缺陷整改,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全面连续。
(2)农业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关于做好20xx 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公司《农业保险专项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在总结以前年度农险业务专项审计的'基础上,对财险公司八家省级分公司农险业务进行专项审计。 中心支公司审计覆盖面不低于20%。重点对农险业务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真实性、完整性实施审计和评价。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执行条款、套取国家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五个严禁”行为。对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及综合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恰当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价。
(3)关联交易审计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审计。检查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20xx年度关联交易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是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审查;是否按规定向保监会备案或报告等。
(4)资金运用审计
根据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对控股公司及财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进行审计。对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相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实际运作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评价。
(5)再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规定,对财险公司再保业务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整体掌握财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6)大病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xx〕19 号)和公司《大病保险业务审计制度》的要求,组织对财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的广东、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内蒙古、四川、浙江等8 家分公司进行审计。
(7)印章和有价单证审计
对印章和有价单证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印章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私刻公章(含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公章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管理、公章使用审批流程是否规范、个人借出公章、是否留存加盖公司各类印章的空白或信签纸等。有价单证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有价单证征订、印制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印有价单证的现象;单证出入库管理是否规范,交接手续是否完善;单证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违规手工出单,是否使用已停用单证出单,是否存在系统外出单;作废单证管理是否规范等。
(8)经营绩效审计
根据财险公司20xx 年工作重点,对2-3 家分公司进行经营绩效专项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独立检查和评价。通过解剖分析,查找经营管理活动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揭示影响效益的关键因素和业务环节,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电网销业务审计
对财险公司电网销业务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历年业务质量、经营效益情况,操作流程是否合规,业务渠道及客户信息是否真实等。
(10)固定资产购建审计
对财险公司下属分公司新购置的办公职场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固定资产购置的程序及运作是否合规,财险总公司批复固定资产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规范等。
(11)其他专项审计根据监管及公司要求,适时安排和开展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3.强化成果运用
审计成果是审计工作的核心,是提升内部审计地位的重要载体,是审计项目从立项到调查乃至审计实施过程的最终结果的体现。根据公司当前现状,必须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一是完善成果运用制度。从运用原则、程序及内容上明确相关部门的权限与职责,对审计成果运用的方式、要求、反馈、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使审计成果运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建立信息传导机制。建立健全“向上报送、横向交流、向下反馈”审计信息传导机制,明确各级管理层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适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日常审计咨询时积累的疑点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揭示风险;对重复发现的审计问题进行综合数据分析,从制度设计上、制度执行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形成专题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转化。
三是强化考核挂钩力度。把审计结果纳入到分支机构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中以及领导干部业绩档案和廉政档案,提升审计刚性约束力。协调及建议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和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审计发现问题作为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谈话的重要内容,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人事和廉政档案,根据审计结果划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次,做到纪检监督、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
4.抓好风险防范
通过履行日常监督和专项审计职能,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评估能力、改善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控制措施和手段的作用,增强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加大内部控制健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的力度。切实发挥内审在监督及规范业务操作和业务管理、防范案件风险、加强内部管控、提升案件防控内生动力建设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高风险”人员排查监督。密切关注存在不正常行为或不正常经济活动工作人员,尤其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及时排查与摸清隐患,防范风险的转移与扩散。
三是加强风险点和案件检查评估。定期检查评估被审计单位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监督管理政策、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高风险机构、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和业务程序进行评估与监测。
为有力推进整体和阶段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全年将采取以下主要工作举措:
(一)增强服务意识
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是辩证统一的,要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监督寓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审计条线上下主动服务和自觉服务意识。
一是为领导决策服务。通过综合归纳出具有全局性、有建设性的防止问题重复发生的措施,为领导提供完善体制、改进机制方面的建议;同时,对领导决策的实施分层次、全过程地跟踪,对决策的水平和效果进行评价,并将审计信息反馈给领导,为完善和优化决策服务。各审计中心应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起草不少于2份的审计分析报告上报监察审计部。
二是为被审单位服务。各审计组在每个大型审计项目结束后,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培训,让被审计单位明确如何整改、如何操作才能有效规避风险,避免问题屡查屡犯,切实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为职能部门服务。充分发挥审计资源优势和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有利条件,为解决问题搭建平台。20xx 年,将继续结合公司业务流程以及监管部门最新出台的政策制度要求,制作相应培训课件,积极传播审计正能量,扩大审计影响力。
四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审计中心根据管理原则,指定专门骨干人员,定点联系所辖分公司。重点关注跟踪外部监管检查动态,主动协助基层机构有效配合应对检查;并及时向监察审计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培训教育
为确保“721 人才梯次”工程顺利推进,20xx 年将进一步落实“学习型组织”的建设规划。
一是健全内部培训体系。以“理论知识和技能素质”为核心,根据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普通审计人员等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目标明确的总体培训规划,以保证不同群体都能够适时接受培训。重点开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理论、内部审计发展趋势、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与审计管理、内部控制理论、资金运用理论、再保险理论”等理论知识培训,以及“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审计系统”等实务操作培训。组织举办一期全体审计人员系统性的综合培训。
二是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在监审条线建立“内审学堂”,以监察审计部和区域审计中心为单位,选取热点、难点、审计工作经验心得和条线上下关心的问题定期进行研讨与交流。
三是逐步培育讲师团队。开展内部培训讲师队伍选拔工作,选拔业务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15 人左右的内部培训讲师团队,(每个区域审计中心3 人、监察审计部3 人),并通过问卷调查确定具体培训宣导的需求和主题。
(三)有效整合资源
整合和优化内外部资源,是降低审计成本和扩大审计成果的有效途径。
一是加大整合内审资源。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审计中心考核机制,加大对派人参与监察审计部组织审计项目的考核权重,增强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合理配置和调剂人力资源,积极推进“传帮带”机制。继续实施审计人员跨区域和跨线条作业,落实横纵向交流,发挥复合功能。
二是横向协同优化资源。建立职能部门兼职审计联系人制度,主动加强和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积极利用外部会计师事务专业性强的特点,聘请其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计划组织1-2 次的专题培训或讲座。适时申请加入内审协会组织。主动向同业先进公司学习借鉴,不断拓宽工作视野。
(四)强化责任追究
有效的责任追究是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整改的关键,20xx年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实施集中问责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公司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和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利用纪律行政经济手段强化问责到位,形成震慑作用。真正达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重罚少数、教育全部”的目的。
二是落实责任挂钩制度。“正人先正己”,制定下发《内部审计人员行为准则》,明确和规范审计人员行为,对违反行为准则的,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积极探索创新
创新是审计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一是丰富内审理念内涵。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拓宽工作思维。内部审计通过确认活动,帮助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创造直接价值;通过审计关口前移,提供咨询服务,实现事前、事中控制,为管理层及分支机构提供建议及风险预警等,间接为公司创造价值。
二是创新审计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不同种类审计项目之间的有机结合,推行“1+n”的作业模式,避免多次进点、重复审计,努力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利用审计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审计对象档案库”、“审计项目数据库”、“审计评价标准库”等。
三是健全内部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审计项目主审津贴》、《优秀项目项目评选办法》等制度,开展“三个一”评优活动,即评选一个优秀审计项目、一篇优秀审计论文、一名优秀审计主审,进一步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深化审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保险业“诚信、责任、价值、创新”的企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正、奉献、服务、专业、价值”为核心内容的审计文化建设,并通过开展论文征集活动、举办演讲比赛等方式,不断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对中华保险事业孜孜追求。
精品合同推荐----
(一)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年度申报稽核工作。在社会保险年度申报稽核工作中,我局对全县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工资基数等数据进行严格核定,以确保真实准确。把平时在缴费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欠费严重的单位作为重点,采取了实地稽核与重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参保单位的实际情况,第一季度针对年初未进行申报单位下发了书面稽核通知书,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稽核,促进了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顺利完成。截止目前,我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共有88个,参保职工1279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19个、参保职工1918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44个,参保职工2691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1个,参保职工866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33个,参保职工2639人。
(二)全面做好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工作是稽核工作的保证,为加强稽核工作的规范性,确保xx年度缴费工作的真实有效,3月初我局通知全县各单位进行年检,各单位已陆续到我局进行年检,我局稽核人员认真检查各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填写,并建立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台帐、数据库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124本,已参加年检单位99个,年检率达80%以上。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按照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整理编印了涉及业务、财务、计算机系统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内部制度汇编;在加强制度建精品合同推荐----的规范化操作与管理。截止xx年2月底,共发放养老金万元、医疗保险费支出万元、失业保险费支出万元、工伤保险费支出万元、生育保险费支出万元,没有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现象。
xx年里,按照州上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年度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我县共有离退休(职)人员195名,有47名离退休职工
稽核部按照《企业财务公司管理办法》、《xx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稽核业务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公司要求分阶段对结算部、信贷部进行专项稽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一季度收集两部门稽核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国家的金融法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内控风险点。制定稽核方案报公司领导审议。
2、二季度组建稽核小组,安排对结算部进行专项稽核,主要稽核内容是:
a、开销户业务检查
b、结算业务检查
c、清算业务检查
d、存款计息结息检查
e、与成员单位对账工作检查
f、空白凭证的管理检查
g、结算部档案保管检查
h、营业场所及设备安全管理检查
七月份撰写稽核工作底稿,与结算部沟通后出具正式稽核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就审批的处理事项进行跟踪。
3、三季度组建稽核小组,对信贷部进行专项常稽核,主要稽
核内容是:
a、授信业务检查
b、票据贴现业务检查
c、委托业务检查
d、其它业务
e、信贷档案管理检查
十月份撰写稽核工作底稿,与信贷部沟通后出具正式稽核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就审批的处理事项进行跟踪。
1、每月认真完成1104报表的编制工作,下月初5日前报送。
2、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统计台账,每周一上午报送周报。
3、完成银监分局要求的专题调研报告。
4、关注相关监管指标,控制风险。
一、目的
财务稽核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防止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并对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1.《会计核算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
1.根据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预算指标,审核各项财务收支。
2.根据每日实际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会计凭证复核。
3.检查财产物资。
4.检查票据管理。
6.检查印章管理。
7.检查会计档案保管。
8.稽核拾五完毕,出具稽核报告。
1.安排稽核人员认真阅读学习《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制
度》,以及相关对外签订的合同要件。
2.调用合同原件,并对合同记载的条款审核凭证编制情况。
3.根据费用预算数据,严密跟踪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一)现金管理
1、财务备用金由出纳员专门负责管理,符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规定
2、财务备用金是否存于专门的保险柜中,钥匙是否由出纳保存
3、出纳是否每周及月末盘点财务备用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及nc账核对一致,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是否定期监盘或抽盘,现金盘点表是否妥善存档、定期装订
4、稽核当日对财务备用金进行盘点,检查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如无特殊情况,财务备用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5000元
6、是否有挪用财务部备用金、白条顶库等情况发生
7、检查现金日记账,出纳是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
8、对收取的现金是否开具足额收据并交给交款人,是否存在一人同时负责收款和开具收据的情况
9、财务备用金与营业备用金分开保管,不得混放、混用
10、财务人员不得替其他员工领取工资及报销款,并存放于财务部
11、大额现金存取严禁1人经办,陪同人应有书面签字记录
12、营业款送存是否已经采用上门收款方式,上门收款频率是否合适
为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利,特制订本稽核工作计划。
第一条稽核依据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xx年2月19日颁布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社会保障部16号令)和《湖南省实施细则》(xxxx社发[20xx]232号)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第二条稽核范围
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社保经办站。
第三条稽核内容
1、社会养老保险卡或存折是否及时发放,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真实。
2、养老保险费收入信息与收入户实际到帐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及时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为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新农保个人帐户。
4、对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补缴的金额是否正确。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到帐后,地方财政补贴部分和村干部缴费补贴是否计入个人帐户,并从计入个人帐户的次月起计算。
6、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额机构人民币一年同期存款利率按年度计算。
7、对中断缴费的,是否按照规定封存其个人帐户,封存期间的个人帐户是否按月计息。
8、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和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等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检查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条件或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标准是否准确等。
9、新农保基金是否纳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0、新农保基金是否有挤占、挪用或提前支取等情况。 11、金融机构是否足额、及时扣缴养老保险费,基金收支是否及时入帐,会计记录是否准确。
12、养老金核算是否准确无误,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养老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第四条稽核要求
1、提前3日将稽核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可不事先通知;
2、开展稽核工作时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
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
4、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社保机构应当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结果;
5、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第五条稽核责任
1、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人员若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稽核人员将提请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对经办机构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2、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xx年,是我xx联社实行统一法人的第一年,是农村信用社继续深化改革的关键年,也是进一步强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促进各项业务发展上台阶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为了做好xx联社的稽核工作,充分发挥稽核工作在信用社业务经营中的监督作用,根据《xxx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xxx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报告规定》,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今年稽核科将改变以往稽核工作方式、方法,由稽核人员包片改为分组派驻制,日常以序时稽核为主,围绕联社中心工作,适时集中开展专项稽核,做到稽核工作年度有计划,月月有任务(工作计划将以表格形式发至各组),以确保稽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促进我郊区联社各项业务的迅速、健康发展。现将20xx年稽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常规稽核:月度常规稽核计划表由各小组组长填制,稽核内容为《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三十一条的实时稽核内容和定期稽核内容,在没有专项稽核任务的情况下,常规稽核时间必需保证全年180天,常规稽核情况每月初由各小组组长在稽核工作例会上书面汇报,在现场稽核时同时应登记稽核检查登记簿。
(二)、专项稽核:
(1)开展对农村信用社20xx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真实性专项稽核(20xx年1月15日前结束);
(2)、对辖内各网点(包括分社、储蓄所)开展重要凭证,印章保管、使用情况专项稽核(1——2月);
(3)由各组稽核员牵头,抽调组织力量,开展信贷管理大检查,稽核面为50%,重点是信贷支农情况以及贷款发放的真实性、合规性稽核,要求外部核对面为近两年新增贷款户数的10%——20%,(2——5月);
(4)开展业务收入、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专项稽核(6月末——7月初);
(5)、选择部分社,对其资本状况、内控制度、风险状况及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全面检查。具体是:xxx、xxx、xx、xxx、xxx、xx、xx、xxx八个信用社(7月)。
(6)计算机操作专项稽核(8月)
(7)、对20xx年度已进行全面稽核的xx、xx、xx、xx、xx、xx、xx、xxx8个信
用社进行后续稽核(10月)
(8)围绕联社中心工作和上级联社指示,完成临时性稽核任务
规范稽核工作程序和稽核工作行为,加强现场稽核管理,提高稽核质量,控制稽核风险,落实稽核工作责任制是对今年稽核工作人员提出的新要求,各稽核小组和稽核成员必须严格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操作规程》实施现场稽核。注意重点:一是在稽核前要做好稽核准备,明确人员职责,制定稽核方案,稽核前下发“稽核通知书”;二是在稽核实施时要做好进退场会议记要,以稽核底稿全面反映工作过程,注意稽核方法和工作技巧,力求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稽核工作情况,三是要在“稽核事实和评价的基础上”做好总结和反馈,及时、全面地完成稽核报告和稽核项目总结。实行稽核责任追究制,各稽核员要对自已审查签字的稽核内容全面负责。
今年的稽核工作要以科学、合理地发放支农贷款、提高资产质量、规范信贷操作行为以及狠抓财务收入等为重点,重点要加大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违反信贷、财务制度,违规发放的垒大户、跨区域、化整为零、越权贷款、乱开支、下甩费用、随意调整帐表数字、随意在过渡性科目垫支不合理费用,息转本、无正当理由擅自降低贷款利率,不执行“一分四双”制度,不坚持钱、帐分管,不按时查岗查库等违规违章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凡在今后的稽核检查中发现违反上述项目中的一项或联社信贷、财务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的,稽核科将依据相关处罚规定下发“稽核意见书”和“稽核处罚决定”联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以上计划妥否,请予审定。
第一章养老保险中心物理和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内部管理与监督,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根据《xxx劳动法》、《xxx会计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某某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制订信息安全责任制。本责任制为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保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贯彻执行,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标的实现而对内部职能部门和其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
1、本责任制的目标:在中心内建立一个依法办事、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本中心内各职能科(部)、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准确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
2、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经办。建立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业务规程,健全有效的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主任负责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职责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定期向主任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各科(部)科长(部主任)对各科(部)实行科长(部主任)负责制度,并向主任、分管主任负责。中心对内部机构、岗位设置与职责、决策程序、法人授权、授权范围、权力监督、人员调配与使用、干部培训、定期轮岗、离任审计、考核与奖惩等作出有关规定。
4、中心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承担第一责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审批,主任对副主任实行授权审批,副主任对授权审批权限内的基金承担全部责任。
5、印鉴的管理。中心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各业务科(部)的业务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义对外使用。
6、严格划分中心内部的各个不相容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人员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包括:授权与批准、批准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审核与记录、记录与检查。
7、建立有效的内控考评制度,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对业务风险控制情况的评价、违反内控规定的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强化风险意识,实行政务公开。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社会保险披露信息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
第二章信息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社保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登记证件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为依法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并签署姓名,待无误后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变更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交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注销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应缴纳的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缴讫发票以及完缺或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
稽核科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存档。
根据工作安排,稽核科对需要进行稽核的对象提出意见,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进行。稽核时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明;对稽核情况应做好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每一单位稽核结束后,应将稽核结果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进行整改的,稽核业务经办人员要在《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上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送达整改单位。
对发现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稽核科和养老待遇支付科具体业务经办人员都应在调查取证的材料上署名,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执行。
稽核科根据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将内部审计内容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并做好内审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内部审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写出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实施。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上月发放基数和当月增减变动情况,编制当月养老金发放计划并签署名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转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予以支付。
第三章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只能办理本险种业务,生活待遇办理其他险种业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含苞欲放增、减变动资料),签署审核意见送科长稞后,分别编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完成征缴计划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执行。
每月末10个工作日内,各险种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和财务科对口业务经办会计对帐,确认当期基金应收计划(含补收)执行情况和上帐情况,结转欠费记录并向欠费单位催收欠费。上述计划及执行情况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内部审计,并同时向主任(分管副主任)汇报。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转移资料是否齐全、印章和个人基础信息完整进行初审并签注意见后,经科长审核,由经办谷为转入人员建立接续帐户。
业务经办人对转移申请提交的资料初核后,送科长复核后办理帐户转出手续。办理基金转出的须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封存个人帐户。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参保人的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复审后,经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委员)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业务经办谷对缴费人员终止缴费前退费填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实行初审、复审和审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员审批:参保人员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时,业务经办人对参保职工提供的退休档案进行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审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二、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录入相关数据计算基本养老待遇,并打印、核对送科长(副科长)复核(同时需经过计算机系统复核通过),分管副主任审批。
三、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由计算机程序管理员按国家调整养老待遇的规定编制程序由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养老待遇业务经办人员核对、科长(副科长)复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审批。
因各种原因需要对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增减变动时,经业务经办人员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养老保险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人员资料审核并计算待遇,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当月发放的支付计划(含代发)进行编制并复核,经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副主任审批。
第五章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正常远行,保证信息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和安全,是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必须满足的首要条件,是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管控制的重要环节,系统内计算机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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