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排查工作总结5篇

 2024-11-09 18:49:38

摘要:每次写工作总结都是一个重要的机会,只有认真对待才能不断进步,通过写好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党员排查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党员排查工作总结篇1    同志们: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xx区开展全面

每次写工作总结都是一个重要的机会,只有认真对待才能不断进步,通过写好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党员排查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党员排查工作总结篇1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xx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xx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xx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21年底前率先完成xx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2024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24年1月开始,2024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四是认定处理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要注意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社会敏感度很高,总体上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排查、认定处理和“回头看”等4个环节推进。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认定、边处理,调查核实清楚一个、及时认定处理一个。

(一)动员部署环节。(2021年9月初至2021年9月中旬)通过系统研究谋划、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和分级谈心谈话等完成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制定方案(9月初完成)。区委组织部已经研究制定了xx区全面排查整顿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给大家,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推进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成立机构(9月初完成)。区委已经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综治、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三是启动实施(9月中旬完成)。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本乡镇参与排查整顿工作的全部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四要思想发动(9月中旬完成)。建立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即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大家要通过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既要讲清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边界和方法程序,也要讲清楚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顿工作的决心,打消基层干部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集中排查环节。(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1月中旬)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主要采取“三查一核”(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区委组织部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方法,逐步进行排查。排查期间,区、乡两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自查(10月中旬完成)。由各乡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的党员逐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其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近亲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形成党员信息底册,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要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每名排查对象确定一名党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排查责任人,逐一调阅排查所属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台账记录等,有针对性地走访当事人、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了解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并如实记录。各乡镇党委要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每月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乡镇党委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二是执纪执法部门筛查(10月底前完成)。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要求,组织部会及时将全区党员信息底册移交纪委监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由相关机关和部门对照党员信息底册,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全面了解核实党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各单位筛查情况我们也会及时反馈给大家。三是区委组织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于9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封存保管,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问题线索,并对基层自查、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形成需要调查核实问题清单,转交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出现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现象。四是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11月中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区、乡两级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村组(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区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将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深入村(社区)组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入党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三)认定处理环节。(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认定处理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组织部具体落实,最终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一是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2021年11月中旬完成)。乡镇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利用在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对党员作出评价,并经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我们将根据乡镇党委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初步意见,经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等,在认真分析甄别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再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整顿处理工作自区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处理结果各乡镇要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所属乡镇党委要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四是持续跟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对拟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细做实思想工作,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平稳有序。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做出答复。

(四)开展“回头看”环节。(2024年1月初至2024年6月底)各乡镇通过全面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重点对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一是全面开展自查(2024年3月底前完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向各乡镇派出指导员并组成专门力量对前期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党员信息底册,逐人逐项对照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看集中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情形认定是否客观、准确,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规。下派指导员与各包村(社区)领导要逐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农村党员、乡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评价。二是深入分析研判(2024年4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排查不彻底的乡镇、村(社区),将及时督促返工“补课”;对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综合分析、会商解决;对处理不到位的人员,将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对政策难以界定的,将及时汇总梳理,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三是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2024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专门建立党员档案,指定专人、设立专柜进行保存,定期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对党员档案开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全区党员总数的3%,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健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2024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通过这次排查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流程。针对问题发生率较高、工作存在“盲点”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优化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标准执行严格、程序把控严密、纪律要求严明的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抓好这次排查整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组织关注、党员期盼。我们要以排查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xx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

党员排查工作总结篇2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组织发展工作概况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五、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党员排查工作总结篇3

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失联现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鹤峰乡党委严格按照上级所发通知要求,对所属的12个基层党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项全面的梳理排查。现就我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制定方案。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安排此项工作,成立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分机关、村级等模块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以确保此次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逐项对照,认真自查。一查所属党员实有数。乡党委依托共产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将全乡三百多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对乡全体12个基层党支部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主要核实党员身份、入党时间、转正时间以及流动党员的去向等信息,确保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查支部党员身份信息真实性、是否有党员身份造假情况。各支部通过查阅党员人事档案和户口本、身份证,核实了所有党员的身份信息、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及党员档案存放情况,确保所有党员身份信息真实可信,党员发展程序符合规定,无党员身份造假情况。

通过自查的情况看,我乡党委能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我乡所有转入、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均符合规定,但在党员的实际管理中还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员由于经常外出打工,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部分党员“来去自由”,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造成党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参加。正常组织生活以及教育培训等,都难以落到实处;二是出现党费难收缴问题。经常外出党员大部分大都一次性补交全年党费或外出前一次性提前交纳全年党费,有的是由其亲属代为交纳,还有的一年都未交党费。党费按时收缴困难。

乡党委将以本次党员组织管理排查工作为契机,继续抓好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多帮党员解决非主观意愿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按照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打工的党员,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二是完善党员信息库,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要建立“失联”党员台帐,完善“失联”党员登记、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录入和更新“失联”党员信息,实现“失联”党员台帐管理,为“失联”党员动态管理夯实基础。

党员排查工作总结篇4

区xxx党委:

我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和落实基层党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我支部现有党员12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2016年—2020年以来,我支部共发展党员1人,经自查党员发展程序基本规范,档案主要资料齐全。

根据xxxx党委上半年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查结果,尚存在下列问题:

1、自身建设方面,学习内容不够丰富。

2、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简单。

3、工作台账机制方面,部分记录不规范,档案分类有待加强。

制定了xxxx党支部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措施,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间断;确保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松懈;及时吸纳具有大局意识,先进思想,服务群众的先进青年加入党组织;以及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

截止2020年上半年我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5次,上党课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

党员党费缴纳及时,党费收缴有记录、有台账,没有党员出现拖欠党费的情况。党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制定了党建工作“三张清单”,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总结,年末有报告。

严格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xxxx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在自身建设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努力使学习氛围由集中学、一起学转变为自己学、主动学上来,进一步建成学习型党支部。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详细化、规范化。加强党建日常工作梳理,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熟练度,档案分类清晰明了、内容明确、详细。

xxxx党支部

2020年x月x日

党员排查工作总结篇5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社区党员队伍状况及发展党员情况

我社区共有4个党支部,党员183人,男党员158人,女党员25人;大学本科3人,大专4人,中专5人,高中26人,初中及以下145人;预备党员4人,积极分子4人;我社区党委一直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2013年计划发展党员6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业务水平。我们在会议上和培训中专门对精神进行学习,明确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并对各级党务干部规定了组织发展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了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具体指导,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自觉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组织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定期讨论研究,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发展党员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我们注重启动基础党组织的内在活力,不断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整顿后进支部,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严把程序,慎重发展。能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对于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至关重要。在党员发展中我社区严格履行发展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查上,我社区重点在年龄上、思想上审查,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对于那些年龄不够、思想不净、动机不纯的,坚决不予发展。在培养对象的审察上,我社区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的形式,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党员入口关。

3、狠抓培养,保证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一是重视发挥党组织自身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对非党群众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坚持在干部职工群众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政策,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发挥共青团的后备军作用。我社区党委不断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把培养、推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三是抓教育,打基础。我社区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都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和严格的制度,除指定党员经常培养教育外,我社区党委每年都要对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培训,采取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先进性教育。

三、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党员代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还不够深刻,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表现在工作中,认为发展谁都可以,只要有人申请,就予以认可。

2、对入党程序不明确,经常遗漏相关程序,没有按正规程序发展党员,存在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等现象。

四、今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

1、抓好培养,注重源头队伍建设。一要“掘源”,打破传统的用人观念,树立看人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的观点。二要“培源”,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在拓宽发展渠道,在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变“坐门等客”为“出门迎客”。

2、重视规划,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围绕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责任追究、组织领导等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讲究可持续发展战略,避免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要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控制,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3、转换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要教育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农民党员破除小农意识,树立改革开放观念,正确看待敢闯、敢干、有市场经济头脑的青年人,教育他们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树立现代意识,跟上时代步伐。二是用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教育党支部认识到发展优秀青年入党,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三是教育党员树立为民思想。通过深入的思想教育,使他们弄清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消除狭隘心理,丢掉私心杂念,要出以公心、实事求是,热情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领导,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一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每一个环节上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扬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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