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职业领域具体定制,工作总结可以是口头的讨论也可以是书面的文档具体形式因情况而异,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就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乡党委会、乡长办公会多次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下发《富和乡食品安全xx年度工作要点》,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对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等。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年初乡政府与各村、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乡明确食安办具体负责本乡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三是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全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乡镇监管,目前群众意识不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创建食品安全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人民群众对加深食品安全的理解,有效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必要。为此,我乡加大了宣传力度,结合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会议、广播、板报、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经过广泛的宣传,大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
(一)加大日常食品监管力度。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持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的力度,突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扎实工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单位学校食堂和街道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通过行业主体调查:14户食品店,其中:11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4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小”未取证经营:其中7户小餐饮店、1户榨菜油、1户小食品店、2个卤制品:1个未取得健康证。鲜肉摊7个:7个有证,彻底摸清了我乡内食品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节点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为了保障我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愉快、安全、放心的元旦春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布置在xx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食品安全人员,以城乡结合部、对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重点区域,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群众日常大群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食品违法行为。
(三)实施食品安全保险试点。经过前期的工作努力,不断宣传和引导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精神,按照沐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沐食安办[xx]8号文件精神,(一)是目标明确,乡所在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学校伙食团作对象宣传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的主要精神。(二)是宣传到位,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把县上传下来保险试点的保额事项,发到了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宣传了食品安全参加食品安全保险的好处、优点和责任。
(四)着力食品安全联动协作。积极发挥乡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食安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管合力,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是狠抓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开展排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过期食品专项整治。
存在的问题:xx年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科学监管的方法还不多,执法的效能还不高,尤其是长效监管机制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明年工作打算: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政策、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牢牢把握监管这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向社会宣传食品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加强协作,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也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搞好结合,全面监管。抓好工作检查落实,强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节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检查。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饮食安全,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我乡食安办和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中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我乡食品安全成员和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1、完善了食品每月月报表档案并上报报表
2、完善了食品各项总结、方案、预案、措施、台帐、档案并上报。
3、富和乡食品行业调查工作
通过行业主体调查:14户食品店,其中:11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4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0户“四小”未取证经营:其中7户小餐饮店、1户榨菜油、1户小食品店、1个卤制品。鲜肉摊7个:7个有证,彻底摸清了我乡内食品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准确的依据。
4、富和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我乡重点对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违法“黑工厂”、“黑窝点”。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2)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
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
(3)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
以城乡结合部、对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重点区域,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4)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未发现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未发现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5、xx年1月至xx年6月以来:对学校食堂检查12次、场镇餐饮店及个体工商食品店检查6余次。
6、迎接新的来年之际:我乡以安全工作为重中之重,食品安全工作是我们群众的生命大事,在安全工作中要进一步作好宣传、防范、督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
根据太市监食药〔20xx〕136号精神,为巩固“扫雷”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举措,20xx年我局继续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立以下工作思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和陋习顽疾,做到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坚持风险管理。按照省局风险监管要求,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三是坚持全程监管。统筹兼顾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四是坚持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措施、成果、案例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集贸市场、现场制售店、学校食堂、农家乐、农家宴等为重点业态;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清单式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落实《安徽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指南》,按小作坊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将已建档小作坊按照风险等级开展动态监管,基本实现对小作坊开展有序监管和有效治理。将食品生产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情况以及有无非法添加等情况作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在食品销售环节,坚持检查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及时发现、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购进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促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有序。加强对农村超市内的现场制售的监管。重点检查超市经营的制售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项目相符,食品标签是否规范标注,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制作销售销毁数量记录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餐饮服务环节,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委会报告,并做好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指导。加强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等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农村小餐饮、“农家乐”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56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9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44户次,抽检食品202批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5件,罚款186200元,责令整改20户。我局将继续认真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20xx年上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紧密联合,按照“属地管理”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问题和隐患、强化监督抽查、严格监管执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半年来的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湘食安办发【20xx】1号和娄食安办发【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截止目前,各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6322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0家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316家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50家次,检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16个次,检查农产品种养植基地966个次,检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个次,检查畜禽屠宰场5家次,检查农资制售单位208家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案件6起,查处食用农产品各类违法案件4起,查处农村市场各类违法案件5起;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5个;监测各类农村食品41批次,其中问题食品3批次,抽检各类食用农产品20xx批次,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批次,监测各类食用农产品1980批次,其中问题食用农产品1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20次,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3期;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街道5个。在这次深化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4月27日市食安办牵头召集食药监、公安、工商质监、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部门联合下发了《涟源市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乡镇办事处及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方案》;市工商质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方案》;市食药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方案》;市公安局出台了《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方案》。5个监管职能部门均成立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又多次召开职能部门碰头会,要求各职能部门从食品的种养源头、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流通到消费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并根据省、娄底市要求,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6月13日,市食安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提出新要求,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们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标语52幅,设置宣传专栏25个、设立咨询台20个,受理群众投诉60次,解答群众咨询20xx余人次,并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常见食品中毒及其预防知识、农产品种植知识等宣传单4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5月25日,市农业局和畜牧局围绕我市粮食、蔬菜、水果的种植,猪、牛、鸡等家禽及淡水鱼、牛蛙等水产品的饲养,在市农业局电教室为2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植户免费举办了种养植技术及农产品安全知识业务培训班。同时,市食安办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工作之外的时间,组织30余名食品安全志愿者深入到全市20个乡镇,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免费发放资料、面对面的交流宣传,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源头治理。对全市农药、化肥及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打假工作,集中力量,重点对三甲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桥头河桂花蔬菜基地,桥头河食用菌生产基地,特别是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的农户进行重点跟踪督导和整治,坚决禁止、杜绝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禁用硝态氮肥,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大力整治畜禽产品市场,切实抓好饲料兽药、“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整治、强化动物检疫和监督,严格做到栏前检疫、栏前出证、栏前收费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共排查猪场660家、牛场16家,鸡场123家,查处不合格肉品15公斤,私屠滥宰猪肉30公斤,确保屠宰检疫率和上市畜禽产品持证率达到90%。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以人民群众的“菜蓝子工程”--粮油、肉类、蔬菜、果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和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过期霉变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对涉及人体健康和危害人身安全的、上级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严格落实省局“三项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商场、超市食品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确保达到95%以上。
四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我们组织市食药监局餐饮股及各乡镇食药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按区域分组划片,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中重点食品和各类食堂餐饮业以及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保证了餐饮食品安全。
(四)互助联动,信息共享
在专项整治中,积极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每月汇总上报一次专项整治情况,并反馈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和整改。同时为了及时受理和查处农民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在各有关部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如工商部门,实行12315指挥中心、工商所两级联动,5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了12331举报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完善了举报投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回告机制畅通、高效,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各司其责,互助联动,信息共享”的格局。目前,全市共接受投诉和举报60件次,全部进行了查处。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规避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风险分布广泛,管理难度很大,个别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手段花样翻新,各类风险诱因复杂交织,潜在隐患不容乐观;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切实履行职能,“市、乡镇、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还流于形式;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农村小食品摊点、小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体制,通过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群众评议评比等形式,把好市场准入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的上市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入市场;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20xx年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保障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近日,市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点、线、面各有侧重并相互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一、探寻规律,强化科学施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前阶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问题,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经营特点,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中重点区域的面,重点业态、重点品种的点,以及重点问题的线强化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措施清单,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突出风险隐患。要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进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督导,保障工作成效。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治理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针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相互衔接,打好组合拳,避免各自为战,甚至是相互推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监管措施和治理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
三、着眼“三小”,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快完善和强化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措施。要强化宣传、规范和引导,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食品生产加工条件,购进和使用具备合法并可追溯来源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能够识别和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要切实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努力实现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强化农贸市场、集市、庙会等农村高风险场所监管工作;集市开办者、庙会主办者要采取备案等方式实施管理,入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实名登记或备案,食品经营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经营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予以取缔。要强化对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相关食品应当具备合法的来源证明;食品送货车要明示身份,鼓励实施统一管理。
四、示范引导,提升农村食品供应渠道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引导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采取设立乡村便利店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发展,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要通过指导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以树立典范的方式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有效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五、宣传普及,做好经常性教育和引导。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的渠道和方式,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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