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8篇

 2024-12-19 16:52:15

摘要:大家在写作文时一定要保持理性思考才行,万事开头难,写作文也是如此,但文章的开头很重要,,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1曾经,不懂父亲俊朗的面孔因何憔悴;曾经,不懂父亲浓黑的秀发因何斑白;

大家在写作文时一定要保持理性思考才行,万事开头难,写作文也是如此,但文章的开头很重要,,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1

曾经,不懂父亲俊朗的面孔因何憔悴;曾经,不懂父亲浓黑的秀发因何斑白;曾经,不懂父亲笔挺的脊梁因何弯曲,直到那一次,我找到了原因。

一个深秋的傍晚,月儿早早地挂在天空,跟着缕缕寒风吟唱。我开着灯,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摆弄着那支油墨不足的水笔,任寒风吹过我的脸颊,呼啦呼啦。当我还在题海中寻找答案时,父亲打断了我的思路。他轻轻地敲了门,蹑手蹑脚地进来,端着个水果盘放在了我的书桌上。“别放这儿,容易把我的作业弄湿!”我不耐烦地说了一句。他轻轻地把盘挪了个位置,又转身想关上那扇被风敲打的窗。“诶,我吹着好好的。”我站起身又把窗子打开。

“会着凉的,这天变化无常。”他拉上了窗,但没怎么拉上,无声,我看着他被风吹过的面腮,黯淡无光,仿佛蒙上了一层灰。为何又如此憔悴,是因为风,是因为天,还是因为窗?我疑惑地坐回椅子上,又重新拿起那支笔,希望能在题海中获得一份宁静去思索。他悄悄地把头探了过来,表情凝重地看着这些题目,不时用手点点按按,好像是在思考。“你又不会,看什么看。”,我拿走他的手,抬头看着他,我发现他不知何时又憔悴了许多,我感觉他的手又粗糙了很多。突然,我看见有几根银丝随着漏进来的风,在他的黑发里摇动着,跳跃着。是白发么?是的,没有月亮清辉的点染,更无华丽词藻的修饰,就是那一根根一片片白发。

我收回了我的眼神,听着他转身离开关上房门的那一刻时,我思索,我回忆,我懂了,是长大了么,还是这一瞬间的懂事,原来父亲俊朗的面孔因我而憔悴,父亲浓黑的秀发因我而斑白,父亲笔直的脊梁因我而弯曲,虽然平时父亲只言片语,但我终究还是懂了,原来是这样。我强忍泪滴,怕天看见,更怕父亲转身进来,进来时带着憔悴的脸,弯弯的背,银白的头发。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我的不懂事使父亲憔悴;是我的骄傲自大使父亲黑发斑白;是我的焦躁不安使父亲背脊弯曲。原来都是我。

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2

苦瓜,世界上最苦的东西,在菜市场随处可见,两块钱一斤,虽然它很便宜,但它却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那天上午,妈妈从菜场买回来好几条苦瓜,我上前一看,哎呀!样子真丑,它们两头尖尖的,中间圆鼓鼓,像织布的梭子,表面凹凸不平,凸出的部分真像一群小小的青虫,一摸硬邦邦的,一闻,一丝丝苦味,我在心里很排斥它。

我从小就在甜水中泡大的,与“苦”无缘,可今天,肯定是要“吃苦”喽,没办法,将就着吧。

接近中午,我的肚子已在唱“空城计”了,妈妈似乎知道我的心思,把我叫到厨房,说要给我“红葡萄”,接着就把她的“红葡萄”放我手里,我看都没看,直接塞进了嘴里,呀,真甜、真软、真滑……嗯?不大对劲,这不是葡萄的滋味。妈妈大笑起来,接着说:“这是熟透了的苦瓜籽儿。”我不禁疑惑起来,怪呀,苦瓜是苦的,籽为什么是甜的?

终于熬到吃午饭了,爸爸端着一盆炒苦瓜上来了,我真有点饥不择食,不管三七二十一,夹了一大片,牙齿轻轻一嚼,一股苦味漫了出来,啊呀,比我预料中的苦上几十倍,我张嘴就要吐出来,可妈妈笑着鼓励我咽下去,还说这东西味道虽苦,却可以清火,对身体好得很呢。为了面子,我只好硬件着头皮咽下去,不一会儿,喉头果然有了清凉之感,似苦非苦,甚至于还有点甜丝丝的呢,感觉好爽快,饭也吃得更有味道了。

爸爸看着我这样子,让我说出一个关于苦和甜的成语,我说“先苦后甜。”爸爸夸奖我说得对,接着又说:是呀,做任何事情,先吃点苦,到头来就会有甜头,做人也这样,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我现在明白了,妈妈常对我说:“现在多吃一点苦,以后你会懂得更多的道理。

现在,我再想想这苦字,还真的很有意思啊:苦就是甜,因为你在苦的时候,甜已经包含在其中了,苦才是人生,苦才是智慧,苦才是成功,苦苦苦,不苦如何通今古。

啊,苦瓜苦瓜,苦在口,甜在心……

生命是苦,苦透了,甜也就在其中了。原来是这样!

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3

“别跑,别跑……”一阵急促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

听见这声音,我顿时兴奋了。“肯定是小偷,我可是二代名侦探,遇到我,你已经无路可逃了。”想到能抓住小偷,为民除害,受到大家的赞扬,我的心早就飞到了屋外。

没有一刻犹豫,我飞身下楼,只见一个女人正在努力地向前狂奔,这更加激起了我捉贼的信心。

只见那个女人跑进了一条巷子,我也跟了进去,“怎么没看见呢?难道他跑太快,我错过了?”

“出来,我知道你在里面。”漂亮女人边跑边说。

“没错,跟着她肯定没错的,因为她可是案发现场的第一见证人。”我跟着她在巷子里东瞧瞧,西望望,不肯放过一点蛛丝马迹。转了许久,最后又跑回到一条主公路,“看见了,一个黑影进了对面的宠物店。”我迅速跟上去,捉贼捉赃,这时候他肯定还来不及下手。可是,如果小偷手里有凶器怎么办?我一个小孩,他会把我放在眼里么?不怕,还有那女的呢。我可以大声喊叫,让其他人来抓。

我蹑手蹑脚,四处窥视,除了一只宠物狗,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我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每一个角落,只要有风吹草动,我定会第一时间将你揪出来,让你无处遁形。

“别跑,别跑……”还是刚才那个女人,只见她从宠物店门口向前冲去。

“难道是我弄错了,难道是我弄错了?盗贼根本没有进宠物店?”来不及细细思索和自责,我跟那女人向前冲去。跑啊跑啊,气喘吁吁的,好在我经常锻炼,才坚持下来。抓贼还真不容易,当英雄还真不是好玩的。

我跟着来到一幢漂亮的房子门前,只见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对着女人摇尾巴,而且就是刚才在宠物店看见的那只。“黑子,你太调皮了,下次这样,我就不带你出去了。”

我哭笑不得,这就是我追了差不多十几分钟的的盗贼——一只狗。

原来那个人是这家的主人,也是这条狗的主人,她见自己的狗狗跑了,一路穷追不舍……

原来是这样。我垂头丧气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既好气,又好笑。

看来,凡事都不能主观臆断,盲干,否则,就会闹出我这样的笑话。幸好,没人知道。

“你刚才飞达达的跑什么?”只见妈妈正上气不接下气地焦急地向我跑来……

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4

在地铁口,尤其是在人多的地铁口,出站时总有许多双手拦住你的去路,向你讨钱,你不给,他还会一直缠着你。那些肮脏的手,又脏又长的指甲,让你不得不推开却又不敢推开。每当这时,我总会夹在人群之中,希望乞丐不要发现我。

可有一次,让我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是在商店里,我和我的同学在买东西。这时,有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走了进来。明显是要用自己今天的成果买午餐吧。我冷笑着想道。我们交换了一下眼神,绕远道走,边走边偷笑。这时,我们突然听到一声尖叫:唉唉唉!不要用你的手去碰那东西,出去出去!真的是,破坏了我们的整洁!这声音像一根针一般刺入耳中,耳膜都要裂了。只听那乞丐唯唯地答应着,不一会儿便看见乞丐的身影出现在窗外。我们几乎同一时发出爆笑,说道:你看到刚才他那个样子了吗?太逗人了!简直就像个缩头乌龟!还有人故意走在刚才乞丐走过的路上,浮夸地像踩着雷一般叫道:我的天!我的鞋底被玷污了!弄得我们一笑未平,一笑又起。

可在笑的同时,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胸膛里痛。

出了商店,就在我们去地铁口的路上,我又看到了那个乞丐。也许是同情罢了,我看了他一眼,随即立刻调开眼睛。可这一眼,他的形象却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看到了什么?是一双空洞的眼神,是正在祈祷的交叉的双手,是一个没有任何钱的空碗,是一颗可怜的心。眼看着他就在眼前了,我趁同伴没注意,把手中的香肠扔给了他,随后又跟上了同伴的步伐。

第二天,同样的,我在路上再一次遇到了这个乞丐。可这次,他却一直注视着我,眼中透露了火热。我想,他一定是找我有什么事吧。于是我撒谎说我有东西落在学校了,让他们先走。然而事实上我回头走了一条远路,而这条远路的终点正是乞丐的背后。我拍了拍他的背,他回头疑惑地看了我一秒钟后认出了我,突然站起来把手中紧攥着的一块钱塞入我的手中,用沙哑的声音说道:谢谢你。我一时竟无言以对,也忘了把这一块钱还给他就跑开了。

在这之后,我会毫不犹豫的给伸来的手中塞上前,因为我知道这手中有他们真诚的希望与淳朴的想念。

如果你手中还有一份光芒,那就去照耀别人。

如果你心中还有一丝温情,那就去温暖别人。

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5

那存着几分掌心温度的塑料桶,那片光亮而美丽的青白,以及他手中那闪着光泽的细密汗珠。这一帧帧,一幕幕,时常在眼前现出,更镌刻在记忆之中,留存着一片独属于其的光芒。因为它让我悟得,爱,原来是这样。

彼时年幼,曾认为爱,便是那一句炽烈却动人的“我爱你”,抑或是那一个温暖而令人安心的拥抱,炽热而真挚,强烈而温暖。而外公,却从未如此。岁月在他脸上堆出皱褶,迟钝而笨拙的动作宣告着他的老去。因为老,他说话吐字不清,常常词不达意,难以理解。久之,他便不再经常开口,独守着他的那一方沉默,神色黯然地望向远方。在这无言之中,我不易寻得那份至真至烈的爱。我们之间,似有沟壑横亘,我难以向他表达我对他的爱,也难以感受到他的那份爱。

然而,两年之前,正是这个不曾表达过爱的人,让我悟得,爱,原来是这样。那个初春的早晨,他与外婆从重庆回来,他提着两塑料桶的咸鸭蛋跨入门中,那布满皱纹的额头上沁出细细密密的汗珠,闪着星星点点的光泽。他缓慢而拙笨地将咸鸭蛋放在桌上,仍是不声不响,沉默不语,只是揉揉那苍老而汗涔涔的手。心中有几丝诧异,仅是随口提过一句“想吃咸鸭蛋”,竟让他从重庆带来这两桶沉重的鸭蛋。却也不曾表露出这分惊异,只是默默地与他们一同清理着行李箱,与他,仍是无言。

外婆那带着浓重的乡音的声音打破了这份静默。她拍打着那布满衣褶的衣物,带着几分不满地抱怨着:“你外公真的太倔了,他怕鸭蛋碎,在火车上一直抱着那两桶咸鸭蛋,我让他放下来歇一会儿,就是不听。”心中先是一愣,紧接着,惊异,如同潮水般涌上心头。手,顿在空中。从重庆到上海,十几个小时的漫长时光,其间的辛苦劳累,可想而知。眼前仿若现出一个老人,固执地抱着那两桶鸭蛋,弯曲着身子,如同护住娇嫩脆弱的婴儿般护住那两桶鸭蛋。窗外的风景向后倒去,车厢里的人儿来来往往,而他,却以那苍老的身躯与丰沛的爱,筑成了一道长久不变的风景。

那一刻,才悟得,爱,不是口中所说的华丽辞藻,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爱不一定是炽热的,也可以是沉默的,却是丰盈真实的,是隐匿在平淡的生活当中的,却是足以铭记一生的。

外公让我懂得,爱,原来是这样的。

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6

“哎,你说老李家是不是……”星期五放学回家,顺路到楼下刚开的果蔬店里买两个西红柿做西红柿炒蛋。但是一进门就听见了一个尖锐的声音在低声说着什么,仔细一听,原来又是一些长舌妇在聊些什么东家长,西家短的琐事。

我心里冷哼一声,别人家的私事,管你们什么事?虽是这么想,但我并没有表露出来。

“要买点儿什么?”只见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迎了上来,她穿着一身朴素的衣裳,上面沾了些许油渍,这又为她增添了几分市侩气息。她的头发扎成一个花苞,上面还插着一个廉价而破旧的饰品。

“来两个西红柿。”我答道。

“好嘞。”她麻利地用塑料袋装起两个西红柿,放到电子秤上,按了两下,把袋子系上,然后递给我,“三块钱。”我拿出钱,递给她便走。耳边还有她的“慢走”。

初次见面,她给我的印象并不是很好。

北风呼啸着从我脸上刮过,还夹杂着几颗零星的雪,刮得脸上生疼。妈妈有事出去,而我一个人在家害怕,便自己跑了出来找妈妈。

“你这孩子,大冷天的不在家待着,出来干什么,快进来暖和暖和。”一个尖锐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冻得受不了了,便走进她的店里。“你妈呢?咋自己一个人在街上晃悠?”她又问。我看着她,仿佛是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她。“你妈电话多少?找不到你,她还不急死?”她一边着急地说,一边掏出手机。我看着她眼底的焦急,一串号码脱口而出。打完电话,看到瑟瑟发抖的我,她急忙趁买东西的人不多之际,给我烧了热水喝,还陪我聊天。

不一会儿,妈妈便来了,还不停地谢她,她只说了句:“没事儿,人和人都得帮衬着点儿。”

以前,我觉得她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长舌妇,讨厌她;而今,我却看到了她的善,又对她充满感激。正如她所说,人和人都得帮衬着点儿,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呢?存善念,做善人,人生之路会宽广许多。这是我通过她的身上感受到的。另外,千万不要以貌取人。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一个善良但又有点八卦的人。谢谢你!

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7

从小在父母的熏陶下,我过早的与书相识。在那些形形色色的书籍中,《名言录》让我爱不释手,其中加里宁说过这样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深:青春是一个美好而又一去不可再得的时期,是将来一切光明和幸福的开端。从前天真幼稚的我不明白它的含义,所以我一直在问自己:青春到底是什么?

于是我拿起字典,去寻找它的含义。字典中对“青春”一词是这样解释的:指少年,青年人的年龄。也许这个答案过于简单,几年来,我仍对这个问题记忆深刻。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明白了。

当我们几个小伙伴坐在一起谈论每个人的理想时,那便是青春的开始。我说:“我以后要当一名数学家,发现更多的规律。”说:“我要当一名歌星,把我美妙动听的声音传给每一个人。”说:“我要当一名医生,让那些患者们早日离开病痛的折磨。”说完之后,我们哈哈大笑。这就是青春,是青春是的理想。

当我们在别人玩耍时,我伏在桌旁精心的算着每一道数学题,并像挖地雷一样寻找解题的技巧与规律。当别人在打电脑游戏时,在屋里仔细看着乐谱,一遍一遍的唱,直到嗓子哑的难以说话。当别人在休息时间睡觉时,认真钻研医书,弄清人体中每一个器官的作用。这也是青春,是青春时的奋斗。

当数学考试时,我不慌不忙,仔细认真的审好每一道题,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时,我笑了,笑得那么开心,那么自然,那么甜美,好似一株刚刚盛开的莲花那样美丽,因为这是我奋斗的结晶,努力的.成果!那一节音乐课,在班级中高歌一曲,班级所有的同学都情不自禁的鼓掌,那一刻,的脸红了,好似熟透的苹果一般,我知道,她兴奋,她喜悦,她终于用汗水换来了别人的赞扬。生物课上,把老师问的问题回答的清晰透彻,老师都不禁向她竖起了大拇指,笑了。这也是青春,是青春的果实!

原来青春是这样的,是奋斗,是懵懂,是执着,它载着我们美妙的理想夺取胜利的果实!

作文原来是这样700字篇8

“叮铃铃”,上课了,语文老师微笑着走进了教室。

“今天,我们来做一个游戏。”于老师边说边神神秘秘地从讲台下拿了两个杯子放在桌子上,一个是红色的,一个是绿色的,又拿出一枚硬币。大家都饶有兴趣地看着老师。

“首先,请一个同学拿着硬币,再找两个同学陪我到教室外面,让拿硬币的同学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硬币放在其中一个杯子里,我不能看见,放好后,我来听一听杯子中的动静,就可以听到硬币在哪个杯子里。”

“不可能吧。”大家都不相信。

接下来,于老师找了三个同学,带着其中两个走出了教室。

只见留在讲台上的那个同学稍加思考后,把硬币放进了绿色的杯子里,并盖好了盖子。

放好后,于老师和两个同学回到了班里。于老师先低头听了听红杯子中的动静,又听了听绿杯子中的动静,为难地挠了挠头,又低头听了听,全班鸦雀无声,都瞪大了眼睛,想看看于老师究竟在搞什么名堂。过了一会儿,于老师抬起头,伸手指着绿色的杯子。“老师,您确定?”那个同学故作严肃地问道,于老师微笑着打开了绿色杯子的盖子,拿出了那枚硬币。

“哇!老师太厉害了!”

“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感叹声和疑问声此起彼伏。

为了验证自己的“特异功能”,于老师又试了一次,结果又猜中了。

是老师在杯子下面弄了个洞偷看?还是老师在班里安插了“特务”告诉老师结果?同学们一个个丈二摸不着头脑。于老师诡秘地笑了笑,告诉了我们实情:原来老师事先真的在班里安插了一个“特务”,是坐在临近教室门口的一个男生,当硬币放在绿色杯子中时,就用左胳膊支着脑袋;当硬币放在红色杯子中时,就用右胳膊支着脑袋;如果两个杯子里都没有硬币,他的两个胳膊就放下来。目的就是通过这个游戏让同学们写一篇观察日记。

大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这真是一堂有趣的语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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