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文大家在上学期间一定都有接触过,想要写好作文,首先需要整理好结构,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为歌狂的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生僻字》。
那一天,我在妈妈的手机上听到了这首歌,一听到这首歌我就像丢了魂似的。我连忙问妈妈:“这是什么歌呀?”“《生僻字》。”妈妈回答。听了一遍,我听得津津有味。但是听完了,我一句歌词也没记住。于是我就缠着妈妈,在她的手机上重复播放,我跟着摇头晃脑地哼唱起来。开始的时候,我是低声哼着唱,慢慢地我放大了声音唱。谁知道我五音不全,把全家人都给逗笑了。尤其是哥哥,捂着肚子哈哈大笑:“小燏呀,我看你还是别唱了。别人唱歌是要钱,你唱歌简直是要命啊!”听了哥哥的讽刺,我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好好练,把歌练好,让他惊掉下巴。
为了避免让别人嘲笑,我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小声唱来唱去。唱了一遍又一遍,练了一天又一天,我终于可以完整地把这首歌唱下来了,并且唱得顺溜了,自我感觉挺好的。
哈哈,我终于会唱了,我大声地喊道。我把全家人都喊到一起,郑重其事地说:“詹郑燏演唱会现在开始,请大家鼓掌欢迎!”我站在客厅中间,昂着头,一手拿着书本卷起来的话筒,一手叉着腰。把头一甩,摆了个很酷的造型,就开始唱了。当我唱完的时候,大家的眼珠子都要掉地上了。哇,大家都赞叹着:“五音不全的詹郑燏竟然能把歌唱的这么好,太牛啦!”大家都为我点赞。
从此以后,我就成了我们家的歌王了,我爱死这首歌了。
当今社会,歌曲是人们娱乐的重要的一部分。有热情似火的摇滚风,有小桥流水的婉约派,有肝肠寸断的离别曲……无论是哪样的歌,我总要听一遍。
我对歌曲的痴狂,那可真是无人能及,从前,我总是拿爸爸的手机听歌,只要我开始听歌,那就只有等到手机没电了才方可以停止,后面慢慢长大了,才约束了自己成天听歌的疯狂举动,到上四年级的时候,知道有一种东西叫mp3,那时我就觉得它有无限的诱惑力,整整缠了爸爸三天,爸爸经不住我的强大攻势,终于给我买了。爸爸害怕这个mp3过两天就会被我听的报废,特地买了一个好一点儿的,但是结果有时总是不尽人意,这个mp3的寿命就比普通的长了那么几天而已。
有时,我也会被自己爱听歌的举动所吓到,我为什么爱听歌呢!这是个problem。我听歌只是觉得放松,好听而已吧!有一首歌,能让我听三十遍,我也记不住歌词,但是自那以后,我学会了听歌时,听他精细的歌词和所抒发的感情。
那次,我和爸爸一起在听歌,电视上播的是父亲,我漫不经心地听着,那句,托清风捎去安康,你所骄傲的孩子,长大了,传来时,我听到了几声抽泣,原来是父亲,这电视中歌手声情并茂的演唱,我不敢回头望,父亲哭是因为对自己父亲无尽的思念牵挂,还是因为做父亲的种种酸楚呢!
后面,我明白了,一首歌最可贵的,是他的节奏和情感。
我爱听歌,我为歌狂。
歌声缭绕,响遍千家万户,响彻云霄。歌曲能陶冶人的情操,让你从郁郁寡欢忽然变得心情舒畅;歌曲能振奋人的精神,让你从心烦气躁忽然变得心平气和;歌曲能调整人的心态,让你从惶恐不安忽然变得镇定自若……歌,无处不在。
我喜欢听歌,也喜欢唱歌。我喜欢倾听那优美的旋律,动人的歌声,我喜欢沉迷于醉人的歌声中,在歌的世界中遐想翩翩……
每逢周末,我的耳朵里就塞着小喇叭,躲在被窝里看漫画,真是逍遥快活到了极点!接下来可就遭了,我就知道快乐永远是短暂的,不闻爷娘唤女吃饭声,但闻那悠扬的歌声,不求爷娘饶过我,但求放过我的.心肝宝--亲亲随声听,没有它,我就该食不知味,夜不成寐了。
音像店就是一个销金窟,它的磁场与我是特吻合,每次路过它,总是吸引着我不由自主地走近它。在店里,我眼睛一瞟,咦!周杰伦又出新专辑了,天啊,还有潘玮柏!可怜我的腰包,又瘦得只剩皮了。算了,暂时忍痛割爱,他日东山再起。
午后的操场上空飞扬着《希望》“看天空的云还有梦……”透过窗户,飞入我的耳内,在题海中奋战的我,只得摇头叹息无福消受这动人的歌声。“天黑路茫茫,心中的彷徨……”咦,歌声怎么离我如此近呢?真是犹在耳边啊,我一愣,这才发现原本是我的嘴巴在自作主张,和着窗外的旋律,与音乐在亲密接触呢!不料,却被老师发现了,这下,我成了老师的重点交流对象。
音乐是平静而活泼的,是平凡而又伟大的。当我悲观时,音乐给我鼓舞;当我放弃时,音乐给我振奋;当我得意时,音乐给我冷静;当我忘形时,音乐给我沉思……
初三,繁重的功课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时间再去理会那些漫画小说了,不过有一样,我始终没有放弃--我至爱的歌。
hello,大家好,我叫郑晶楠。我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生,我有许多爱好,比如:唱歌、跳舞、书法、乒乓球……其中,令我发狂的就要数唱歌了!
奶奶告诉我,我从小就喜欢唱歌。我几个月大的时候,他们抱我去幼儿园玩,一听见小朋友在唱歌,我就咿咿呀呀地跟着唱了起来,把他们都逗乐了。老师们还夸我唱得好呢!哈哈,宝宝时的事情,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我觉得这应该是真的吧,因为我现在就是一个为唱歌而发狂的人。
而现在,我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除了睁开双眼,就是唱歌:“|1355|2251|……”秘密花园的歌谱从我口中流淌出来,打破了家里的宁静。而我这个人体闹钟一响,家里的人就都起床了,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去学校的路上只要花5分钟,这短短的5分钟也被排得很满。在车上,我要完成英语兴趣班的作业——听英语,如果没有作业,妈妈也会安排我听古诗。可我心里想的还是唱歌。嘿嘿,明的不能唱,我就不能在心里偷偷唱吗?“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哈哈,幸亏我坐在妈妈的后面,否则我这一脸陶醉的样子肯定会被妈妈发现的。
放学回家,我一下车就放开喉咙唱起来:“当我在病床上,从昏睡中醒来……”“小悦,你回来了?”奶奶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看来奶奶听到我的歌声了,我回道:“嗯,奶奶,我回来了!”等我走到家门后,发现门是开着的。嘿嘿,没想到我的歌声还可以当门铃哦!
你看,我说“我为歌狂”一点儿也不夸张吧。如果你也是一个歌狂,就来找我做朋友吧!
其实我写下本文的题目便后悔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似乎有些名过其实,我并非爱的发狂,但也算是热衷,我并非喜欢在大家面前卖弄喉咙(主要是本人五音不全),但也时时听歌,甚至到了做作业也需要听歌的地步,不然的话,大脑无法激活,做题思路也会常常短路。
身为一个忠实的听众,收集歌星们的专辑是必然的,jj,jay,will,s.h.e的我无不喜欢,jj的《江南》、《编号89757》、《曹操》皆是我囊中之物,jay的系列专辑都是我的掌上明珠,will的《高手》与s.h.e的《不想长大》更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歌,并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欢它的那种律动感,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中充满了节奏,充满了精彩,做起事随着这些节奏更是有条不紊,即使偶尔havesomeproblems,没关系,权当它是一段变奏,接下来会更有激情。在家中,我走起路也会随着节奏蹦跳起来,惊地妈妈叫起来:“都这么胖了,你跳起来,不怕把这幢楼震塌了?!”“……”
我喜欢歌,并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欢它的美妙的声音。音乐的魅力所在便是它的声音。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永远都是快乐的,妈妈常说:“笑笑笑,吃饱笑药了!”而所谓的“笑药”就是一阵阵乐声,无论在什么时候,听到音乐我便高兴,被妈妈训后;考试考砸后,只要听音乐,我便得到了无比的快乐。
因为音乐,一杯过夜的廉价咖啡也变得香甜;因为音乐,躁热的夏夜也变得舒适;因为音乐,我不得不爱我的生活;因为音乐,哪怕到一千年以后也不再寂寞。总之,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有了它,我的生活才会五彩缤纷,多姿多彩!
因有歌,这个世界不再沉静;一个个优美的音符跃然纸上,散落在人间,散落在星空,散落在天堂。我为歌狂,它已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
从小我便和歌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歌手。从小我便热爱音乐,经常受到老师的好评与赞扬,还有同学们的羡慕。有了老师与同学的激励,增添了我前进的动力。于是,我便更加刻苦,更加努力:每天至少得练习五六首歌,分低声部、高声部与中声部,在准备练习前,必须让心平静下来,不能心有旁骛;如果有一首歌经常唱跑调,那么我会多听,然后反复地去练习。
我爱歌爱到了极点。上课时,我端起书,试图用书捂住嘴小声的唱;下课时,为了不受同学的干扰,我会找个安静的地方唱歌;在夜晚睡不着时,我会把白天练习的歌曲再复习一遍;甚至刷牙时,也在不停地哼着曲儿。
在我心中,歌是我的白天使!一首又一首悦耳婉转的歌声牵动我的心境,让无奈的情思瞬间消失。一曲又一曲神奇美妙的歌声,唱出了我的喜怒哀乐,唱出了这个充满爱的世界。我的世界自从有了歌,我渐渐明白了:凡事都要用心去做,心态决定一切,并且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拥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那么这件事就一定能做好。这个世界若是没了音乐,那么将缺少活力,缺少奇妙,缺少动感。
歌,是我快乐的伴奏;有歌的安慰,悲伤时也可以止住眼泪;歌因我而唱,我为歌狂!
大街上,料峭的寒风呼呼地刮着。每个行人都脚步匆匆,恨不得赶快回家,躲进温暖的被窝。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只有风声的寒冷傍晚,街上却响起了一阵悦耳的歌声,嘻哈的旋律是那样的不羁,这一切,全都来自正在无拘束地散步的那个女生。那个女生仿佛周身散发着一种名叫温暖的东西。在这个料峭的冬天,她却像一个狂人一般活在属于她的音乐世界里。那个女生,就是我。
如果说一般人是喜欢听歌的话,那么我就算是为歌而狂了。这话不算过分,我爱歌真的到了一种极致。以至于晚上睡觉前、在家做作业的时候,都要手捧着个mp5如痴如醉地听着。我爱歌。非常非常爱。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这样爱歌,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它触碰到了我的心灵。”那一句句个性的乐音让我又重新做回了我自己,让我又尝到了孩提时代品尝过的棉花糖,让我又触摸到了胸腔内曾熊熊燃烧着的激情。
那些美丽的音符,将独特、自由和个性传递给每一个接收到它的人。于是,我扯开了嗓子,大声地唱,我需要找回属于我的个性与张扬!
在所有的各种歌曲中,我最喜欢的是五月天的《倔强》,这是我偶然中听到的一首歌,但在第一次听到它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
那发自内心的摇滚和坚持,深深震撼了我。正如《倔强》中唱的那样:“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我开始坚信自己的理想,寻找自己的方向。我开始追赶着太阳,追逐着自己的未来。
夜晚,我卸下浑身的包袱,让心在乐符中洗去一天的劳累与不堪,在歌声中晾一晾,重拾内心的激情和乐观。这时,夜市安静了,冷清了,而我的心却沸腾了,期待着明天不一样的生活。我知道。我的未来不是梦!
为歌而生。为歌而活。为歌而狂。这就是我。在强节奏的音乐声中,我又找回了自我。我的心在嘻哈地跳动着,我的血液在欢快地流淌着。
我不怕!在凛冽的寒风中,我向着这世界,大声地说道:“我是狂歌者,我为歌狂!”
我是一个爱唱歌的小女孩。
我的嗓子特别好,所以我很爱唱歌。
我每天一起床就唱歌,有时候吃早餐也哼着小调,在上学路上也边唱歌边走,除了睡觉之外,我几乎所有的空余时间都在唱歌。唱歌对我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太大了!
我还常常在家里唱卡拉ok,由于太吵闹了,所以有些邻居到家里的主管……我的妈妈那里投诉,妈妈一气之下就把线剪了,但我很聪明,把和我同样爱唱歌的爸爸拉来了,爸爸知道后,又把线接上了,这样我又可以尽情地唱歌了,啊!真好!
除此以外,每年学校举办的卡拉ok比赛我都踊跃报名参加,我还是本班的文娱委员呢!每次上公开课,上课之前老师都让我领唱,因为我不但嗓音好,而且嗓门特别大,所以全班同学都能听见我唱什么,也会很喜欢跟着我唱,因为我都是从我们的音乐课本中挑一些我们学过的歌曲来领唱的。
如果有什么唱歌比赛,我都去参加,有时还和同学们一起结伴去,就拿国成百货商场那次比赛来说吧,我没得第一名,但至少进了总决赛。因为有这次的锻炼,我的胆子变得更大了,而且也坚定了永不放弃唱歌的决心。
我那么喜欢唱歌,也有教我唱歌的老师一份功劳,她就是教音乐的冯老师,我非常感谢她。
唱歌是我最大的乐趣,我为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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