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要想老师打高分,就需要有着优美的段落,作文是我们记录生活中琐事的重要文体之一,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作文是我喜欢的人作文优质5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节日是中秋节。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与春节、端午、清明并称为中国汉族的四大传统节目。它起源于唐朝时期,那时以赏月为中心。
中秋节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就团团圆圆在一起赏月,看电视上的《中秋晚会》。在这月圆之夜,我们分享着美味的月饼。月饼象征团圆,是中秋祭月和拜土地公的比备祭品。那天的月亮比往年的月亮更亮更圆。听大人们说这是十八年一次的。月亮时而像一位害羞的少女,风哥哥夸她几句,就躲到云层后面,蒙上一层细纱,显得更加娇气,真迷人;时而又像一个调皮的孩子,把脸露出来偷看我们过节呢!
每到中秋节,我总是想我小时侯的一件事。那时,妈妈经常给我和妹妹讲嫦娥奔月的成语故事。我听了许多遍,可还是听不厌。只要是关于月亮上的故事,我就觉得很新奇,希望有一天我也能飞上天去,飞到月球上与嫦娥一起玩,一起看星星。
中秋节的地位仅次于春节、元宵节。中秋节为花好月圆之时。人们从天上那圆圆的月亮想到了人间的团圆。因此,中秋节在古代又被称为团圆节,秋节等。人们向往着团团圆圆。团圆对于中国人来说是生活中的 理想。宋朝诗人苏轼写的《水调歌头》中,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句诗也寄托了人们美好的愿望。中秋节十分重视亲情的培育与表达,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非常喜欢中秋节。
我喜欢马,因为,马是人类的朋友,我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就会心潮澎湃起来;马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
马是驯良的,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它就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
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我,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我,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
知了在不停的欢叫着,像是在提醒人们夏天的来到。这个夏天虽然炎热,但是却带给我们许多的乐趣。
夏天的清晨十分清凉,在这个时候,走向公园的一角,坐在凉亭中,欣赏美丽的景色,感受着清风的吹拂,真是一件乐事。
近处,湖水碧绿清澈,像一块无瑕的绿宝石。湖正中,有一朵绽开的的石荷花。石荷花上站立着一只用石头雕刻的洁白的形态逼真的仙鹤,它右脚站立,左脚抬起,扑扇着翅膀,昂着头,从嘴里沙沙地喷出像柳条一样的晶莹透明的水花。那一缕一缕珍珠般的水花,在阳光下显得五彩斑斓,时时来一阵风,掀起阵阵水雾,把它吹得如烟,如雾,如尘。仙鹤的倒影随着水中涟漪荡漾,仿佛在水里浮动着。
远处有假山花坛,假山上种植着松树。苍翠的松树从山顶上探出头来,周围有青苔,柳树相称,假山上的石头奇形怪状,有的像老翁,有的像仙鹤,有的像松树,有的像游鱼。各种各样。花坛中有牡丹,有蔷薇,有玫瑰,芬芳四溢,它们一朵一个姿态,有的全开了,有的只开了几瓣,有的还是花骨朵,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朵朵争芳斗艳,散发着清香。蜜蜂蝴蛛在花上翩翩起舞。
多么美丽的'景色,多么迷人的夏天,我喜欢夏天。
樱花,是我心目中春天的代表。
早上醒来,阳光普照大地,给窗外的春色增添了无限生机。我穿好衣服,来到楼下散步。
早晨的春天,依旧是那么妩媚。石板路上,浮动着一些若有若无的小灰尘,使小道显得更加清静。走着走着,突然,我看见不远处有一团粉白色的东西。咦?这是什么呀?噢,原来是小区里的樱花树开花了。远看,粉红色的和雪白色的樱花一簇簇地堆在那里,美极了。走近前去,抬起头仰视,粉白色的樱花在阳光的照耀下,宛如用水晶雕成的水晶片,晶莹无比,巧夺天工。
吃过中午饭,我又跑到楼下。与早上相比,那里多了许多的人在观赏樱花。我坐在树边的一把长椅上,安静悠闲的看书。不一会儿,我感觉有股清香向我的鼻子边缓缓游荡,仿佛在给我抓痒呢!我使劲的嗅了嗅,原来是我旁边的樱花树们散发出的美妙的香味。我尽情享受这轻松愉快的时刻,像是进了人间天堂。我还未缓过神来时,樱花树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摇了摇,开始“哗啦啦”地下起了粉白色的花瓣雨,像无数只粉白色的蝴蝶在半空中上下翻飞,我来不及躲避,便被这些花瓣打了个正着。可是我竟然一点儿也没感到疼痛,竟有种被幽香环绕迷迷糊糊的情境似的。最后,我努力克制住自己,才使自己没有被沁人心脾的花香醉倒。
傍晚的樱花,也十分迷人。当我吃好晚饭照例趴在窗边瞅瞅风景时,一不小心瞅到了楼下今天看到的樱花。这个时候,樱花树下的许多小野花纷纷探出头来,像是要和樱花姐姐比美呢!只可惜,樱花在我心中才是最美的。而其他花儿只能如点点水钻似的镶嵌在樱花这个块无暇的美玉上。更美的还在后头。当晚霞的最后一抹瑰红落在樱花上时,给花儿勾画了一个完美金边儿,连樱花的花瓣好像也变成五彩缤纷的啦,别提有多可爱了!真是令人看上一眼就会爱上它,且永世难忘。
气味芬芳又典雅高贵,这就是春花的象征。
来家顺是我家养的一只狗,它是在一个月大被我和妈嘛抱回来的。
小狗虽然只有爸爸的一只鞋大,它很胖一身毛色蛋黄蛋黄的,眼睛大大的,来家顺可爱美了黄黄的耳朵下带着黑色的耳环,看着它很爱我我们就给它取名叫来家顺。
家顺可懂事了,养狗最怕的大小便,所以我们就从小教它要在卫生间里大小便。有一次我和家顺床上玩,突然家顺跳下床去往客厅跑。我不知道它要干什么,以为它不理我就跟着跑了出去,只见家顺
来到卫生间在我们为它设计好的马桶上尿尿。我看见了说:“家顺真懂事,会自己去卫生间了。”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得意的点点头。尿尿后我们又回床上去玩,我们打打闹闹的。晚上,我们睡在一起无比的亲热。
有一次,我要去上学,在家吃早饭时它缠着我不要让我走让我陪它玩,我好不容易才跑出了家门,可是家顺也跟着出来了,把我送到了楼下叫了几声好像在给我说再见,然后又自己跑出去玩了回到家里刚进门,家顺一下扑到了我的身上好像一百年都没有见面了,他一会儿舔舔我的脚,一会儿又舔舔我的手,还一下子跳进我的怀里撒娇。
一天,我们放家顺出去玩可是到了晚上家顺都还没有回来。我们就去找它,但是把整个城的角落都找了还是没有找到它。我伤心的回到家,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我只要在街上看见小狗,就会想起我家的家顺。
家顺,你在那里,过得怎么样?你快回来吧!我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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