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委托合同优秀7篇

 2024-12-10 07:58:34

摘要: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约定,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为了确保双方能够共同履行合同义务,我们需要拟定一份详细的合同,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房地产委托合同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房地产委托合同篇1签订合同双方:委托估价

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约定,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为了确保双方能够共同履行合同义务,我们需要拟定一份详细的合同,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房地产委托合同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房地产委托合同篇1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 年 月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主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 年 月 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预付给乙方 元(人民币、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 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 %,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 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 日内完成委估费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会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正式签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公证机关:

公证员:

公证日期:

注:委托方可以是经济活动的一方,也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双方(如在组建合资企业时,合资双方可能共同委托某中介机构,这种情况下,两个委托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分别注明)。

房地产委托合同篇2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 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 ,特委托乙方对 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 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 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 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 万元, 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 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 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xx年 月 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房地产委托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清心园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含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道、屋顶、外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廓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楼内处消防设施设备。

3、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院。

4、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6、公用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9、协助社区开展社会文化活动。

10、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

三、委托管理期限及物管收费标准

1、委托管理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根据建筑面积大小按5至5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有关物管法规,及业主确认的业主公约和管理办法。

(3)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制度和费用收支情况。

(4)检查、都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陆仟元,作为开办费。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元;如果小区业主大会正式选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元。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门卫室各一间(产权归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出租费用由乙方收取。

(9)非住宅在末销售之前每月向乙方缴纳200元管理服务费,销售后,由业主向乙方缴纳正常的物管费(甲方缴纳该项费用最长不超过五个月)。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委托接收管理项目内容。

(2)负责向业主或物业全用人告知并都督其对物业的使用规定,对违反法规和业主公约等行为进行规劝、批评、警告、制止或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大、中型维修计划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报告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5)对所受托管理的物业及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处理、抵押和改变用途。

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维护人员昼夜值班,保证正常、有效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2、公共环境:做到楼道及场地、通道每日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每日清运。

3、绿化:定期防治病虫害,施肥、除草、修剪、浇水。

4、保安:24小时值班守卫。

5、保证所托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稳定,不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乱停放。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0%。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造成乙方经济亏损的,甲方或当事人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达到管理标准不能正常使用物业的,甲方业主有权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缴管理服务费或要求双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缴物管服务费的,乙方或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纠纷、问题,甲乙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自贡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篇4

编号:字第号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丘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号,土地证号第号,房屋来源。房屋售价: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产权转移、房屋交付事项。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甲方向乙方代垫买方应付的佣金和代办费共待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将上述佣金和代办费返还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有权收回佣金和代办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认真履行甲方的委托事项,亲自完成甲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3、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4、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5、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6、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及时返还甲方的代垫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他过失影响甲方出售房屋的。

5、完成委托事项后,没有及时将甲方代垫的佣金和代办费返回的。

双方协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盒配合,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篇6

委托人: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受托人: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受托人承诺自身是合法的评估机构,有能力组织评估工作。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受托人开展评估工作(以下称委托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

2、评估范围/t;评估土地时>土地四至:

3、评估目的:

4、评估方法:

5、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6、评估遵循的规定:

7、其他对评估对象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条 评估费用

1、评估费用的计算方式:。

2、上述费用指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所得的全部费用和报酬,包括复印、通讯、咨询、差旅费用等任何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及与之相关的税费。

3、支付时间:于受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后 日内支付。

4、支付方式:。

受托人应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凭证。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评估工作,并提供评估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受托人应对此项工作予以指导。在受托人给予正确指导的前提下,因委托人配合不当或未及时提供委托人能够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导致受托人未能按时完成评估工作的,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2、委托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失实导致评估结果发生偏差的,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3、受托人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严谨、正确、客观的开展评估工作,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在评估工作中,委托人应考虑委托方对评估报告提出的一切合理、合法的建议和修改的可能性。

4,委托人应在受托人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后日内,对评估工作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受托人应于委托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后日内,在充分考虑了委托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向委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正本一式 份。

5、受托人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或其所属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上有重大缺陷,有导致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委托人。

6、受托人对工作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将所获得的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委托事项完成或本合同解除后,受托人应在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8、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

9、委托人需要就评估报告向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的,受托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委托费用的,应按支付滞纳金。

2、因受托人自身原因,受托人未按约完成评估工作的,应按支付违约金。委托人可解除本合同,或重新指定受托人应完成评估工作的合理期限。

3、受托人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应按支付违约金,并且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明显错误或偏差的,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和解除本合同。

5、任何违约行为,违约方按照本条1-4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仍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七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北京市场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系列玉石、宝石产品。

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需求分阶段分批向乙方供应相应的.玉石、宝石产品。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玉石、宝石产品附有鉴定证书、防伪标签的,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变动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附相应的清单,在清单中载有名称、料质、重量、证号、价格双方清点交接清楚,此后发生毁损或调换,自负其责。

五、乙方未销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玉石、宝石产品悉数退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货时,依照第四条的规定办理。

六、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宝石产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为两个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两个月内,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货时回收第一批全额货款。

七、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迟延支付货款超过20天,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并解除合同。

九、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区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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