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伙伴的作文精选6篇

 2025-01-14 02:31:29

摘要:作文是一种文字表达的方式,通过它我们可以向他人传达思想和观点,通过写作文让我们明白,创新不仅仅是发明新东西,还包括新的见解和理念,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的伙伴的作文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我的伙伴的作文

作文是一种文字表达的方式,通过它我们可以向他人传达思想和观点,通过写作文让我们明白,创新不仅仅是发明新东西,还包括新的见解和理念,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的伙伴的作文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伙伴的作文篇1

我有一个小伙伴,他叫李懿正,今年十三岁。我们都住在学校宿舍里,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两家人关系很好,我还叫他妈妈干妈呢!

他活泼可爱,个儿不高,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小眼睛,可机灵了!他平时喜欢穿黄色的t恤衫,和中裤,远远看去可神气了!

别看他比我小,可有时可关心人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去防城港的海边冲浪。在海边玩耍时,我们抓了很多小螃蟹。可回家的时候,我手滑,瓶子掉到路旁的深沟里,小螃蟹全跑了,我十分丧气!这时正正在远处看到我不高兴的样子,马上跑过来,问:“罗宝宝,你怎么了?”我说:“真倒霉!我的小螃蟹!”正正说:“我给你几只吧!”我高兴地说:“好哇!”正正看了看瓶子,又看了看我,把瓶子反扣在手中。

只见,一只只小螃蟹爬到正正的手心里,爬到我的瓶子里。我看到心爱的小动物,想:正正今儿怎么这么大方了?他不但有爱心,还挺能干呢!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驾鹤小学学英语。课前,正正和我们a班最能干的一位女同学——黄文星比呼啦圈花样赛。当开始的时候,正正摇起了呼啦圈,腰前后摆动,圈迅速地转起来,我想正正怎么会是她的对手呢?

忽然我看见正正一下跳起来摇、一下转圈摇,看得我眼都花了。第一次那个姐姐输给了正正,这时,我看见那个姐姐不服气的样子,说:“再比一次!”正正昂起头,说:“比就比,谁怕谁!”第二次,那个姐姐又输了,第三次马上开始,可上课的时间到了,我想:正正还真能干。这下我心底里也佩服他了。

正正是个即能干又有爱心的孩子,我很喜欢他,要是他能改掉爱哭、不礼貌的缺点就好了。

我的伙伴的作文篇2

说起好伙伴,我有好多个,比如:陈明明、董欢震、智凡、肖亦琪和蔡子羽……当然我最喜欢的就是副大队长蔡子羽啦!他多才多艺,性格开朗,乐于助人,是我学习的榜样。

虽然我们不是同班同学,但我们从不相识到相识,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成了我在大队部里阴影不离的好伙伴。

记得在一个星期五下午,和我一起在大队部工作的两个大队委都有事不在。我不会写统计纸(没人教我),正当我束手无策之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蔡子羽出现在我面前。

我一筹莫展地问:“请问先生,你能教我写统计纸吗?”他点了点头,二话不说就教我写统计纸。我心想:蔡子羽真是乐于助人。在他的帮助下,我完成了统计纸。我看了看表,眼看就要到打分的时间了,我便加快速度写“温馨提示”,突然“无事可做”的蔡子羽又出现在我眼前,问:“这位顾客需要我帮助吗?”

“那你就帮我打分吧!顺便把几张纸贴了。”

“好的!”他爽快地答道。接着他迅速地完成我教给他的任务。

我在蔡子羽的帮助下完成了任务,我感谢不已,我还来不及对他说声谢谢,他已经回家了。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一个乐于助人的副大队长——蔡子羽。

我的伙伴的作文篇3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好“伙伴”。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在生活中,人们离不开书,因为它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是人生的启明星。人们一刻也离不开它。

我就是一个一刻也离不开书的人,在生活中,我也读过不少书。我最早的读物是一种无字的小画书,上面全都是花花绿绿的图画。当时我不识字,是拿着小画书叽里咕噜的叫一阵,然后就像和尚一样盘膝而座,仔细地看了起来。

开始看得津津有味,后来渐渐就感到没意思了。一点一点的,我渐渐长大了,识的字也不少,我开始读一些有字的连环画了。爸爸给我买了几本连环画,我看得如醉如痴。《黑猫警长》让我心潮澎湃,,《黑天鹅》让我泪落如珠……后来,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好多书。看都看不过来。因此,我读得很多,三天都能读下五六本书,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但我有点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之意。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一眨眼上了三年级。连环画一类的小书已不能使我满足了,我又发现了一块“绿洲”——文海书城,那里有几千册故事书!我每个周六周日都要去看书,几个月的功夫,我就读了几十本书了。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醉心阅读使我得到了报偿。从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便常常居全班前几名,阅读也扩展了我的想象力。

如今,我又不满足只看故事书了,那些古今中外的名著像滋石一样吸引着我。我重点会记那些优美的段落和句子。做笔记锻炼了我的记忆力,也增强我的理解力。每每看见书,我就如饥似渴的读起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个朋友,也是一处你想去就去的故地。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写作,要写真情实感;写作练习,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我的伙伴的作文篇4

王佳是我的邻居。我们常常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她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有一天放学后,王家来找我一起去李阿姨家去看看。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李阿姨住在我们学校附近,她和他爱人都是盲人,身边有没有子女。学校号召我们少先队员要经常去李阿姨家帮忙做事。

来到李阿姨家,王佳敲了两下门。听到屋内有人说“进来”时,我们便开门进去了。屋子里有些乱,地上也很脏。王佳拿起扫帚轻轻的扫地,我也动手收拾屋子。王佳掀开火炉一看,火灭了。

“阿姨,火灭了。”

“我说这屋子怎么这么冷呢!“王佳急忙到院子里找来木柴,把废煤夹出来,往炉膛上放柴。她说柴要放松散些,这样着的快。柴烧了一会儿,只见王佳往火里先放一块乏煤(烧过而没烧透的煤),再放一块新煤。她一边熟练的点着炉子,一边对我说:“这样点火,炉子找的着一些。”我想:我和王佳住的都是楼房,家里都有暖气,我根本不会点炉子,她却点的这么好。我心里暗暗的佩服她,也更加喜欢她了。后来,李阿姨告诉我,王佳每星期都到她家来,每次都帮她做各种家务活。为了李阿姨家能经常吃上饺子,王佳还学会了拌饺子馅、包饺子呢。

不一会儿,炉子生好了,王佳又把水壶放在炉子上,屋子渐渐暖和起来了。

回来的路上,我对王佳说:“王佳,你可真不简单啊!”王佳用她那双大眼睛看着我说:“其实也没什么。以后咱俩每个星期来李阿姨家一次,你看,她的生活多困难啊!”“好一言为定!下次,你再来一定要叫上我哦。”

我很高兴,我为有这样一个充满爱心、关爱他人的小伙伴而自豪。我喜欢我的小伙伴——王佳。

我的伙伴的作文篇5

我有多想念和我分不开的“好伴侣”——家庭

每个家庭都是一只可爱的小狗。圆头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然后穿上一件棕色的连衣裙。哦!别提多可爱了。

回想起来,当时我和家人都好开心。每天早上,我洗漱完吃早饭后,就开心地去上学。每次每个家庭总是一路跟着我,好像是在保护我。直到我到了车站,直到我安全上车,直到车子在路上狂奔,直到车子从家家户户的视线中消失,它都不肯回家。

每次放学回家,总能看到每个家庭熟悉的身影。它总是带着小脑袋和毛茸茸的尾巴朝我跑来。然后,我们俩一路跳啊跳,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然而,在去年暑假,我的家人永远离开了我。去美丽和平的天国。

那一天,烈日无情地炙烤着大地。40度的高温,我和爸妈在家吹空调看电视。看着看着就想到了每一个家庭。我想,这么热的天,每个家庭一定都很热吧!我跑下楼去看。不出我所料,天太热了,我受不了。长长的舌头,“呼”的喘着粗气。不能带进空调房吹空调。我别无选择,只能让它洗个冷水澡。我家有个小池塘,水不深,以前家家都在这里陪我玩。我抱起每个家庭,来到水池边,轻轻的放进去。但我一松手,就听到家家户户都在尖叫。然后,我看着它僵硬地沉下去。我顿时慌了,喊着成年人,想用棍子把每个家庭都抓起来。爷爷和叔叔先来。我一看,手里拿着棍子,慢慢用棍子把一家人捞出来,一边喊:“关了电,关了泵。”我试过才意识到。原来我到池子里探望家人的时候,池底的水泵在工作,水是一种高导电的物体。我看着亲爱的家人的尸体,眼眶湿润了。我多么后悔。要是不是夏天就好了;要是泵不工作就好了;如果只有水不能导电,它将是一个绝缘体。要是每个家庭都能睁开眼睛,和我一起跑着玩就好了。但是一切都不可能,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后来,我的父亲和祖母把他们的家人埋在他们喜欢和我一起玩的花园里。

就这样,家家户户都不回头地离开了我。我有多想看到现在的每一个家庭,有多想让它一路保护我到车站,有多想让它在我下车的时候朝我跑过来。

啊!每一个家庭,我想对你们说:“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的小主人真的错了!你听到了吗?小主人错了!”

第一天,张利全

亲爱的姗姗:

你好

时光流逝,岁月匆匆。昨天懵懂的人带着学校美好的愿景走进校园。转眼间,我们在初中门口相遇。我们不禁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我的伙伴的作文篇6

暑假里,因为快上三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支新钢笔,我又结识了一个新伙伴——钢笔。

我的新伙伴钢笔,身材很“苗条”,身上穿着黑色的铠甲,腰板挺得非常直,精神十足。它上半身戴着一顶银白色的帽子,可别小看这顶帽子,它可是笔尖的“保护神”。因为我的新伙伴喜欢打滚,万一跌落到地上,若没有笔帽的保护,笔尖就可能会“残疾”,严重的时候就“下岗”了。摘掉笔帽,又细又尖的笔尖出现在眼前,你别看它貌不惊人,可写字的时候,它就会大显身手,功不可没。钢笔的下半身穿着长长的外套,它尽职尽责地保护着钢笔的“肚子”——吸水管。

我的新朋友很淘气。经常流口水,弄得我手上、身上、甚至本子上,蓝一块,黑一块。它还常常耍脾气,突然来“罢工”,让我怎么都写不出字来。我给它脱下外套一看,原来“它肚子饿了”。我连忙给它端来美味佳肴——墨水,让它大饱口福。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顿时觉得它有趣极了,每次“喝墨水”它都会弄一身,害的我每次都得给它擦洗。

我的新伙伴很任性,原来的伙伴铅笔知错就改,而它一旦“犯错”很难让它改正。记得第一次用它,我很想把字写好,可它很不听话,尽管我写字的时候小心翼翼,但写出的字——东倒西歪,可是想改掉,必须重写。因此,它最喜欢与认真细心的同学交朋友。

现在,我的新伙伴还没有用武之地,它经常躺在文具盒里休息,因为我对钢笔还不太熟悉,我希望不久的将来,我的新伙伴能在我的学习上大显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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