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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当我怀沉重重的心情放下书时,我想起了我们现在的生活,跟高尔基的童年时多么的不同呀!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然而,正义和善良是永远存在的。以阿廖沙的祖母为代表的人是善良的,祖母经常讲故事给他听,小茨冈常替他挨打……
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我们的亲人都对我们很好,如今世界和平,我们的社会愈加光明。而我们却不好好珍惜这幸福的生活,我们嫌这不好吃,嫌那件衣服不好看……在困难面前,我们总是搬出父母,要知道父母也会老,我们会长大,这些本领必须学会。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朱自清的散文《匆匆》写于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当时是五四落潮期,现实不断给作者以失望。但是诗人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他站在他的中和主义立场上执着地追求着。他认为: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它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在持续的时间里,有它相当的位置。(朱自清《给俞平伯的信》二二年十一月七日)因此,他要一步一步踏在泥土上,打下深深的脚印(朱自清《毁灭》)以求得段落的满足。全诗在淡淡的哀愁中透出诗人心灵不平的低诉,这也反映了五四落潮期知识青年的普遍情绪。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这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寒假里偶尔翻看六年级的语文书时重新看到了《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得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可此刻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此刻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时的情景,仿佛就在昨日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向认为时间很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的可贵永不再有,这是我的最大感受。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今后,我绝不会让时间再从我的手中遛走,我会紧紧的抓住它,让它没有任何机会逃脱!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还闪亮的智慧。文学让我几乎明白了一切。
《飘》的情节历经几次大起大落,它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体,谱写出一部壮丽宏伟的爱情史诗。
郝思嘉的三次婚姻都是有目的性的,没有爱情的婚姻。在一次次婚姻的受挫失败后,她并没有绝望灰心,而是从零开始,从头再来。她是美国南北战争后美国精神的象征。虽说南北战争中以奴隶政策为主的南方惨败,但是,在战争的洗礼后,郝思嘉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成熟,学会了冷静。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重新开始,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新开始,她热爱祖国,热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的第一次婚姻,因为听到自己的中意之人卫希礼将和媚兰结婚,十分气愤。她打算在第二天的宴会上夺回卫希礼,但是没有成功。一气之下,就任性挑逗媚兰的哥哥查理,并答应了查理的求婚。但婚后一星期,婚姻就于查理在军营里病故而草草结束。
第二次,郝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媚兰回到老家。但因老家被北军洗劫,一片狼籍,她为了300美元的地产税,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后来,一个黑人抢劫了郝思嘉,甘扶澜和其它三k党人要为她报仉,北军派人镇压,多亏白瑞德带他们转移才离开,但甘扶澜被打死。
第三次是白瑞德向她求婚,婚后,两人虽然过着豪华生活,但郝思嘉却总是忘不了卫希礼。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无能,而精明能干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但此时白瑞德早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把他找回来,此时她才28岁,还是年轻美丽的。
郝思嘉的能干与坚强鼓励了许多人,并且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明白,又是另外的一天了。”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闪躲,但亦毫不羞怯的袒露着。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神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和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的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陈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的落了下来。
书中,随着富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终于败坏家业,沦落为糊口而下地,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及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地不存在。福遗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化,一层层撕掉人生的幸福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最柔软。最纯净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的活着——已成为唯一能描述富贵的形容,也是对富贵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富贵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的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富贵的一生恍若一面镜子,窄若一手掌,小弱一水滴,却透出一个时代的背影。也许渺小的终于只是渺小,就如遭遇风浪的舟船,我们可以挽救于搏击,却无法晚会沉默的结局,因为人性的共同,因为只要活着,除却无奈,生命常有空白等待绚烂。
这本书讲述的是老农民福贵遇到一个游客后,叙述自己的一生
富贵,名字富贵,实则命运给予他的是富贵还是灾难,这似乎是一个无从解答的问题,是讽刺还是现实
在他身上真正的展现了命运给予一个人一生的“圆满”,似乎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承受了所有的灾难。在他还是地主阶段的时候,堵博败光了家产,气死了父亲,对婚姻的不忠,到最后的流落街头,被抓去打仗期间,母亲临死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对于双亲以这样的离恨离开人世,相信这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但是福贵接受了命运的安排。继续为了活着的人而继续活着,他这一生最庆幸的是有一个患难与共,不离不弃的妻子。为他生了一儿一女,由此,命运对他是公平的,在让他失去的同时也得到了人世间最圆满幸福的家庭。以为恶运就此到头。但这似乎只是不幸的开始。女儿因为生病成了聋哑人,福贵再一次的接受了命运的安排,继续为了生活而活着。虽然这期间忍受了各种因为大自然以及这个社会的变迁而带来的种种磨难,但是他们都顽强的一一战胜命运给予的苦难与折磨。
为了活着,可以更坚强,为了活着,他们依然继续保持着最原有的初心,为了活着,忍受着内心的麻木,为了活着。。。而继续的前行着。命运似乎就是这么任性的无情的在考验着一个人在困难面前所能承受多少的重量才能折腰屈服,妥协,再一次的向富贵伸出了恶运之手-夺走了他最疼爱的儿子。
富贵是绝望的,但并没有为此妥协,努力的前行着,为了活着的人,他有使命,有责任。继续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当他们以为命运就此放弃“光顾”他们的时候,命运再一次带着友善前来关照。这此应该是幸福使者来临吧,当他们以为自己聋哑的女儿要一辈子独守时,命运安排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守护者来守护他们的女儿,这一切似乎真的很完美。完美到不真实。但却又真实的存在,前面有多美好,后面就会有多残酷,本是带着美愿来却又留下满地的心碎而返。女儿难产致死,妻子病情加重也离世,女婿一次意外出工被伤亡,留下的可爱外孙本以为可以相依为命,却也不幸离去,看着至亲至爱的人一个个的先他而去,这份悲伤,这份绝望,普通的人又如何能承受,对福贵而言。他这一生,圆满了。
在他一个人身上经历了所有人所经历的过往,接受了命运给予的一次次安排。就如他所说,想起来的时候,有时候伤心,有时候塌实,至亲的人都是他送走的,当他有一天要走了,心无牵挂,没有牵盼,这种内心的坦然,这种人性的境界,不是艺术又是什么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山居笔记》是当代作家余秋雨先生的一部散文集。作者用一种创新的手法,以散文的创作方式,讲述了大量的历史、文化知识。其内容以文化为主,涉及地理、军事、教育、政治、交通、园林建筑等多个方面,并对此做出一定的阐述以及总结了独特的观点。
对于现今如我一般的大多数人来说,紧凑的生活节奏使得我们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去设身处地地了解更多的历史、文化知识;更不用说,可以亲自感受千姿百态的人文、地理风貌,从而达到提高自我的目的。而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
打开《山居笔记》就好像打开了一幅巨幅的画卷。优美的自然、人文景观中不时点缀穿越时空而来的翩翩古人。一股浓郁的古老文化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却又不会让人感觉到丝毫地压抑。厚重却又奇迹般地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为其感染。
《山居笔记》的正文部分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到“历史的暗角”结束,共计十一章。以地域为分割,为我们演绎着华夏古国两千年来不朽的文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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