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形成的心得体会常常比成功更有价值, ,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内心,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律进校园的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进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绚丽缤纷;有的却是昏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这张纸就不在了!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第一这个人必须知法遵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讲座,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
当天下午,在学校的绿茵场上,席地而坐听人民警察为我们讲授什么是法律。讲座上讲述了关于青少年犯法和犯法的动机以及青少年犯法的进程。既拿了身边同学的事例分析,又为我们讲述了产生在近期触犯法律的事。有为钱不惜铤而走险去偷窃的.、有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的、更有甚者为了“情”而去杀人。正值风华年少的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变成了囚犯。只由于这一时的冲动,却断送了自他们美好的青春。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宝贵的我们要从小建立法律意识、遵纪遵法,要学法、懂法、遵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作为学生,要想让犯法阔别我们,第一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养。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动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溺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警告,相互鼓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听完这次讲座,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庞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谛和启示,告知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
很有幸在上周四下午聆听到恒久律师事务所周律师的一次法制报告会,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小时,但是他所讲述的内容令我和在座的所有同学都收益匪浅。
我们的生命是脆弱的。我们难以去预料到灾难什么时候来临,什么时候发生在自己身上。在我们生活中法律意识逐渐淡薄,取而代之的是违法犯罪事件逐年增加。十五、六岁正是人生最娇嫩的花季年龄,或许就是因为淡薄了法律意识,藐视了法律的威严,从而容易走上违法之路。
在我们同学中有时会发生一些小摩擦,动起受来,如果不能克制,可能就会造成升级,严重时会至伤至残。到那时才后悔已经晚了… …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所以,加强思想道德的意识必须从我们青少年开始。
发生在某城市的绑架案——违法分子绑架了三个孩子,其中死了两个。当专案组人员解救出那名获生的小孩时,问他为什么能这么镇定的等到公安叔叔来救他时,令人惊喜的是那位小男孩的话:”我相信公安局和爸爸妈妈能把我救出去的,我不怕!”是呀,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的无畏和相信法律才挽救了他的生命。一个七岁的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是接受了这么多年教育的人呢!法律是保护我们人生安全的最好武器。相信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是保护生命的重要方法。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一个有前科的人,就算是在微小的偷窃行为也令人感到羞耻。在漫漫人生中,为何不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呢。在我们有限的时间内做一个公正的人。
这学期我们学校开设了许多门选修课,其中就有实用法律这一门课。虽然选修这门课的学生有很多,但是名额却只有200个,而我很荣幸地成为了这200人的大部队中的一员,选上了这门实用法律课。虽然以前在中学的时候通过学习思想政治课让我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但是还只是很表面的知道以及很感性的认识,这学期通过选修实用法律这门选修课,在听了几位授课老师所教授的课程以后,我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领会到了法律的深层次的内涵,也有了非常理性的认识,同时,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的增强。如今这门选修课已经终止了,但是每当我静下心来回想法律课上老师所教授的知识时,我总能体会颇深。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在学习法律的进程当中,好几位老师都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给我们讲授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使我们掌控了基本的法律知识,知道了宪法、刑法等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以及内容,提高了对法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而我们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作为21世纪的中国的建设者,我们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人,也是先进文化技术水平的先进代表,我们应当要建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人民公仆的义务感。在真正地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努力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建立人民公仆的法律义务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备将来毕业以后走上工作岗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通过学习实用法律这门课程,我们能加强自身的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动,建立正确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有许多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不把法律当回事,说只要我不触犯法律就行了,这对于以前的我来说或许没什么好说的,可是当我选修了实用法律这门课以后,我就必须要加以强调一下了,法律其实和每个公民都是息息相干的,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由于学习法律对我们大学生有侧重大的意义和实际的用处。例如:第一,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有的大学生由于自己不知道法律知识而不知道有哪些行动是必须做的,又有哪些行动是一定不能做的,还有哪些行动是可以自由地挑选做或者是不做的,所以当他们遇到事情的时候就不能够正确地去处理,于是他们就稀里糊涂地违了法,造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又一类典型例子。第二,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保护自身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大学生也是公民,同样具有公民的合法的权益,一旦当我们遇到合法的权益遭到侵害的情形的时候,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第三,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我们毕业的时候需要找工作,而找工作就需要用上劳动法;我们自己创业的时候需要申请办理企业的执照,到那时就需要用上行政法;当我们和他人做生意的时候,就需要用上合同法;等到我们将来安家立业的时候,还需要用上婚姻法等等。通过学习宪法、民商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使我们能够深入地知道到了我们的权益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中正确地行使我们的权益,正确地实行我们应尽的义务,更能正确地遵遵法律法规,使我们更能够在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法律知识是我们大学生所必须具有的素养之一,我们必须通过法律,建立我们的正确的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同时,我们还要通过法律,增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还要做到公平交易,同等……。而在生活进程中,我们应当要遵遵法律,享受个人权益,实行个人义务。我们作为大学生,在校园内应当要严格遵照学校的校纪校规,同时也应当要好好地学习相干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去知道法律,从而遵遵法律。
总之,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既是时期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所以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岁月里我们还应当连续的学习法律知识,要知道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习是社会发展的条件,学习是思想创新的保证。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加快,综合国力竞争日趋猛烈。唯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外部世界。因此,通过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对法律有全新的认识并且全面地认识法的功能,知道法律是全部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使自己不遭到伤害,同时,也不伤害他人。
从教十三载,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专业而形式多样的培训,通过这次两天多的理论学习、5节导课观摩以及各位老师的精彩议课,本人受益匪浅,感触颇多。
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在以前,我理解的“自学”就是让学生自己通过看书来获取知识。互帮”就是让先学会的上台来当小老师。我也曾多次和同事调侃道:难道老师想尽一切办法教学生都教不会的,学生还能把学生教会?那我们不是就该下岗了?所以,从09年我市开始推行“自学互帮导学法”以来,我一直以抵触的情绪面对这种新理念。心想:既然教育局都让学生自学,让我们耍,难道我们还不会耍呀?可是,随着教育局组织的一次次大型的“自学互帮导学法”培训的举行,我的心逐渐紧张了起来,逐渐认识到这一次好像不是光打雷,恐怕是真的要下雨了,尤其是后来听说教育局的领导要深入课堂,实地检查,并作为考核学校的依据,而我校为了推进“自学互帮导学法”的进程,也实行推门听课,这时我才真正感到一种恐惧:“暴风雨来了!”才真正认识到:我不能再原地踏步了,我必须要进步才行!
课堂的改革需要理论的指导。对于“自学互帮导学法”,我以前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口号而已。至于什么“三阶段八环节”究竟是什么?我的心里是一片茫然。就在这时,教育局组织了一期又一期的“自学互帮导学法”培训会,我有幸作为小学数学培训(2)班的学员参加了这次培训。
这次的培训会很有独到之处。其一:培训时间较长,为期五天。这在我从教以来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长时间的专业的培训。其二:形式多样。首先是举行了开班典礼,唐云棕局长、彭仕伦老局长亲自参与动员,接着主要由赵兴华主任对“自学互帮导学法”的理论知识作系统的、详细的讲解,然后是观摩课堂导学,组织议课。这样一来,五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由第一天周末的怨言、老师们的腰酸背痛到今天的恋恋不舍,有的老师甚至还说:“我还想把赵主任自编的教材复制回去慢慢研读,要不下次的培训我还来参加。”由此可见,这次的培训对我们的触动之大!
通过这几天对“自学互帮导学法”理论的`培训以及导学观摩,我们不但提升了自己的理论修养,还让我们由迷茫走向清醒,我现在是真正体验到了经过疑惑与痛苦,而后享受顿悟的那种愉悦。
从理论上,我认识到“自学互帮导学法”是在新课程背景下,提倡“教”以学为主,学以思为重,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视学生为“具有无限发展的生动活泼的发展个体”。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自学为主线,学习中要让先会的教不会的。我还认识到:“教别人学习”是最好的学习方法,教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是在不断的学习和更新,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更加丰富了自己的知识。而老师只是起一个“导学”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向,它与国家的新课改的基本理念是紧密相连的。它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动机、目标、自学、互帮、评价、导学。”其中我们强调“自学”,是因为它既是课堂导学的目标,也是课堂导学的策略,我们主要是想通过学生的自学的方式与策略,来训练与培养学生自学的习惯与能力,这也是学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最重要的目标。通过自学,就造就出一部分先会者,也出现一部分未会者,还有一部分介于二者之间,这样,就为“互帮”提供了可能。当然,“互帮”不是目的,它是为了解决自学时学生用个体的力量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自学”才是目的,既是互帮的目的,也是一切导学行为的终极目标。
有了这些理论的指导,也让我逐步反省到自己平时教学中的一些误区:
误区一:“自学”,在以前,我理解的“自学”就是让学生自己通过看书来获取知识。于是一开课,就出示几点自学提示,然后就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教材,觉得这就是“自学互帮导学法”中的“自学”。殊不知,其实真正的“自学”并不是让学生一下就从书上看到结论,而它的实质是“让学生经历知识的产生过程”。因为学习是学生的自己建构,是学生的经验建构,是学生的自主建构。所以,真正的“自学”是让学生经历建构的过程。
误区二:“互帮”,在以前,我理解的“互帮”有两层意思,一是调整桌子的摆放位置,弄成形式上的小组,二是让先学会的到台上来当小老师,教不会的。而真正的“互帮”的实质是变一个老师为多个老师,实现“生生互帮互助”,让每个学生都有事可做。主要体现在互相帮助、互相激励、互相评论、互相检测、互相监督。才能真正解决独立自学不能解决的问题,从而提高课堂效益,减轻教师负担,实行优生差生双赢。
误区三:“目标的提出”,以前我以为只要出示了教学目标或出示了自学要求就表示学生有了目标了。其实通过这次的学习,我才真正理解到“共商学习目标”几字的含义,共商目标时,应多设想,少设定。轻预设,重生成。因为教师的目标不等于学生的目标。大多数同学的目标不等于每个同学的目标,目标尽可能是让学生自己参定的,不同的学生可以定出不同的目标,正因为有了一个必须的、自己能达到的目标,他才会有动力、有方法。才会真正实现“我选择,我负责”,目标的巨大的导向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因为“教育”是学生遗忘了学校灌输的知识后所留下的东西,所以,我们不但要注意知识目标的达成,更重要的是注重非知识目标的达成。
总之,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我对“自学互帮导学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我决心在今后的导学实践工作中,主动以“自学互帮导学法”理论为指导,让自己尽快地成才起来!
今年是我国进入“六五”普法的第二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作为一名公务员,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工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使人们满意。
通过参加相关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此次“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和法律援助作用,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全面提升为民司法的成效,近日,镇巴县人民检察与县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强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实现工作相互衔接,切实为弱势群体“撑腰”。
“检司”联动 实现案源共享
打通案件线索移送双向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有效衔接。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检察案件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引导或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当事人系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时,并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可在尊重当事人的前提下,将线索移送于检察机关,协助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意见》的签订,切实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夯实了制度基础。
“检司”联动 促进职能互补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各自专业优势,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持续提高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办案质效。该《意见》明确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线索范围、办理流程、矛盾纠纷化解、司法救助等事项,全面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受理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申请时,针对弱势群体的维权诉求及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提高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在案件审查中可以通过协调解决的纠纷案件,将同法律援助中心开展释法说理,加快矛盾纠纷快速妥善化解。
“检司”联动 加强力量汇聚
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法律援助中心通报案件情况,针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共同会商研讨解决问题。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鼓励因权益受损无力、不敢、不便提起诉讼的农民工、未成年、妇女等弱势群体向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协作效果。
据统计,镇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以来办理涉及老人赡养、未成年人抚养、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预收消费款等支持起诉案件21件。今后,该院将以《意见》的签订为契机,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不断强化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力度,坚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
作者:田芳春
编辑:刘一笑
为了让校园安全、法制知识进校园,普及安全、法制基本知识,使全部师生建立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实行《郴州市亚星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行方案》规范师生安全行动、法律行动,构建平安校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校园,着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于20xx年10月20日邀请了燕泉派出所民警、学校法制副校长刘明光、民警颜鹏鹭给全校师生进行了“校园安全、法制知识讲座”,收到了很好的成效。现将讲座情形总结以下:
1、讲座由李满成校长主持,说明了讲座的重要意义,就讲座纪律提出具体要求。
2、学校法制副校长刘明光就讲座的目的和内容作了精简的重要讲话。
3、民警颜鹏鹭主讲校园安全、法制知识,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意外伤害与自救、谢绝毒品等其他安全知识。同时,颜警官根据中小学生特点,用真实的案例就中小学生应当遵照的`基本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进行杰出讲座,大力推动了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行动习惯的养成,遭到全校师生的好评和积极响应。4、最后,学校德育副校长黄宝田就讲座进行小结,并就讲座之后和校园安全、行动习惯、班级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5、各班秩序良好,全部师生认真听讲,基本了解了校园安全防范、防意外侵害、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谢绝毒品和网络安全,了解了中小学生应当掌控的基本法律常识。
6、全校各班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举行了较好的不同情势、不同内容的校园安全、法制知识的主题班会。师生参与率100%。
7、三年级以上学生都写了心得体会,各班推荐了优秀心得体会共计40篇左右,学校专版展现。
8、校园广播播出了优秀心得体会。
“让和平来到人世,让和平从我开始”一句广为流传的歌词,它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应该逐步认识到在精神上是统一的,必需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法律才会造就一个和谐的社会。
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青少年方罪法》的约束,就不可能得为祖国伟大复兴奋斗的青少年;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来保障广大劳动工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有的今天美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法律的保障,一切的一切都将陷入罪恶的沼泽。
晴朗的夜晚,遥望天空,千万颗星星映入眼际。我们的法律犹如天空中闪烁的繁星,让黑夜变得活力四射。法律知识进入校园让校园变得更加和谐美丽到处是欢歌笑语。
校园,我们学习生活的地方;社会,我们实践证明自己能力的园地。然而,无论何时何地法律都围绕着我们,时刻在我们身边。“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我体会到因为有法律我们的个人的综合素质才得以提高。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感受到生活的温馨和谐。我们应该尽情的享受法律带给我们的权益、安宁、和谐、秩序、文明等福祉;享受法律带给我们的不乏诗意的秩序和谐之美。但是,在享受法律这支玫瑰的芬芳美丽时千万要记住不要冒犯它。因为它除了和别的花草一样的展现着美丽之外,更有的锋利的芒刺。
法治的气息是芬芳的。法律是无形的,但又能让人们在生活中感受到它的酸甜苦辣;宪法是甜的,民法是酸的,刑法是苦味的,各种法律制度、法律精神以及法律的实施各个环节形成的法治,却让人感受到它的'芬芳气息。
漫漫人生路,唯有激流勇进,不畏艰险,奋力拼搏。方能中流击水,抵达光明的彼岸。大学校园是我们演绎人生的舞台,而如何在舞台上将你的人生演绎得绚丽多姿?这就需要有的一个温馨和谐的校园,充满芬芳的舞台。此次“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正好给了舞台形成的条件。
我们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有得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积极参与活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国家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牢记法律于心中,在人生的大舞台上尽情的演绎,去发现和享受生活的无限美妙!
作为学生,尤其是中学生,他们心中有许多美好的愿望和梦想。但试问有多少人实现了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很少!那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时,往往流于空泛,简单的让学生想象或讲出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至于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却没有告诉学生。
不是因为孩子们没有梦想,而是他们只拥有梦想而没有目标。有人说:“成功的第一法则就是把梦想变成目标,”
由此可见,梦想与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区别。梦想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被海浪一冲就变得无影无踪,而目标如同刻在岩石上的字,即便历经风雨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我们想让学生实现梦想,就要让学生吧梦想变成目标。
怎样把梦想变成目标呢?
第一,目标要量化比如应让学生树立学好英语的目标,那就让他们多记单词,怎么个多法呢?应该达到多少?这就是量化。
第二,目标要有时间的限制 比如在七年级第一学期的词汇量要达到500多,那么再进一步细化,每天记多少个,实现了就达到了目标。其他科目也一样。
第三,我们要对学生制定科学目标就应该考虑一下几点,首先为学生描绘出发展前景,有了榜样就有了希望和动力,学生才肯心甘情愿的学习,因此在制定目标时因给出相应的榜样和发展前景。其次,目标要容易理解和操作。
只有在一个个既明确又易于操作的目标的指引之下,循序渐进,我们的梦想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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