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经历都是作文的宝贵素材,需要及时记录下来,通过实际事例的运用可以使作文更具有真实感和可信度,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我喜欢的狗作文500字5篇,感谢您的参阅。
因为我喜欢荷花,所以我打算就在我家丢弃的水缸里种荷花。
第一次见到荷花的时候,还是在我刚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到现在还印象深刻,那是在一个明亮的夏天,妈妈牵着我的小手在公园里散步,我踉跄的步子迈得不大,一路走过去,貌似目不转睛对什么都感兴趣,其实只不过是好奇,可当我走到一个池塘边的时候,满塘的荷花一下子就冲进了我的脑海中,我记住了,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能记住这个场景。
明亮的阳光下,白的、粉的、亦或两色都有的荷花在怒放,有的昂首,有的低垂,有的含苞待放,荷叶下露出来的池水也被阳光照得亮堂,池水反射出来的光圈套住了荷花的一角,美得就像人间仙境,美得永远都驻扎在我的心灵。
不都说人鲜有记住自己三岁前的事情吗,可是我记住了,在我今后的人生里永远都忘不了这一件幕。
这也算是我与荷花分不开的缘分,现在我正着手清理着那一个大水缸,我想将荷花种在里面,我想每天都能与它见面。
家里人也都不反对我的做法,只是嘱咐我要我小心。我只要一想到日后我种下的荷花发了叶,开了苞,我就会感到高兴。
荷花是一个不可亵玩的君子,它挺立,“出淤泥而不染”,它迎着盛夏开放,在耀眼的天光下绽放,可却比光还要耀眼。
我喜欢荷花,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喜欢,纯粹的喜欢,不仅是它美丽的外表,还是它不凡的气质,亦或是它代表的某种品质,通通都喜欢,我更喜欢停留在我记忆深处的那一幕,就像是打开了我通往一个美丽世界的大门。
将荷藕在水缸里种下,我站起身,搓了搓沾满淤泥的双手,期待着明年的花开。
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小狗、小猫、小鸡……而我最喜欢的是鹦鹉。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每天早上是谁去喊你们起床呢?也许你们会说“是闹钟!”“是妈妈!”“是爸爸!”而我是被小鹦鹉们叫醒的。咱们家每天早上“叽叽!”“叽叽叽叽!”“喳,喳喳喳喳!”的声音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让我只好起床。
我有三只鹦鹉,一只是虎皮鹦鹉:淡粉色的小嘴亮得能照出人影来,乌溜溜的眼睛对称地贴在小脑袋上,羽毛绿黄相间,上面似印着老虎的斑纹。而另外两只是红牡丹鹦鹉:红彤彤的大嘴巴、黑乎乎的眼睛镶嵌在小脑袋上,脖子上的橘色羽毛像一条围巾,深绿色的翅膀像一件夹克,淡绿色的腹部像一件衬衫,搭配着蓝中带紫的尾巴,一双灰色的小爪子撑着其小小的身子。
它们个性活泼,各自都有着拿手绝活。虎皮鹦鹉对食盆很感兴趣,总喜欢用爪子将食盆打翻,然后用嘴巴将食盆叼起来,再把食盆扣在头上顶着……为了不让它打翻食盆,爷爷奶奶想尽了办法:往食盆里放石头,它就用爪子把石头扒出来;换个大的,它就用爪子抓住食盆的边沿,身体使劲往后仰,结果……你懂的;用铁丝加固,它就用嘴巴把铁丝掰直……而另外两只红牡丹鹦鹉,它们俩个合作起来非常厉害,它们俩能把打结的绳子解开哦!奶奶经常把一根打结的绳子吊在鸟笼中间,逗它们,它们总是很有默契地用喙去解开绳子,而且乐此不疲。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鹦鹉,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鹦鹉呢?要不,你们也养几只,我们还可以交流养鸟经验呢!
有人喜欢素洁的水仙,有人喜欢洁白如玉的百合,有人喜欢的热情似火的玫瑰,有人喜欢富贵雍容的牡丹……而我却喜欢外表并不出众的桃花。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去新野看十里桃花。行车的路上,我便初次领略了桃花的风姿——远远望去一片桃花如烟如雾,影影绰绰。
一到桃园门口,我便迫不及待地跳下了车,朝里奔去。满园的桃花如灿烂的云霞,花儿们有的含苞待放,鼓着丰满的花骨朵,有的则三五成成群,像姐妹一样亲密团结,有的一枝独秀垂着头,羞红了脸……整个桃园花儿竞相开放,争奇斗艳,你推我挤,热热闹闹。走近仔细一看,桃花花瓣是淡粉色的,而花蕊却是嫩黄的。有些地方,已是落红成阵埋香径了。我不禁想到老杜的诗:“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商量细细开”。
闻着淡淡的花香,我沉醉其中。五颜六色的蝴蝶在花丛中恋恋不舍地盘旋飞舞,小鸟儿在枝头快乐地啼叫着,好像在为蝴蝶伴奏,又似乎在赞叹桃花的妩媚多姿。原来“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就是这样的情趣啊!
看着满园的桃花,我不禁想起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环卫工人,他们起早贪黑、不辞辛劳把城市家园打扫得干干净净,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明净舒适的世界里。
我爱桃花的美丽,更爱它身上所具备的朴实无华却默默奉献的品质。
大家了解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啥吗?哈!哈!我最喜欢的便是小金鱼了。
小金鱼全身上下全是鱼鳞,有二只大大的眼睛,一条又大又长的小尾巴。小金鱼既讨人喜欢又嘴馋,我很喜欢小金鱼。
有一天晚上,我醒来时饮水的情况下,发觉小金枪鱼晚上还睁着双眼晚上不睡觉,嘴唇仍在一张一合的,在水里游动。我询问父亲这是为什么?父亲回应:“小金鱼跟人不一样,双眼沒有眼睑,睡觉的时候不可以把双眼合上,你见到小金鱼在张开嘴巴,实际上是在吸气。”
第二天,写完工作,我觉得实验一下父亲说得话对吗,我准备跟小金枪鱼比“眼巴巴看着”,看谁先眨眼睛。小金鱼仿佛猜来到我的.想法,在说:“来呀!我可不害怕你。”上场比赛,時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与小金鱼都还没分离出来输赢,就快到一分钟的情况下,我从此坚持不懈不了了,我只有服输。我很心寒,小金鱼却甩甩尾巴表明很开心,要我觉它很可爱非常可恨,将我急得一天没喂东西给它吃。
小金鱼很嘴馋,真是是个贪吃鬼,你看看它一天到晚嘴唇都没停住来的意思,尽管我明白它是在吸气。每每放学后回家的情况下,我都是会来养它小黄米,但我不敢喂过多。之前有一次我不会当心倒了许多 小黄米在鱼缸里,殊不知小金鱼立刻就打开了狂吃方式,等我发现了时,它早已吃完许多小黄米。我立刻把鱼缸里的水给所有更换,可是它的腹部早已被它自身吃得胀鼓鼓的,假如再晚一点发觉,它很有可能会把自己腹部吃到“发生爆炸”已经。
小金鱼也有许多 有意思的事:如两根小金鱼玩着玩着便会打起來,喊着喊着他们又和好啦;他们还老是想逃走,但是它怎么可能逃得到我的玻璃缸呢?
小金鱼带来我许多 快乐,我很喜欢小金鱼。
人人眼中都有一个缤纷世界,而我的眼中只有那并不起眼的小蜗牛。今天我就带你们去蜗牛的世界走一走。
一场秋雨过后,蜗牛们并纷纷爬出来吃白菜。一个早上,就可以把白菜叶子吃出许许多多的窟窿来。它的壳就像一个“小帽子”,无论走到那里,蜗牛都戴着它。因为那是它的小房子,也是它的`救命神器。比如,刮风下雨的时候,它可以把身子缩进壳里,用它的壳遮风挡雨;当遇到危险的时候,它又可以把身子躲进壳里躲避危险;当大雨来临的时候,蜗牛可以把壳当“轮船”,浮在水面,漂到岸上。它还有四根触须,两根长两根短。听爷爷说,长的触角是它的眼睛,相当于电视机的天线,在它爬行的时候用来辩别方向和接收信号。短的触须上有两只鼻子,可以闻出各种气味。它的身子是一片乳白色的肉片,身上没有脚,靠身子一伸一缩向前蠕动,所以行动起来很慢很慢,样子十分可爱。壳下面的肉片像吸盘一样紧紧贴在地面,腹部又扁又宽,常常分泌出一种又浓又稠的粘液,在它走过的地方留下一道痕迹,这样就会暴露它的行踪。但是蜗牛为了生存,为了每天都有一个新的坏境,为了每天都可以吃上美味的菜叶,它不怕苦,不怕累,背着重重的壳一步一步地爬着,从这片叶子爬到那片叶子,从不歇息。
我喜欢这只不起眼的小蜗牛。 虽然它把我们家的白菜叶吃坏了,但是它一步一步向前爬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也想做一只小蜗牛,为了我的理想,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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