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的读后感精选8篇

 2025-01-13 03:47:53

摘要: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观点和情感,读后感是我对书中角色和情节产生共鸣的方式,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读中国的读后感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读中国的读后感篇1记得以前文静曾经这样写过林公语堂先生。“俯仰风云高层上,不同梨花待西厢。”现在想来,此话甚妙。读罢林公着作,近乎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观点和情感,读后感是我对书中角色和情节产生共鸣的方式,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读中国的读后感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中国的读后感篇1

记得以前文静曾经这样写过林公语堂先生。“俯仰风云高层上,不同梨花待西厢。”

现在想来,此话甚妙。读罢林公着作,近乎本能地崇拜他老迈的圆熟与慈祥的智慧。一本《中国人》(亦称《吾国与吾民》),是这一个洞察世情的老先生身为中国人一员的忘情的回顾。

他定是爱这方土地的,并且爱得深沉。如果没有血胤中的那份深深的眷念,若孤鸟思归,游子念家,又怎么会有这么多篇精彩的着述?从字里行间,亦可发现痕迹。他总是忘情的说着吾国,道着吾民。虽也有讥诮,有鲁迅式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但我们感到的更多的是林公身为华夏子孙的骄傲。当其谈论着吾国千年来的宗族传统,谈论着乐天知足的民族心性,谈论着直抒性灵式的艺术偏好,谈论着恬淡热情的生活态度时,林公有如稚子般热衷。

也许这和他的身世亦有关联吧。从小出生在基督徒家庭,林公的童年与普通中国民众巨大的差异。至于后来漂泊海外,在西洋社会中目睹了形形色色,光怪陆离的人和事之后,蓦然回首,发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厚重,格外地生出了一种回归甚至是皈依的情愫。这不难理解,就连仅仅是岀蜀的我也感到对于北方文化的格格不入,何况是深入另一个独立的文化体之中。也因如是,林公能以“一个清醒的幻梦者”的姿态,“观察吾们的人生,不是戴上隔夜梦景中的幻想的色彩,而是用较清明的眼力。”如莲般托生于中国文明的池塘,又能以深邃的眼光跃出池面以观之,故而林公看得深刻而全面。

读罢此书,有种酣畅之感。我从未想过要去品味中国人与中国文化,也许是因为吾国的文化过于广博,让我心生无力之感吧。更深层的原因是我还没有获得与林公一样犀利的感觉与认知。我们这一代人,受外族文化的熏染似乎过多,已经与传统渐行渐远。要说我们是中国人,只怕还不一定。

但毕竟我们身上是中国人的血,儒家文化早就根植在了我们的基因之中,我们有着与我们先祖相似的想法和观念。所以,读者林公笔下的吾国与吾民,同感油然生之,精辟语句不时萦绕在耳边。

林公生活的时代正是古典与摩登交接的时代,有如夏秋之间,昼夜更替,是衰惫的辉煌,是颓废的新生,也有身处逆流的彷徨。我想林公写出这本书,也是想以此证明中国文化的伟力与独特,悠久又绵长,来抵御西洋文明的冲击,同时又激扬中国青年的热情。我想,他已做到了!

林公的文字,大多文言,不甚晓畅。而这亦是林公的特性与标志。正是因为其中晦涩,更耐人品读,继而愈读愈口齿留香,愈读愈心神荡漾,愈读也愈心生向往。每每读到幽默词句,我都会情不自禁大笑一场,读到着者惠笔,我也饶有默契的莞尔一笑。此乃林公着作的高妙之处。

点点滴滴感受,不能穷尽。但我敢断言林公必为永世的伟大作家,而我也要做一个真正的伟力之中国人!

读中国的读后感篇2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几本寓言书。今天我在读《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寓言是《断箭》这个寓言,寓言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位英勇的将军,他能征善战,总打胜仗。因为时间的流逝,他渐渐老了,觉得用不了几年,就上不了战场了。他很看重自己的儿子,但此时他的儿子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于是,将军就把家传的.金藏神箭给了儿子,说:“这把箭只能在最危急的时候使用!”儿子只看箭囊就觉得很精美别致,心想:“这真是一把神奇的箭”。有了这把箭以后儿子每天都把它背在身上,打仗时,仿佛充满了力量。不久,配戴箭囊的他,在战场上,果然变得十分英勇,杀得敌人人仰马翻。不料,敌人突然增加了兵力,他被逼到了山崖上,他想:“这不就是最危急得关头吗?”于是他抽出箭来,他万万没想到那是一把断箭,此时敌人已经来了,他再换武器就来不及了,他就拿着那把断箭杀敌,最终冲出了包围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信念和意志的重要性,一个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同样,一个人只要拥有坚定不移的意志,什么艰险和难关都无法将他吓退。

我们学习也一样,心中有坚强的意志,认真努力,也一定会取得好成绩!

读中国的读后感篇3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中国通史》,这本书说的是我们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秦始皇、刘备和曹操。我喜欢秦始皇的原因是:他不但统一了中国,而且还修了长城、统一了货币、长度、重量和文字。还有他修好了长城之后,他派了大部分的兵马去守长城,免得被匈奴侵略。我喜欢刘备的原因是:他是一个爱民如子、除暴安良的好君主。他身边有智勇双全的关云长和赵子龙;有出谋划策的`孔明;还有英勇善战的张翼德和黄汉升。很可惜,最终蜀国还是灭亡了。我喜欢曹操的原因是:他智力超群,在动荡不安、群雄割据的汉朝末年,能“挟天子,以令诸侯”。在他的努力之下,占据了中国长江以北的广袤地域。

我最不喜欢的人是秦始皇和曹操。因为秦始皇修长城时暴力对付民众,搞得生灵涂炭,修完之后留下了无数的骨骸,让人触目惊心啊! 曹操是一个重军事,轻政治的人,搞得民间乱七八糟,民不聊生。其实,政治和军事同样重要。

《中国通史》让我懂得了许多中国的历史知识,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让我初步知道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要整天无所事事,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祖国的繁荣安定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读中国的读后感篇4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xx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读中国的读后感篇5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读中国的读后感篇6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的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读中国的读后感篇7

哲学这个词看起来很深奥,但,在我再读冯友兰先生的这本《中国哲学简史》后,逐渐领悟原本模糊的概念或观点。哲学和思想是相关联的,它们都与人类思维有关,相互衍生又相互丰富,但二者并不等同:

1、哲学是一门思维的科学,属于学术;而思想是人类脑海中的一种意识,属于行为。所以,先有思想,再有哲学。

2、它们涉及的范围也不同。哲学家关心的是真理、逻辑等,而思想家关注社会、哲学、人伦、道德等各个方面。

3、把思想相同的(至少相类似的)人聚集在一起,找到他们共同思想上的特点,继而形成一门学术,如儒家、墨家等,就叫中国哲学。

4、再通俗一点,哲学家一般是思想家,但思想家不一定是哲学家。

哲学的本质和思想也有关联。以书中的`一句话为例“就我而言,哲学是对人生系统的反思”,这句话从某个角度而言意味着哲学是思想的思想。

正是因为思想包含哲学,所以哲学家们能有不同表达自己思想特点的方法。这也是书中第一章第三点所讲到的。有用比喻表述思想的,也有用格言表述思想的,还有用事例表述思想的。无论是明示还是暗示,各位哲学家们都是为了能用各自的方法说明道理,把思想传播给后人,让他们对此加以思考。

读中国的读后感篇8

最近,我读了《感动中国》这本书,其中吴登云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吴登云是一位十分尽责的医生。有一个婴儿,不慎落入火堆,幸好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可完好的皮肤却损伤许多。无奈之下,父亲就把孩子送到了乌恰医院。吴登云看着惨不忍睹的小生命,感到阵阵揪心,决定立刻手术。可是婴儿身上一半的皮肤都烧掉了,又不忍心动仅存的那些嫩嫩的皮肤。于是,大家把目光投向了孩子的父亲。父亲听后,吓得惊恐万状,连连说不行。吴登云想:那只好从我身上取皮了。护士们听了,都说:“怎样能从医生身上取皮呢?”护士们都不配合,吴登云只好自我动手。他从腿上总共取下13张邮票那么大的'皮,又拖着两条没有知觉的腿,来到手术台前做手术。吴登云用自我的皮,就来这个孩子,此刻那个孩子已经长大,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吴登云是一个不畏艰难的医生。

他刚来到乌恰医院时,这个医院连简单的阑尾炎手术都做不好,但他并没有气馁,而是认真工作。在做院长期间,他从外地买来水、土、种子,硬是在“生个娃娃容易,种活一棵树难”的帕米尔高原上,建起了一家环境优美的园林式医院!我觉得吴登云很了不起,虽然来到条件艰苦的高原,但他没有灰心丧气,而是更加不顾自我、竭尽全力的工作、救人。连孩子的爸爸都不敢取皮救自我孩子,而吴登云却从自我身上取那么多皮救病人。像这样为病人献血、献皮的事,在他身上还有许多次,他说:“我献出一点血、一点皮,换来病人的健康和生命,这是天底下最值得做的事。”

吴登云在条件落后的帕米尔高原一干就是36年,但他从无怨言,而是进取去建设那里的医院,改善医院条件,更好地为那里的病人服务。我们必须要学习吴登云医生这种坚持不懈、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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