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7篇

 2024-12-26 15:37:20

摘要: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受进行记录,写心得体会就是要将我们的内心感受进行认真的梳理,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1教育事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它是神圣的,是值得被人歌颂与尊敬的。而如何做好教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受进行记录,写心得体会就是要将我们的内心感受进行认真的梳理,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1

教育事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它是神圣的,是值得被人歌颂与尊敬的。而如何做好教育工作重点在于教师,教师要有远大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和一颗仁爱之心。除此之外,还要懂得国家对于幼儿园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今天非常荣幸的听到了陈幸军教授为我们带来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讲座,让我们清晰了幼儿园教育的实施必须建立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上,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

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孩子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

让我们今后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园长和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我们的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加油!

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2

在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这一章节中,详细的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权利:自助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利、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有关权利。同样的,学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高等院校作为当代的"象牙塔"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只有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高等教育才会高效率,从而让高等院校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作为高等院校的教师,身上有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为了我国国民教育的持续的发展,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就逐渐显得越发的重要,只要教师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得到相应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热,才能让高等教育的学生在社会上立足,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作为学生和社会连接轨道的一座桥梁,也有教育教学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更清楚的让教师明白自己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让自己的工作范围得到相应的确定,这样让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培养。

学校总的来水说是由教师和学生来两个大的群体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那对学生的权益和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学生与老师的冲突,这样矛盾才能能到解决,找到一个调和点。高等学生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的评价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阅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于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让自己和社会接轨的方法。学生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团体权,这样可以扩大学生的交友面,让学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统的提升,但是学生的活动应该最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领导。特殊学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权利如女生、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权利和义务从来对等的,学生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承受一定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的义务,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应该接受学校的处分。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策略,首先对与学生的管理制度,应该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让学生从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几个方式。让学生的能力等到相应的结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实现高校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统一,让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不仅仅只是知识面的拓展,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虽然贵州的高校近几年来有了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和其让省份的高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需要老师的共同协作,也需要学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这样为贵州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一种机遇。

就我近几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认为目前就贵州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一些方面还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够完善,高等教师和高等学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我们学校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学,有来自贵州乃至全国五湖四海的学生,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中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例如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方面要适当的倾斜,要顾及到这一部分学生。

学校在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特别的重视,我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之中找到自己归宿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成为社会的"弃儿"要让学生成为这个专业的"宠儿"。在社团方面学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视力度,让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业余生活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个高校的老师,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教学的规程中贯彻实行,这才是学有所教,学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中,为贵州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3

周末在设计大厦a座学习社区工作常用政策与法律法规,进一步体会到做社区工作与人沟通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需要一定的技巧。是不能忽略的一件事情。社区工作说到底是服务性的工作,是暖人心的工程,缺少与人沟通的技巧,板着脸做事,结果是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就拿活动室的管理来说,初接手活动室时,我们忙于定规矩,建章立法,而忽略了与居民的沟通,结果是事倍功半。后来我们注意倾听居民的反映,让人家讲话,正确的,不正确的我们都让人家讲,居民中的大多数和我们的利益点是一致的,都希望把活动室的事情办好。有了这样的一个利益基础,我们定的规章制度居民大都能自觉遵守。那时候个别人对更换活动室的负责人不理解,以为我们是搞“一朝君子一朝臣”,当我们做了解释之后,群众理解了,转过来支持我们的工作。有的居民自尊心挺强,他不对的地方,你批评他,他就和你对着干,不管有没有理,处处给你设障。与这样的人沟通就要讲究沟通技巧。除了寻找利益共同点之外,这技巧就是让他觉得你很看重他,有事没事多向他请教管理问题,久而久之隔阂消失了,他心情愉快,他顺,你也顺。实际上松散的.民间活动场所的管理,靠的不是规章制度,更多的是靠沟通,靠感情。社区为活动室投入那么多,居民都可以看到社区为百姓办实事,他们嘴上不说心里也是有判断力的。反过来审视我们自己的工作,对照培训学习的内容,不能不说从事与人交往工作的人,注意沟通的技巧,实在是不可忽略的一件事。

社区如何与物业公司、业委会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更是离不开沟通。李亚妮在培训中讲了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三者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是核心。简言之是检查监督与协调。居委会没有执法权。怎样实现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检查监督,协调与居民的关系。这更多的是需要沟通的技巧。高人一等、盛气凌人的态度肯定行不通,缺少政策水平,满嘴跑火车也是自损威信。可取的态度是多学习专业知识,先一步用理论武装自己,寻找利益共同点。然后根据对事实的了解摆明居委会的观点,平心静气的做好协调工作。我们居委会现只成立大唐业主委员会,他们组织的业主会议我和惠丽参加了,会上我们根据利益共同点对问题谈出了我们的的看法,他们在心里是接受的,觉得我们说得对,有了这样良好的开头,他们有什么事大多都和我们沟通,这样对他们的工作,我们心里大体都有数,感觉大唐的业主委员的队伍还是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的。我觉得社区工作仍离不了毛泽东主席的“有利、有礼、有节”的六字方针。

社区工作更多的是服务,作为缺少执法权的部门,学会语言上沟通不能不说是我们当前不可忽视的一个大问题。

以上是我参加培训学习的一点体会,在此写出来与大家商榷。

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4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规矩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作为以教育法为基础法规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作为一名高教教育学的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应该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作为教师的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也要具备可树性,知识的更新,也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谈谈我自人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一、教育法学是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之间横向联系而形成的学科。它以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制、对国外教育法的研究为内容,通过社会调查法、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进行研究,揭示了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国家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制提供理论依据;并通过研究教育法律规范在执行和监督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教育执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通过对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制和教育法实施体制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和经验。

此外,高等教育工作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实质,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增长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二、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三、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四、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五、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六、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体体现在:(1)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八、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九、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我们参加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通过看专家学者的上课课件,通过与其他教师同行学习、讨论,使我拓宽了学习的视野,更新了教育的观念,收获良多。下面谈谈我对本次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展现教师人格魅力

教师素有“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之美誉。在对灵魂塑造的过程中,教师既要有比较渊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教师应当成为学生的表率,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文明的楷模。为此,教师要时刻谨记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展现自身的人格魅力。那么,如何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热爱祖国,献身教育事业,是教师道德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教育大发展的今天,教师要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发扬“红烛”精神,甘做“人梯”,安于“粉笔生涯”,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情怀,献身教育,鞠躬尽瘁。相反,如果教师不热爱自己的事业,“身在曹营心在汉”,必定不能把工作做好。

2、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是教师履行教育义务的传统美德,是衡量教师道德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每一个学生,都希望得到教师的爱,师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它能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温暖,产生愉快的情绪,从而激励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和爱好。了解学生和关心学生,是热爱学生的起点。教师仅仅把功课教好是不够的,还要多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一生着想,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全面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因势利导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热爱学生还要尊重和信任学生。教师要有民主思想,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感情,允许学生独立思考,切不可刺伤学生的自尊心。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评价学生的行为,和善平等地对待学生,绝不能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而对学生采用体罚、讽刺、挖苦等侮辱人格的做法。当学生进步时,教师不要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辞;当学生犯错或退步时,教师也不要任自己的批评侮辱之话泛滥。多一点微笑,多一点赞美,多一点信任,你会得到的回报。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在日常教学实践活动中,教师只有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才能有力地说服学生,感染学生。无数经验证明,身教重于言教,“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说明凡是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给学生树立好榜样;凡是要求学生不做的事情,自己本身坚决不做,以免给学生留下坏的影响。教师要以自己的良好道德言行来教育和感化学生。

诚实正直,勤奋好学,礼貌待人,是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如果教师缺乏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没有远大的理想,其教育必定失败。教师要教育学生勤奋刻苦,好学进去,自己必须勤奋好学,广学博览,精益求精。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用文雅和亲切的语言启迪学生的心灵,陶冶学生的情操,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二、用学习引领自身专业成长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正在进入信息社会。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老化速度大大加快,学习就成了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教师终身学习,不仅是时代的呼唤,教育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教学自我提升的需要。“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是新世纪教师应有的终身学习观。教师要善于从教育实践中汲取能量和资源;善于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学习,包括在教学过程中和学生分享知识;善于和同事交流,扩大视野,促进自身专业成长。

教师终身学习已成为全球教育改革的突破口。要促进自身专业化成长,教师就要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拥有自主学习、自我学习的观点。因为终身学习已成为未来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方式,那种“一朝学成而受用终身”的观点已经过时,人们再也不能只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获得一辈子享用的知识技能。只有主动去掌握新概念,学习新理念,研究新问题,培养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才会使自己重视终身受益。

教育是全社会的大事,但重任主要落在教师身上。时代在变,对人才的要求也在变,教师必须认清终身学习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自觉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现代的教育需要。

首先要加强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我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首”的原则,教师首先要以德育人。教育思想、教育观点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正确的教育观可以造就人才,错误的教育思想则会摧残人才。教师的政治取向、道德素质、教育观、世界观和人身观对学生起直接影响作用。

其次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课程走向综合化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大方向。我作为一名教师,又奋斗在课程改革实验的最前沿,更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无论是教育家,还是中外名师,他们都具备较深的文化底蕴,这与经常学习是分不开的。随着课改如火如荼的展开,我们教师要有一种强烈的资源意识,克服“一支粉笔教下去,一本教案讲过来”的人生惰性,自觉拓展自己的思维空间和知识结构,以便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知识的更新换代让我们的学生接触了的新生事物,广阔的课内课外学习资源为他们知识的积累提供了的机会。我们在学校学习的那点知识,已经远远不够传授了。要想成为研究型教师、专家型教师,不学习怎么可以,怎么能胜任的教育教学工作?生活是一个广阔的学习的课堂,有很多东西是我们所不了解的,为了使自己不被社会所淘汰,只有加紧学习的步伐!一个优秀教师应该抓紧一切时间增加知识储备,只有这样才能用人格魅力来感染学生,和学生共同发展。

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的改革,当今的形势向每一位教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在师一日,便不可荒废半日。通过学习不断获取新知识,增长自身的才干,适应当今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为了无愧于教师这一职业,也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信念,今后的工作中,我定会更加努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完善自己,书写出灿烂美好的未来。

我局下发相关文件后,我们政策法规科认真组织了学习和讨论,通过结合及时的学习和讨论,我们一致认为这次在全局系统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国策卫士活动是适应我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下面我结合政策法规科的实际,谈四点体会:

第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在全局系统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国策卫士活动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和讨论,我们科一致认为我局这次开展的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国策卫士活动对我们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这次活动,是促进全局上下干部职工全面提高素质的必然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现在我们有些干部职工特别是一些基层的干部职工思维方式还停留在过去的老思路、老方法上,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意识、能力还需要全面提高。通过这次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国策卫士活动的开展,必将对全局上下产生触动,掀起一个比学赶超的热潮,全面带动系统上下自觉学习,促进系统上下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高。

(二)这次活动,是树立人口计生部门形象,促进工作全面进步的必然选择。

人口计生工作关乎国计民生,人口计生部门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人口计生部门形象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会影响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地位。要想进一步树立我们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必须要通过不同时期开展的各项活动来不断促进。而我们开展的这次活动,恰恰是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供了良好契机,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优化队伍工作作风”等内容紧密切合了工作需求。

(三)这次活动,是适应和谐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们全市正处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人口计生事业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促进全市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不可低估。要适应这种对我们系统上下的新需求,必然要“抓实强基提质工程,提高队伍履职能力”,“立足岗位抓执行力,提升队伍工作效率。”只有把这次活动深入开展下去,才能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观能动作用,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第二,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就我们政策法规科来说,涉及到的业务范围较广,政策性东西较多,要想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我觉得关键是要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

在学习内容上,一是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要紧密贴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关注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大政方针,并把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二是要系统学习业务涉及到的各种知识,特别是要注重知识更新,对人口计生法律政策要融会贯通。

在学习方法上,要注重三个结合,即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和交流相结合、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但要组织好课内同志的学习提高,更要结合实际,对全市人口计生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以点带面、以重点带一般,推动全系统上下政策理论水平工作实践能力的提高。

第三,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任务,按照科里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好各项工作计划。

结合科内工作职责,围绕全局中心任务,我们在这此活动中要全力把握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把握一个中心,就是要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工作中心,牢记使命,牢记宗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抓住两个重点,一是要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为重点。监督、检查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市执行过程中的政策咨询,并对市委、市政府和本局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二是要以做好各级培训工作为重点。组织协调全市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分析研究。

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证件及办证中特殊情况的审批、请示、上报工作和协助做好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后遗症、并发症的鉴定和审批工作;

二是协调做好计划生育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是做好全市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下一级申请的重大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本级计划生育案件的行政诉讼工作。

第四,要勤政廉政,时刻防范岗位廉政风险,争做“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计生干部。

作为我们政策法规科,有人口计生政策解释权、审批权、鉴定权,责任重大,使命崇高。要想在这个重要岗位上做好各项工作,必须要勤政廉政,时刻牢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宗旨。

一是要克己奉公,兢兢业业。

组织交给了我们权利,不是让我们谋取个人利益的,是给了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是给了我们展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我们必须要用良心、责任心、进取心来干好每项工作,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二是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在现在这个经济社会,每个人面临的诱惑数不胜数,作为人口计生干部,我们必须要有抵制诱惑的能力。只有在生活上、工作上时刻警钟长鸣,在思想自觉抵制诱惑,防微杜渐,时刻自省,闭门常思己过,才能始终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才能对自己负责,让自己一直有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三是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作为局里的中层干部,在工作中我们对下属人员有一个示范作用,我一定要在生活中、工作上时刻率先垂范,模范爱岗敬业,带头廉洁奉公,各个方面做榜样。

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6

虽然多年来一直未间断从事高校教育,却对高校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知之甚少。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教育法学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在这个部分,阐明了教育法学的相关概念,以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其存在的目的是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学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这个部分,主要明确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1、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2、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

3、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在这个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7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其作用是举足轻重的,高校教师作为人才的培养者,又肩负着人才强国的重任。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分别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校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七个方面探讨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每一位高校教师都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第一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高等学校的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阐述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作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学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问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社会生活中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高等学校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各自具有相应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对其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职称与聘任制度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进行了综合性的概述。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

(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从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救济进行了论述。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高校学生是指在高等学校中和各级高等教育机构中接受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并取得一定学历的人。学生是教育活动中最广泛、最活跃的主体。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学校学生的入学人数增加、学生的身份复杂、学生年龄增长、当代高校学生出现如下特点:

一是学生家庭结构复杂化;也就是高校学生来至不同阶层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赋予了学生不同的价值观。

二是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简单与复杂、纯真与成熟并存的环境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在人生的转型阶段,他们渴望社会、渴望实践、渴望成长,却脱不了学生的稚嫩和单纯;他们急欲表现自尊、自立、自主,却往往在关键时刻不知所措。由于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

三是大学生的特殊地位来说,当代大学生处在信息、知识、潮流的最前沿,对国家政治、社会利益导向极其敏感,怀着一腔热血和献身国家、献身社会的雄心壮志,准备凭青春和精力在社会建设事业中大展身手,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的知识分子,其地位和权益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保障。

首先,明确了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学生享受了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获得奖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及组织和参加学生全体权6项教育权利,据此,学生拥有了实体制权利;

其次,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管理和教学均以"学生"为中心,高校明确规定学生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则等,在这种环境下,高校是权力的主体,学生是义务主体,服从学校管理师学生的义务。

第三,高校与学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平等;大学生的身份逐步转变为自主人员,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相应地从管制与被管制演变为相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责明确、依法究责。

第四章从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进行重点论述,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简单地说,学业证书就是受教育者按规定完成相应学业而获得的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

学业证书制度是保证教育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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