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疆心得体会5篇

 2024-12-18 18:55:26

摘要:优秀的体会是能够给读者带去积极的工作和学习的能量的,关于心得体会,职场人能够明确地透露本质的见解,提高我们的思维方式,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依法治疆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依法治疆心得体会篇1老师们,同学们:不知不觉我们又走完了这个学期四分之一

优秀的体会是能够给读者带去积极的工作和学习的能量的,关于心得体会,职场人能够明确地透露本质的见解,提高我们的思维方式,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依法治疆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篇1

老师们,同学们:

不知不觉我们又走完了这个学期四分之一的旅程,三月即将从我们眼前过去。阳春三月是万物复苏的美好季节,我们当中的很多同学,一定会记得3月有很多纪念日:3月5日是“向雷锋学习”纪念日,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3月12日是我国植树节,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可今天是什么纪念日,可能大家都不太熟悉,但是对“质量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这句话你们应该耳熟能详,这说明安全与教学质量一样重要!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根据造成安全伤亡的主因是安全事故,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教育的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校园安全与我校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同学们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也关系到我们老师能否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教书育人。因此,我们要打造“和谐、平安”校园,时刻清醒的认识到“安全无小事”、“隐患就是事故”,要求同学们时刻牢记:

1、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自我防护、自救知识,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课间休息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奔跑,不拥挤,不玩危险游戏;

3、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教室电器插座,不准在教室内给手机充电,私接与教室、学习无关的用电设备;

4、注意交通安全。骑自行车不要挤占机动车道。节假日往返途中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辆以及非法营运车辆;

5、清明节祭祖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严防山火发生,不参与坟山纠纷、宗族械斗;

6、注意食品安全。不到小摊小贩处购买食品,不吃过期食品,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7、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谨慎与陌生人交往,受到不法侵害及时打急救电话;

同学们,生命是无价之宝。你们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家庭的生活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祥和。因此,我真诚希望安全教育日这个特别的日子能够唤醒你们对安全的重视,如果你们都能把平安的种子播撒进自己的心田,我们距离平安家庭、和谐校园的目标也就不远了!最后,祝愿大家都幸福、安宁、快乐!

谢谢大家!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篇2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开始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

此前,有关游客文明出行的倡议、公约不少,但行政机关以《办法》形式制定发布的尚属首次。按照该办法,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等六种行为将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该办法也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游客不良信息将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相较以往,《办法》的制定从措施的刚性上看是有所提升的,但具体地落地实施以及能取得的最终效果还有待时间的进一步验证。按照该办法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被定义为“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触犯了法律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才会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而当游客的行为真正达到这种严重程度时,其行为本身已超过了“不文明”的界限,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本将受到惩罚的力度也远大于被计入“游客黑名单”。而游客常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并不是严重的触犯法律或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还无法受《办法》约定。

从目前来看,《办法》的引导和震慑作用实际上是大于处罚的,其更多的.是传递一种文明旅游的观点、导向,创造一种外在的约束环境。对有关管理部门而言,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今后还应该制定更加细化的配套措施,展示执行制度的决心和行动,加强“硬”约束,让《办法》更好地发挥作用。

当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文明出游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需要“法治”与“德治”双轨驱动。要把法制宣传与礼仪教育结合起来,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与提高自身文化和道德修养结合起来,把管理者的治理和个人的自觉结合起来,从内外两个方面提升素质,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让文明出行真正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篇3

20xx年11月11日在管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有幸去兰陵参加了临沂市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研讨会活动。本次活动分为观摩教学活动及互动研讨活动两种形式。会上由全市选拔推荐的优秀教师进行了精彩的展示,纯正的发音、娴熟的教学技巧、精致的板书、亲切的教态、良好的素质,令人叹为观止。

通过本次活动,使我感触很多,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对法治教学活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本次观摩活动涵盖两个年龄阶段,有四年级的《父母默默的爱》和六年级的《我们受特殊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两节法律知识课。对于难懂的法律知识,两位老师讲起来却清晰明了。比如第一课《我们受特殊保护》,张老师能引导学生学习和理解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和守法观念,帮助学生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课伊始,张老师通过课前交流让学生说说未成年人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特殊之处,引入“我们受特殊保护”。正是因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他们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怎样避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呢?引入新课《专门法律来保护》。这节课张老师设计了两个活动,活动一:专门法律有哪些。让生从课本中找找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并请学生思考为什么通过专门的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师讲解出发点和立足点。活动二:专门法律我了解。张老师先借助教材中“知识窗”,让生明确相关法律的内容、特点和价值。学生明确后,教师在借助闯关小游戏加深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最后,教师发放法律条文资料,生配乐读法律条文,巩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课后践行环节,让生继续了解《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

二、课堂活动的设计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要让每个学生都有学习任务参与。

课程标准提出,课程活动的设计要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的学习都能得到发展。但是每个学生在学习上表现的兴趣、天分和能力以及学习方法都是不同的,在学习能力上也有不同,应该注意。

三、让学生自由的发言,在讨论的时候不去限制学生。

张老师在执教《公民的基本权利》这课中,让学生自己去摸索,鼓励学生以聊天形式来上课,让学生能够发散自己的思维,成立一个个学习的小组,让学生在其中互相交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学习的过程后课堂上小组之间进行抢答,让其配合完成,不做太多的干预。

四、存在不足与今后打算:

1、我的教学还是以传统方法为主,缺少创新意识,学生的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不足。

2、课堂中我讲的太多,学生交流的时间略短,总感觉孩子不会、不懂,没有真正放手给孩子们。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更进一步提高,需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时代的需要。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优秀教师的教学方法,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逐渐创造出自己的教学风格,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篇4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大多数人都学会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近年来,由于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基础知识,青少年学生犯罪事件时有发生。青少年正处于学习知识、成长身体的阶段,也是建立世界观、是非观、法制观的时期。祖国的未来取决于这一代。因此,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不容忽视道德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邓说:“教育要从娃娃做起。“小学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要从小学生入手,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健康成长,防止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教师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是课堂,对学生的教育更多地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因此,学科教学是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结合这段时间的教学,我想谈谈我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经验。

首先,法律教育使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学生可以知道法律,遵守法律,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法律。例如,在教授一年级数学时,学生渗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锻炼》中。

其次,法制教育的渗透要求教师对教材有深刻的理解和研究。教材是实施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计划的重要载体,也是教师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师,尤其是新教师,只有仔细思考,仔细思考,才能控制教材。并不是每一个知识点,每一节课都适合渗透法制教育,所以要根据教材的内容来确定。在了解教材的基础上,要及时渗透,既尊重教材,又不破坏教材的原意。

渗透内容的'重量要适中,目标要适当。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的重量要恰到好处,不要占用太多的教学时间,防止数学课变成法制课。渗透内容还应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与现实生活相联系,既满足学生成长和进入社会的基本需求,又不超过学生的接受能力。

总之,法制教育内容在教学中的渗透,加强了学生的法制教育,使教师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篇5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中发﹝**﹞36号,以下简称《纲要》)印发以来,国家能源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局党组高度重视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纲要》印发后,努尔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请认真研究,提出我局落实方案”。能源局系统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法治机关建设职责,结合能源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法治政府目标、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

为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不同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可检验成果。局法制机构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跟踪汇总进展情况;牵头单位按照法治机关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参与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年简政放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行政审批改革的整改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1大项、29项具体事项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能源领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能源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和涉企保证金,经梳理,能源领域没有收取此类保证金。

(二)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继续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已取消下放64%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国务院规定的50%要求。研究论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整合,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核准权限下放,列入规划的新建炼油项目和煤制燃料项目核准权限下放,油气对外合作总体开发方案项目审批由参照核准办理改为参照备案办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取消等。其中,电工证整合事项由我局与安监总局联合报国务院审改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仍然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下放至省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和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区块总体开发方案改为备案制。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决定将依照法定程序修订整合“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防雷许可的划转交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为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精简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我局制定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全局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办理时限承诺制,修改完善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我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建成行政许可在线平台,推行免费快递服务,减轻企业、公民负担;浙江能源监管办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理念,推进“互联网+快递”行政许可方式落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建立阳光审批制度,完善行政许可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审批及过程实时告知等全过程网上作业。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证明、压缩承诺办理时限。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报建手续清理工作和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版》的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我局标准建设提出总体要求,组织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及评价等工作。

(四)组织编制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在公布《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年底我局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开展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梳理,经对与能源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规章总计约300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目前,在研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权责清单》,对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为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提出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工作要求,并强调抽查结果的运用。

(一)编制印发《能源立法规划(**-2020年)》

我局高度重视能源立法工作,对能源立法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并大力协调,努力做到能源立法与能源改革相衔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尽快修订节能法、电力法、煤炭法和相关法规,推进能源法制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的能源立法,**年5月,我局印发《能源立法规划(**-2020年)》,确定《能源法》《电力法(修订)》《煤炭法(修订)》《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订)》《石油天然气法》《核电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能源监管条例》等“五法四条例”为能源立法重点推进项目。

(二)积极推进《能源法》立法工作

**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能源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成立研究修改小组,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按照中央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部署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对《能源法》的定位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研究梳理,多次组织专家、能源企业召开研讨会,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对《能源法(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协调形成一致共识后,形成《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于**年11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三)加快推进《电力法》修订工作

国务院**年、**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修订《电力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电力法》(送审稿)于**年1月报请国务院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以来,我局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有关企业、单位成立了《电力法》修订起草工作组,组织对《电力法》(送审稿)进行修改,重点对供电营业专营制度、售电业务、直接交易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多次召开研讨会,反复论证修改,征求有关部委、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意见,将相关修订建议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四)积极推进其他能源立法项目

对于《煤炭法》《核电管理条例》等重要能源法律法规,我局逐一制定了推进立法进度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立法进度。其中,《核电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已报国务院法制办审查修改;《国家石油储备条例》、《能源监管条例》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煤炭法(修订)》《石油天然气法》正在对重难点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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