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也是记录我们生活的重要材料,我们写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为了让自己写出优秀的作文,我们一定要将提纲梳理好,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写小说作文10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草房子》这本书写得是一个叫油麻地的小乡村里发生的事。在油麻地里,还有一座油麻地小学,那里的房子都是用草搭成的,所以这些房子就叫做——草房子。小主人公桑桑和校长爸爸桑乔还有妈妈就住在这里面。
这里面的人物都非常了不起,最令我感到震惊的是杜小康和秦大奶奶:秦大奶奶和秦大非常想要一片土地,在几十年的艰辛里,他们换来了一小片土地,可是油麻地小学的桑校长和老师都觉得这片土地应该属于他们,想把秦大他们家赶走,可是他们花了十多年的工夫都没能成功。后来秦大死了,就剩下秦大奶奶。
最后实在不行了,就来硬的,地方政府给秦大奶奶在别处盖了新房,又划分了一小块土地,叫来几个大汉把秦大奶奶抬走了。油麻地小学建起来后,秦大奶奶天天告状。政府受不了了,只好给他在油麻地小学的一角,给他盖一间小房子。
可是老师们都不服气,秦大奶奶在他们的眼里是一个恶婆子,很讨厌她,秦大奶奶知道了,于是就开始发泄,捣乱校园,她的鸡、鸭、鹅也跟着捣乱,搞得大家都受不了了。
桑乔也发动所有老师开始捣乱秦大奶奶的艾地,他们把艾拔了,种上了楝树。秦大奶奶看见了很伤心,就在苗圃上乱滚。
过了些日子,乔乔为了一支花而掉进了水中。秦大奶奶看见了就奋不顾身的跳进了水中,把乔乔救了起来,而自己却晕倒在水中。大家纷纷过来抢救奶奶,这次救人改变了桑乔对秦大奶奶的看法。
可是后来,秦大奶奶却为救一个大南瓜而落水身亡。这是一个多么有爱心的秦大奶奶啊!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小学最厚实的一户人家,他们家有个大红门。而且杜小康的学习很好,在班里是班长,晚上有很多人都到他们家吃东西。可是有一天,杜小康家突然一落千丈,随后他爸爸又病倒了,他们家不像以前那样富有了,所有的钱都拿去给他爸爸治病了,还借了人家好多钱。
有一次他们去赶鸭子,赶到了很远的地方,可是在那里遇到了暴风雨,他们的鸭群全都分散了,找了半天才全部找到,回到家,他们已经还不起人家钱了,就把他们家的红门拆了给别人抬了回去。杜小康上不起学,就天天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挣钱。
杜小康真了不起,虽然他们家变穷了,上不了学,但他依然热爱学习,而且去卖东西为家里挣钱。小小的年龄就为家里分担困难,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最后桑乔因为校长当得好,被分配到另外的地方去了,因此桑桑他们家也要跟去,他们将永远地告别与他们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写出了乡下孩子的童趣,还有他们那份真诚的友谊,我非常感动。
简·爱最终获得了她的幸福和欢乐。
翻过了书的最终一页,我感到一阵释怀,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她将夏日的阳光带到罗切斯特先生脸上的时候,我的心也顿时明媚了。
她的无时不飘扬在生活中的动人气质和人格已不知不觉地渐渐在我的脑海中沉淀——
当罗切斯特先生一颗心在试图向她靠近时,简谨慎地躲开了,她一向以来独自开辟新生活的孤独和无助使她格外担心受到伤害,这却恰恰给她带来多一分优雅,少一分轻浮;她告诉罗切斯特先生什么是给一个教师最好的礼物,和那些出身高贵、傲慢又势利的太太小姐们比起来,简·爱自尊又不失礼貌的言行,真诚朴素的内心,善良又大方的品质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欣赏;为了尊严,她勇敢地诀别,流浪的生活更无疑是雪上加霜,可是她坚韧、无私、勤奋地工作使她在乏味的生活中找寻到了宁静和欢乐……
是什么样的生命元素造就了她善良、坚韧的人格魅力?
看看她童年的生活吧。若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她是孤儿,就已经很让人为她心生怜爱了,然而,就连她祈求融入舅妈亲情的圈子,得到一点微薄关爱的愿望也被命运无情地拒绝了。我还记得还是个小孩子的简倔强又哀怨的声音在低诉:“我今年10岁了,然而从我记事开始,我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应对欺侮,简奋起反抗,她的反抗却遭到了更大的迫害,她应当反抗吗?她那脆弱无助而又不屈的心在向我倾诉:“我本想对人友善,也想得到别人的关爱,为什么生活让我拿起刀枪,去四处拼杀。”在严苛的'洛伍德学校,恶劣的条件和无理的责备又给她的新生活蒙上了灰色,她表现出了一个孩子最真实的苦楚——他没有勇气独立承受孤独和这个世界上的风雨。
然而,生活的艰难磨砺了她的羽翼,不幸没有将她变得像海伦一样学会忍受,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地应对生活。她不相信海伦走到生命尽头时在她怀里描绘的彼岸世界,她承受着命运带给她的苦难,却丝毫没有减损她对生命的热爱。她向往淳朴的自然,她渴求知识,追求丰富的精神世界,追求完美的新生活。这就是她的性格,她的内心,她对世界的看法,她对自由的向往,她的反抗,她的尊严,她的爱和她的悲凉。
这一切都让我不再疑惑她的倔强和坚韧从何而来。
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所作的《昆虫记》,是我最欣赏的一本书之一。今天,当我再次合上这本书,感慨便不由地涌上心头……在科学的世界里,优秀的著作浩如烟海,为何只有这本书,这本单单给小虫子“立传”的书,受到了青少年的狂热追捧?我认为,这与它的诸多优点密切相关。
首先,它是一部蕴藏着丰富知识的科学宝典。不瞒你说,在读这本书之前,我还真不知道那些小巧可爱的虫子的存在呢!就拿舍腰蜂来说吧,这种“孤僻”而难以令人捉摸的蜜蜂,宁愿冒着被人类“追杀”的危险,也不肯和家人共享天伦之乐,非要独自“闯荡江湖”;而找个宽敞干净的住所也就罢了,他们偏偏要窝在黑乎乎炉灶旁……我知道蜜蜂是不太可能有人类的“青春叛逆期”的,转念一想,才明白了真实原因——舍腰蜂喜欢炎热的地方,黑乎乎的炉灶就更是他们的“雅座”,这样,一切疑难就迎刃而解了。
不仅是“不走寻常路”的舍腰蜂,《昆虫记》里还有着许多个性各异的角色,“精通几何题”的蜘蛛、“貌美心恶毒”的螳螂、“尾上挂灯笼”的萤火虫、“穿衣赶时髦”的被管虫……都是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扣人心弦。哦,说到“扣人心弦”,就不得不提《昆虫记》的文学价值了。
其实,看看我刚才说得眉飞色舞的样子,你就大概能感受到这本书语言的生动形象了。没错,的确如此,《昆虫记》这本书,按照法国著名戏剧家罗丹的话来说,是“像文学家一般地写”的,它的描写,细致入微;它的语言,趣味十足……如果你读过这本书,定会觉得,现今为止人们对它那文学成就的赞颂之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话说回来,我虽是个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的、又偶尔喜欢舞文弄墨的人,但我却是更热衷于哲学的,这也是我爱上《昆虫记》,而不喜欢读其他科学著作的原因。怎么说呢,书中虽没有明确点出什么“至理箴言”,但从字里行间,我却总能淡淡地品出一些颇富有哲理的“味道”。例如,从黄蜂不辞劳苦“白手起家”的行为,我明白了不应坐待成功、空耗流年,而应勤奋钻研,自力更生;从萤火虫巧妙捕食蜗牛的故事,我知道了做事要有针对性,找对方法、对症下药往往可以事半功倍甚至一劳永逸;从蝗虫缩身蜕皮的经历,我悟出了想要成功,要学会忍耐,学会从“弯曲”种聚集力量,来创造下一次“伸直”的辉煌……
《昆虫记》这本书,就是一席盛宴,给了使我前进的知识动力,赋予我乐于思考的钻研精神,启示我以发人深省的精妙文字……它似乎有一种魔力,缠绕着你的手,在它的每一页、每一行留下指纹……
写小说作文1000字篇4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先生在海内外讲学、考察旅行时所作的散文集。初得此书,是在上大学的时候,那是八年前的某一天,我像往常下课一样,径直走向食堂。和以往不同的是,这天道路两旁摆满了小摊,全部都是卖二手书的。原来又到了一年一度毕业季,学姐学长们将自己读过的书摆出来以近乎白送的价格卖给学弟学妹们。路过一个学姐的摊位,看到了一本斑驳的映着余秋雨先生头像的书,学姐只要两块钱,我从学姐那儿买了过来。于是这本页面老黄质地低廉的书陪着我度过了好些些零下三十几度的日子,陪着我度过了一个个不回家的寒暑假,也陪着我度过了好多个勤工俭学在外打工无法入眠的夜晚。成长,是一场必经的苦旅。
八年后,我已回到自己的家乡,有了正式的工作,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某一天陪着妻子在书店里闲逛,一本精装版的《文化苦旅》映入眼帘。瞬间各种记忆的画面放电影般一幕一幕的闪现,打开书本那行行文字带来的是一种相识已久的孤独、又是一种相似而又迥异的凄苦。就像是喝惯了的茶,喝在不同的年纪、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心境,却有着不一样的味道。原来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苦旅?
由于她的极度畅销,盗版的数量至少是正版的十八倍。毋庸置疑,我花了两块钱从学姐手里买来的,也是盗版。原来,自己欠了先生八年的书本费。盗版盛行,也使她成了一个文化热点,正如同老话所讲“枪打出头鸟”,一时间,她遭到报刊媒体的各种攻击。久而久之,它成了一具无主的稻草人,一个废弃的箭靶子,成了一个“外出的浪子”。时隔多年,余秋雨先生在自己编选的《文化苦旅》这个版本里(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作了新版小叙,对重新编选的原因作了说明:“毕竟过了二十多年了,原来装在口袋里的某些东西已经不合时宜,应该换一点更像样的装束。艰苦跋涉间所养成的强健身材,也应该更坦然地展现出来。”游子归来,虽伤痕累累但身心犹健,器宇轩昂。对作品而言,《文化苦旅》本身,也是一场苦旅。
再读《文化苦旅》,已是而立之年。或是在周末闲暇午后,亦或是睡前的片刻间隙,每多读一页,心中更多一份从容与淡然。而今迈步从头阅,不仅仅是再次体味文化旅行路途的苦,更是为了分享文化自信的甜。文化兴则国运兴,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的方式。“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祝愿你的旅行: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最近终于有机会读了钱钟书的著作《围城》,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围城》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是形形色色的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的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_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逃避婚姻,尤其在这个流行闪婚的年代。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后,我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害怕而不去面对,难道能这样躲藏一辈子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将两个本来无任何联系的家庭紧紧地绑在一起,所以我觉得有时候婚姻并不是有爱情就可以的。更多的时候它是两个家族的交融。
其实这个社会上并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人,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这部书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了人性的本来面目,他没有刻意的将人物进行美化,而是从一个事实的角度刻画人物,这就容易引起读者的感慨从而产生共鸣。
我相信不管怎样还是会有很多的人相信爱情,我也希望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
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书——《草房子》,它是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集里的一本。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题目时,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一栋破破烂烂,摇摇欲坠的老房子。我细看这本书的内容时,顿时耳目一新,因为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他六年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在这六年里,他亲眼目睹甚至直接参与了一件件看似平常却又撼动人心的事情:有不幸少年与不幸相拼的悲凉,也有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暇的纯情;有残疾男孩与厄运的抗争,也有老人在垂暮之年的最后一瞬所闪亮的人格光芒……
在这本书中,讲了各种孩子不同的身世:男孩秃鹤脾气好,却长了一个光头;女孩纸月长得清秀,学习成绩好,但她的身世很悲惨:她的母亲和奶奶却相继去世。最跌宕起伏的却是学习成绩最好的杜小康和出生在校长家里的桑桑。杜小康原来是学习成绩最好、家境最富裕的一个男孩,但他的父亲杜雍和为了做一笔生意,借了一大笔钱,把自己的所有家当购置了一大船货物。
但在运输的过程中,货船却被一条拖着七八条铁船的大拖驳上,整船货物全部落入水中,货物中的纸烂了,糖黏在了一块儿……杜小康的家里已经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桑桑原来是一个天真无邪的男孩,却因脖子上得了鼠疮而不久于人世,他的父亲桑乔为了救他,不惜用一根烧红的银针狠狠地扎向那个肿块……最终,桑乔终于找到了救他的药,挽救了桑桑的生命。
桑桑的六年小学,和我们现在的六年小学完全不同,我们的学校生活是上课、作业、考试、上课、作业、考试,一切以成绩而判别输赢。而在草房子里的学校,只有欢乐和有趣的童年,没有学习的负担,学习是快乐的。但是,在这里,可以感受到失去亲人的辛酸,与爸爸一起狩猎的喜悦,也可以感受到秃头的苦恼,也有倾家荡产的悲哀。这里有笑声,有泪水,有社会上的一切事物,只是没有学习上的压力。
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的原因是:每个人物都各有各的特点,都有自己可怜和可爱的一面,他们都被被作者描绘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但是整篇文章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就像曹文轩先生最后说的那样:“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在深刻的思想都会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真是太幸福了,想要什么书,去市场买!想要出远门,手一抬,打的!家里的小轿车“成双成对”,甚至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但在当时,拥有一辆自行车都是一个梦想,更不要说什么汽车了。虽然书中的爸爸妈妈和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妈妈物质差异和大,但是他们对孩子的愿望都是一样的:好好学习!我们现在应该珍惜今天幸福生活,为明天的幸福生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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