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写作文的时候都会投入感情,这会引起他人注意的,写作文一定要开门见山,运用修辞手法,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最喜欢的鸟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
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那还用说吗?当然是大名鼎鼎的李白啦!
李白,大家肯定都知道,他是一个诗人,写诗非常厉害,特别是饮酒之后,他写出的每一首诗都是极品,自带浪漫情怀。
李白25岁去了外地,后来认识了杜甫和贺知章,贺知章发现李白很有才华,就把他推荐给皇上让他当官,皇上发现他真的很有才华,就把他推荐给皇上让他当官,皇上发现他当真很有才华,就让他当一个在自己身边,给自己写诗作乐的官。
有一天,皇上请李白吃饭,李白喝了好多酒,醉醺醺的,换别人,早就醉酒不省人事了,可对于他来说正是写诗的好时机,皇上让李白写诗,李白连忙答应,“刷,刷刷”地写了首诗,皇上一看,哇,写得真好!再写一首,“哦,好。”“刷刷”,又写了一首,哇!还这么好,再来一首吧。“哦”…又是一首极品……就这样一首又一首,一共写了十首,十首极品啊!皇上高兴得不得了。
一个醉鬼竟能写出一首又一首好诗,当真是让我佩服不已。“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把酒意化作了夸张的语句,句句浪漫,句句经典。
后来李白想家了,打算回家了,当他坐着船前往家乡时,真是高兴得不得了,写下了一首《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是多么美的画面,又是多么浓郁的思乡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一个随时随地诗性大发的浪漫主义诗人。
历史长河浩瀚如大海,在这漫漫的五千年间出现过不少历史名人,由以忠诚出名的赵云、也有以老奸巨猾出名的秦桧。但我不喜欢爱国的屈原,也不喜欢心狠手辣的曹操。我最喜爱、也最崇拜的历史人物是神机妙算的三国著名军事家——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三顾茅庐”……这些故事无一不表示了诸葛亮的才智多谋。但我认为,最能表现诸葛亮的聪明才智的故事是“空城计”。
诸葛亮在众人慌张不已时能镇定自若,设下空城计,这是多么了不起啊!当时大部分军士去运粮食了,城中只剩五百军士,但司马懿却已经引领大军来进攻了。诸葛亮灵机一动,令人大开城门,并叫几人去城门洒水扫街,装作旁若无人的样子。他又领两个小书童,带上一张琴,上望敌楼坐下抚琴,一书童在旁握宝剑,一书童轻摇毛扇。司马懿看到这一幕,以为城中有埋伏,便快速撤了兵。就这样,诸葛亮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了全城人的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他能在最危险的时刻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化险为夷,并保持镇定。甚至在临死前,他都担心国家的安危,让我感动不已。他就是在我心中最忠诚、最神机妙算的军事家——诸葛亮。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他年轻时努力学习,决心要有事业。他离家出走,遇到各种人物,游览名山大川。他用富有感染力的艺术手法描绘了无数壮丽的风景,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李白。
笔落风吹诗成鬼
“拔刀断水比较困难。更难的是举杯解愁,“他悲伤,悲伤,愤怒。”风起浪破,云帆助海,“他自信乐观。”它直下三千英尺,有人怀疑银河系正陷入九天之中。“他热爱大自然。”桃花池有一千尺深,没有王伦送我的爱那么深,“他珍视友谊。”举杯邀明月,三杯为影。”他寂寞了。他用简明扼要的文字一句接一句地写下,用丰富的想象力和优美的语言写下了一首又一首的浪漫诗。
才华横溢,无与伦比
李白从小就努力学习。他十岁左右开始学傅。他的创作非常认真、细致、细致。年轻时,他学识渊博,不仅学习儒家经典,还阅读古代文史名著。因此,他的才能是从小通过刻苦学习逐渐培养出来的,没有人能超越他。作为一个学生,我应该像李白一样多读书,读好书,这不仅增加了我们的知识,也培养了我们的才能。李白不仅有脱离世俗的思想,而且有立功的远大志向。中年时,他呼吸着青山绿水的清香,亲吻着辽阔的大地,感受着大自然的宁静,留下了许多名句,世代流传。读着他的诗,我仿佛看到了他对家人的思念,听到了他对名山大川的赞颂,感受到了他的孤独和悲伤。他不仅擅长诗歌,而且关心国家,希望为国家服务。
酒仙诗才
李白喜欢喝酒。他虽然喝酒解愁,却能写出一首不朽的诗。没有必要谈论明亮的月光,流动的瀑布,或强大的河流,或猿的叫声。一座景亭山充满了情趣。他诗中的一言一行充满了豪放,许多是清新雅致的。读起来很难忘
如果说唐朝是中国诗歌界的一轮明月,李白是月亮旁边最耀眼的星星,挡不住;如果说唐朝是中国诗歌界的长江,李白是浪尖上的一股强流,挡不住;如果说唐朝是中国诗歌界的珠穆朗玛峰,那么李白就是一块顶在山顶的坚石,这一点是动摇不了的,是他举起了诗歌的火炬,照亮了唐朝的文化!
不喜欢张飞的张扬,不喜欢关羽的内敛,我却偏爱刘备的谨言慎行;不喜欢曹操的多疑,不喜欢孙权的雄心,我却偏爱刘备的宽厚和蔼。
也许他在每个人的心中的评价都是不同的,但在我看来,他是值得我学习的榜样。
他没有像诸葛亮、曹操那样,那么经常地被人们提及,但他在魏蜀吴三国中的地位是无人能敌的。
他,出身显贵,却以卖草鞋为生。在这卖草鞋的背后,又有谁知道他那远大的抱负呢?也对,燕雀怎么会知道鸿鹄的志向是多么的远大?
他,一次偶然,遇见张飞和关羽,三人情投意合,并在桃园结拜。当大哥了,有军了,离自己的志向不远了,可是谁又知道他心底的压力是有多么的大?
他,做官却屡遭排挤,于是大义凛然地脱掉官服,与关羽张飞远走他乡,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也许有人会说,哇,好潇洒,可是谁又知道他内心深处难以割舍的怀念之情?对着片土地,对着片土地上的百姓。
他,在张飞弄丢徐州的时候,还能止住心中的怒火,还能不负兄弟的誓言,还能说友情比徐州更重要。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能感受到,他的心在滴血,但他没有说,他的宽容,我们每个人都看在眼里。
他,曾有一段时间的颠沛流离,投靠了多个诸侯,最终和孙权一起攻打曹操,这成为了千古流传的赤壁之战。尽管这样,谁又知道他在颠沛流离的时候,是有多么的绝望,多么的无助?
他的一生很短暂,六十多岁时,疾病就夺去了他的生命。尽管这样,但他带给后人的印象却是极好的。每当我们谈起他,嘴里总会说这么几个词——重情重义,宽容大量,有勇有谋……
他,就是这样,他的一生,也只有这样,可能没什么收获,可能没什么成就,但,他收获了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东西——友情,这友情,会时时刻刻鼓励你,让你及时面对困难,也可以从容面对。
千古江山,英雄辈出:有背父从军的女中豪杰花木兰,有统一天下的军中之王秦始皇,他们可以说是成功者,但是何以成败论英雄?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却是兵败自刎江边的楚霸王项羽。也许有人说刘邦是英雄,因为霸王输给了他,但是我却要说我最喜欢霸王虽败犹荣的那种气冲山河的英雄气魄。
项羽是英雄,这在他年幼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十八岁就力举千钊却不学那无用的刀法剑术,而是学那战场上杀万人的兵法。而且他是一个爽快仗义的人,许多年轻子弟心服口服,都归顺与他。项羽心眼好,心肠直,敢想敢做,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心肠好,最终还是放了刘邦,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一肚子坏水,几次被霸王打得弹尽粮绝,鸿门宴上对项羽阿谀奉承,极尽献媚,试想这是男子汉大丈夫所做所为吗?
项羽是个英雄。他是一个重感情,重情义的人。当四面楚歌时,仍下令保护虞姬,不肯放弃这个被看做包袱的人,最后虞姬自杀身亡时,项羽心如刀绞,伤心欲绝。而小人刘邦被打得落花流水后,竟几次把自己的儿子踢下车以使战车速度加快,这是英雄所为吗?
项羽是英雄。兵败逃离乌江时,部下劝他骑马登船,重新东山再起时,项羽长叹曰:无颜去见江东父老。随后率所剩的二十八名战士,勇猛杀敌,最后自刎于乌江之畔,这种英勇无畏让人荡气回肠,难道不是英雄么?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霸王推翻暴政的远大志向,力拔山河的英勇神武,还有眷顾虞姬的侠骨柔肠都成为千古历史的绝唱,也成为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魏晋人物是“竹林七贤”中的精神领袖——嵇康。
不畏强权
嵇康从没怕过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这倒不是因为他本身官位不低,而是国为他瞧不起那些有钱有势的贵人。一天善于言辞的钟会领了一帮达官贵人去拜访嵇康。而嵇康却仍按自己的爱好在树底下叮当叮当地打铁,无视面前的一帮官爷们,钟会他们就站在那看了很久,就在他们要走时,嵇康才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道:“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此后,这人就一直记恨着嵇康,总向司马昭说他的坏话。
正气凛然
嵇康的正义是世人皆知的,有人说:嵇康身上总有清气缭绕,这种清气想来便是正气的化身。嵇康有一朋友叫吕安,他的妻子徐氏长相极美,竟被他的哥哥给羞辱了。吕安得知后十分生气,要到官府告他哥哥,这事被嵇康知道了。他以家族清名为由,劝吕安不要告官。谁知,这吕安的哥哥竟先下手为强,告吕安不孝,于是吕安就被官府抓走了——然而嵇康不乐意了,他担保吕安无罪,并告发了吕安的哥哥,他这一举动得罪了司马太守,再加上钟会在司马昭耳边吹风,于是嵇康也被抓走了,有趣的是嵇康知道自己要死了之后,没有逃,而是坐等官兵。
镇定自若
嵇康被抓进了大牢,他并没有认输而投降,而是每天背读孟子的'话,且时不时带上嘲讽司马家族和钟会的话。这一骂,司马家族的人就气死了,于是嵇康就领了个免费死刑。行刑当日嵇康衣冠整齐,甚至还让人搬上了古琴,悠闲地弹起《广陵散》。快行刑时,有三千太学生请愿赦免嵇康,愿以嵇康为老师,但遭回绝,于是嵇康被斩了。之后,竹林七贤也非死即伤。
嵇康的为人及品德一度影响了后世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令人感佩。
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许多值得人们欣赏的历史人物,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我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朱光亚”。
在他年轻的时候,就赴美国去留学,在美国留学期间,受到很多列强国家学生的歧视,他为了祖国与自我的尊严,勤工俭学之余刻苦学习,用自我的实际行动和优异的学习成绩证明了自我的实力。当时有很多教授说,看朱光亚的答卷是一种享受,因为他一贯卷面干净。我想他的这种对学习知识的追求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应当值得我去学习。
当祖国的建设急迫需要他时,他急匆匆告别国外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毅然回到祖国。投入到新中国的核工业、导弹事业工作中,在那样艰苦年代,他和同事们克服种种困难、夜以继日的刻苦攻关,仅仅只用几年时间就研制出新中国的第一颗原子弹,让世界强国震惊、敬畏。他的爱国之情始终是他精神动力的源泉,充满着不懈活力。他把祖国时时刻刻挂在心头的这种爱国感情,值得我以及后人敬仰与学习。
他在生活上总是很朴素,吃饭很不讲究,有什么吃什么,他十分勤俭节俭,他每次最喜欢穿一套旧的布军装,虽然旧,却很干净利索。
此后,从核武器研究创业开始,他就开始担任我国第一个原子弹研制的技术组织和领导工作。也是我国核武器研制的组织者和领导人之一。他对自我的工作和对待学习一样很负职责。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不断钻研,最终研制出我国第一个氢弹,并在1967年试爆成功。他的这种敢于探索、不断钻研的崇高美德,我们应当学习。我想他的这些精神应当是我的照明灯,一向会引领我不断向前走。
而此刻科学巨星朱光亚已经停止了思考,传奇而神秘的一生从此画上句号,但那颗“朱光亚星”,将永远绽放光芒。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成为我的榜样。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礼貌,涌现出一个个人们所熟知的历史人物,他们都曾为我们的民族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众多的历史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汉代的太史公司马迁。
司马迁,字字长。生活在西汉景帝、武帝时期。他从小就聪慧过人,加之出生在世代为官的家庭里,自小就受到文学的熏陶,为以后写出鸿篇巨著奠定了基础。
青年时期的司马迁,以往离开家乡到各地游历。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大半个中国,一路上的见闻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游历回来的他原本很高兴,可不幸的是他的父亲生病了,生命危在旦夕,父亲临终前的遗愿成了司马迁毕生的努力和追求。
为了能尽快完成父亲的遗愿,他天天埋头写作,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就在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史记》的写作时,飞来的横祸改变了他的命运。“李陵事件”的几句耿直之言尽成了他最痛苦的记忆,并受尽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在多少个日日夜夜,绝望充斥着他的生活,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有过一死了之的念头,可一想到父亲的遗愿,他潸然泪下,怎能带着遗憾去见九泉之下的父亲呢?就这样他凭借着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炼狱般艰难地写出了令世人惊叹的千古绝唱《史记》。人生的苦难成就了他辉煌的人生。此生已无怨无悔。
虽然司马迁生活的时代已离我们极其久远,但他人生的印记却还是那样地清晰可见,尤其是他那在绝境中顽强奋斗的精神早已穿越了时光的隧道,成为人们在逆境中的指路明灯。永远为后人所传颂。
斯人已逝,但他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不曾离开过。相信他的精神将会伴随我直到永远。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在这五千年中涌现出许多伟大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敬佩的人物要数三国中的“常胜将军”--赵云了。谈起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时,我必须会说:“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赵云!”
我喜欢赵云,最主要是因为他时刻为天下百姓着想,并且认准明君就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决无二心。赵云年少时投奔袁绍,尽管袁绍势力庞大,可是个昏君,不听忠臣直言劝告,只听奸臣花言巧语,赵云放弃高官厚禄,毅然离开,几经周折,投奔刘备。当时,刘备势单力薄,连吃败仗,可赵云没有离开,决心帮忙刘备脱离苦境。在长板坡时,赵云为了留下一点刘备的血缘,为了蜀国的将来,赵云领着二三十个军士闯入曹军去救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寻到阿斗时,已只剩下单人单骑,鲜血洒满战袍,可赵云不顾生命危险,把阿斗放入战袍中,又打入了曹操百万军中,就在他身负重伤的情景下,力斩曹操五十多员,最终,赵云把阿斗完好的交给刘备。
赵云一生立功无数,并且每一次战斗都不会失败真是十分的厉害,好像年终时有70来岁,在当时能活到那个时候是十分的不容易。要想身体强壮也仅有一个办法就是习武,不习武的谋士死的比较早的有曹操手下十分得力的军事郭嘉。在赵云60岁以后,又有敌人来犯,赵云请战说:“这是老将军的最终一战,刘禅允许。在在战场上赵云连斩了魏军的4位将军,还活捉了一位勇气十分的可贵,十分的可赞扬。当时的赵云已经是个年迈的老人做到这一点十分的不容易。
赵云赤胆忠心、智勇双全,令敌将闻风丧胆,他的英雄事迹千百年来让人们津津乐道,他真是我心中的真英雄!
我喜欢读书,我常常沉浸于作者的意境中。我喜欢品味每一篇文章给我带来的享受,喜欢体会每一个人物所隐含的涵义。我发现,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籍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使人受益无穷。小而言之,读书可以积累知识,拓宽视野,丰富情感,还可以提升素养,提高能力,陶冶情操;大而言之,读书可以提高全人类的素质。书是人类一点一滴的积累而写成的,书不仅代表着知识的传播,更代表着一代又一代人精神和思想的传承。
每读完一本书,我都会反省自己,告诫自己。通过读书,我的思维更加活跃,它使我插上了翅膀,在无穷的知识世界里自由翱翔,我不再是无知的小孩,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愚者,我有知识,有思想,有灵魂,我渴望探索,渴望求知,渴望领略整个世界,我的精神不再空虚,我的感情不再单调,我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一个人书读得越多,就代表着自己拥有的知识越多,代表着自己的精神世界越充足,生活也变得越来越有意义。同时,一个人书读得越多,他就会深刻地感到不满足,感到自己所认识的世界是多么渺小。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曾经说过:“书是纯洁美好的特殊世界,生活在其中,其乐无穷。”正是因为我们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才会如此热爱它。假如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书,我们将失去生活的目标,我们将会变成一个没有灵魂的躯体。相反,如果一个人只注重物质生活的享受,而忽视精神生活的追求,那么,我们会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很少读书,他的精神是空虚的,即使他再富有,也不会得到真正的思想上的脱解,更不会得到情感上的寄托。
多读些书吧!朋友,书是我们永久的生活伴侣和导师,它将使我们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喵-喵-”每当回忆起着悦耳的声音,真叫人感到喜悦。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喜欢猫是因为有只叫“机灵”的猫使我喜欢上了它的整个家族。
“机灵”这只猫的身子上长着许多又长又软的黄毛,还夹杂着白色斑纹,显得特别好看。看,它那双有着灵敏听觉的耳朵在颤动着,好像在听着什么动静。它那双锐利的眼睛挺特殊:早上或下午是扁圆的;中午是最圆的,但也是最模糊的时候;到了晚上啊,它那眼睛又变成了一条线,锐利得很。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每只脚下有五个像钢钩一样的爪子,爪子非常坚硬,锋利,抓起老鼠来可真行。还有一条像小鞭子的尾巴,左右摇摆,好不惹人爱。
猫那双锐利的眼睛,这听觉灵敏的耳朵,再加上敏捷的身子和锋利的爪子,足以使它成为捕鼠高手了。精
“机灵”那迅速的动作,就连小鸟也难逃一劫。一次,“机灵”正在玩耍,看见一只小鸟落在树上,“机灵”的眼睛动着,慢慢走到树下。突然,“机灵”往上一跳,把爪一伸,就把一只小鸟给擒住了。
这机灵小猫啊,你要想关住它,没门!有门都没用。它会用那锐利的爪子轻轻地像手一般地把门给拉开。瞧它多机灵啊!
“机灵”要么整天躺在院子里的草坪上享受阳光睡大觉,无忧无虑;要么在草地上滚来滚去,像小孩般的嬉戏玩耍。
“机灵”还特别会逗人。你要是愁眉苦脸,被它看见了,它就会用身子蹭你的腿,用爪子轻轻地在你腿上抓着,像是在帮你抓痒;你要是还不高兴,它就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非把你逗笑不可,你要是开心了,它又要到草坪上睡大觉去咯!
“喵-喵-”这声音又在我耳朵里晃荡着。你明白了我为什么会因为这只叫“机灵”的猫使我喜欢上了它们的整个家族的原因了吗?
动物界里面有马大哥、孔雀小姐、犀牛大叔,可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却是一个小不点——乌龟。
乌龟长着四条又短又粗的腿,一个尖尖的小脑袋,两侧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它背上有一个重重的壳,那壳像是一个避难所,只要一有动物攻击,它就立刻把四肢和头缩进壳里。它还有一条短短的尾巴,肚子底下还有橘黄色的花纹,像一幅迷你的石头画。
我这只小乌龟爬得可快了,所以我给他起了个响亮的名字——闪电。小乌龟刚来我家的时候都不怎么吃东西,妈妈告诉我说:“小乌龟换了新的环境需要适应一下,过几天就好了”。过了几天后,“闪电”开始吃东西了,它平时都吃龟粮和瘦肉,但是吃得不多。妈妈给“闪电”买了一个玻璃缸,这样它就能陪我写作业了,每次我学习的时候,我都把“闪电”放在书桌上,一有不会的题就会看一下“闪电”,它瞪着萌萌的小眼睛望着我,好像是在鼓励我:小主人加油哦!你一定能行。
有一次“闪电”爬进我的床角里面,然后侧身卡在角落里,进不去也出不来,后来妈妈帮忙把床挪开,才救出“闪电”。但是它出来后就不吃东西了,也不喝水,而且每天它都很不安分到处乱爬,像是在环游世界,一会去沙发底下,一会去洗衣机底下,好像没什么地方是它没去过的,我特别好奇,问妈妈:“小乌龟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变得不听话了,而且也不吃东西了。”妈妈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小乌龟可能是想它的妈妈了吧!你要是和妈妈分开是不是也会到处找妈妈啊?”
没过几天,小乌龟就死了,我心里难过极了,并决定以后再也不养小乌龟了,我要让小乌龟们和它的妈妈永远在一起。
同学们,我猜你们应该都有自己喜欢的一个人吧?我也不例外哦!而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表弟:何少雄!
他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两片浓密的眉毛,一个鹰钩鼻子,两只稍微小一点儿的耳朵和一张大大的嘴巴。
他每当来我家玩的时候,都会把我的东西翻一个底朝天!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刚进门,他就把宠物狗“杰克”对着忘我脸舔个不停。幸好我用闪电般的速度躲了开来,要不然,我的脸就得变成“落汤鸡”啦!
还有一次,他来我家玩时,我打开电脑和他一起玩游戏,后来我觉得有点儿累,便靠在椅子上打了一个盹儿,谁知,就在这个时候,“悲剧”开始了!
原来,他在我睡觉的时候把我好不容易才下载好的电脑游戏霎时间给它来了一个“一清二白”。(给删掉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电脑屏幕上少了一个电脑游戏时,然后我一点击文件“回收站”,果然不错,游戏就在里面,旁边还有“何少雄删的”几个字,真相大白了,除了他还有谁呢?正当我要批评他时,他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羊羔
一样,你说,我能批评他吗?
同学们,你们的弟弟妹妹事实什么样的呢?赶快告诉我吧!我都等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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